公司營業執照吊銷有什么影響(公司營業執照吊銷有什么影響嗎)
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法律分析】:法律后果:1、公司喪失了生產經營權;2、喪失了法律保護的請求權;3、喪失了最后救濟權。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公司被吊銷團州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七條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一節、第二節的規定。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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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被吊銷有什么后果
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清算程序結束并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后,該企業法人才歸于消滅。被吊銷企業法定代表人、股東會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單,可能在3年內無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冊公司,個人信用記錄不良將保持7年,而且要被罰款。
不同類型的吊銷營業執照,可有不同的吊銷理由。依我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所列舉的吊銷理由為主線,結合《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等,我國吊銷營業執照的理由可歸納為以下主要方面:
(1)虛假注冊。即以各類虛假文件(含虛假注冊資本證明等)騙取注冊的情形。這幾乎是所有的吊銷營業執照類型所共同采用的理由。無論是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公司以及其它各類企業,凡以虛假注冊或者欺騙手段騙取營業執照,并情節嚴重時,皆有可能被吊銷營業執照。
(2)無故不開業或者停業。《公司法》第225條、《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62條皆規定: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除《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未將此納入外,《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皆將此明文規定為吊銷營業執照的事由。
(3)不申請注銷。即已經破產或者解散清算結束后卻不辦理注銷登記的,對此名存實亡的企業,可以吊銷其營業執照。除《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未就此規定外,其它企業登記規定皆允許以此作為吊銷營業執照之由。
(4)逃避年檢。企業年檢制度,意在年度審視企業經營狀況并就此備案公示,這是國家管理企業并維持企業經營秩序的必要手段,多數國家的企業法律皆有類似的制度。企業若是以虛假手段通過年檢或者干脆不參加年檢,將有可能受到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罰。除《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外,其它企業登記規定皆以此作為吊銷營業執照之由。實踐掌握的標準是,當一企業連續兩年未參加年檢時,即可以被吊銷其營業執照。
如果要創立公司,進行營業的,必須有相應的營業執照。如果有違法事由的,公司可能會被行政機關吊銷營業執照,不得再繼續執業。如果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是需要及時到工商局辦理注銷手續的,但是即使公司注銷了,對于公司的債務,仍然是需要以公司的財產償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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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二)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三)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有限公司執照被吊銷什么后果
法律主觀:
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 的法律后果: 1、公司喪失了生產經營權,不能繼續從事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業務; 2、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后,公司因此解散,清算義務人應當在規定時間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 (一)項、第 (二)項、第 (四)項、第 (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
被吊銷營業執照有什么影響
法律主觀:
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后果有:
1、應停止一切與經營業務有關的活動;
2、成立清算組,辦理公司注銷登記;
3、對被吊銷營業執照負有個人責任的法定代表人擔任其他公司的董監高人員有影響。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七十六條公司不按照規定接受年度檢驗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檢驗;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檢驗的,吊銷營業執照。年度檢驗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法律分析: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法律后果有:1、公司喪失了生產經營權;2、喪失了最后救濟權;3、喪失了法律保護的請求權。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國家工商行政法規對違法的企業法人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清算程序結束并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后,該企業法人才歸于消滅。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條,企業法人歇業、被撤銷、宣告破產或者因其他原因終止營業,應當向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營業執照被吊銷了有什么影響
【法律分析】:吊銷營業執照會給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責任人帶來一定的限制。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經理,并對該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企業登記機關不予核準登記。公司法人營業執照雖然被工商理部門予以吊銷,但吊銷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一種行政處罰措施,其后果是公司法人的經營資格被強行剝奪,從而喪失了其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能力,最終導致法人消滅。但法人營業執照被吊銷,并不等于法人立即消滅,法人僅僅是停止清算范圍外一切活動。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應當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企業自行組成清算組依法進行清算,清算程序結束并辦理了工商注銷登記后,法人才于消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 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 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本法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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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公司被吊銷了有什么后果?
營業執照只是公司營業資格的一種表征,吊銷營業執照只是取消了公司的營業資格,其法人資格還繼續存在,只有經過注銷之后,公司的法律人格才消滅。但由于公司營業執照表面上將公司的營業資格與法人資格集于一體。人們往往認為吊銷營業執照的同時,也將這兩種資格一并取消了。實踐中,公司因違反公司法及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規定,被吊銷營業執照或撤銷后,往往被登記機關直接依職權注銷。立法上的模糊界定,致使了實踐中這些錯誤的做法。新公司法明確了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和撤銷是公司解散的一種原因。在程序上,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和撤銷后,應當停止經營活動,并依法組織清算,清算結束后,辦理注銷登記。
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后,必須終止一切經營和與經營業務有關的活動,否則就是非法經營。營業執照被吊銷后最明顯的法律后果就是喪失或暫時喪失了法律上的人格。依民法的相關規定,企業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后,究竟喪失了哪些具體權利和資格呢?
首先,公司喪失了生產經營權。我國各類企業準入市場和多數國家一樣,實行確認許可制度,未經確認許可的組織嚴禁進入市場,違者以非法論處。輕者沒收財產和罰款并依法取締,重者除沒收財產和罰款及依法取締并處外,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其次,喪失了法律保護的請求權。法律只保護和調整適格主體的合法行為和與合法行為有關的其他行為,而不保護非法行為,公司一旦被吊銷營業執照,其一切經營行為均為非法行為。更不能要求自己或他人作為或不作為。
再次,喪失了最后救濟權。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不等于法人資格立即消滅,僅是除清算范圍外的一切活動停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40條、第46條和《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20條、第33條規定,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應當由企業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由企業自行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清算程序結束至工商部門注銷前,仍可以自己名義或清算組名義(已成立清算組)從事清算范圍內的活動,包括起訴、應訴等,它具有民事訴訟的主體資格。另外,還有三種形式可供選擇:
(一)、凡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自行組織清算的,債權人以破產清算組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確定。
(二)、凡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或開辦單位負責清算的,債權人以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和其上級主管部門或開辦單位為共同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確定。
(三)、凡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能組織而不組織清算的,或者因公司組成人員下落不明,無法通知其參加訴訟的,債權人單獨以該法人或其上級主管部門或開辦單位作為被告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確定。
公司的營業執照被吊銷了,但還繼續經營,會有什么后果
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國家工商行政法規對違法的企業法人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清算程序結束并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后,該企業法人才歸于消滅。公司吊銷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呢?首先,公司喪失了生產經營權?其次,喪失了法律保護的請求權。法律只保護和調整適格主體的合法行為和與合法行為有關的其他行為,而不保護非法行為,公司一旦被吊銷營業執照,其一切經營行為均為非法行為。更不能要求自己或他人作為或不作為。再次,喪失了最后救濟權。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不等于法人資格立即消滅,僅是除清算范圍外的一切活動停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應當由企業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由企業自行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清算程序結束至工商部門注銷前,仍可以自己名義或清算組名義從事清算范圍內的活動,包括起訴、應訴等,它具有民事訴訟的主體資格。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十七條企業法人解散,應當成立清算組織,進行清算。企業法人被撤銷、被宣告破產的,應當由主管機關或者人民法院組織有關機關和有關人員成立清算組織,進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