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征率是2%怎么計算(預征率是2%怎么計算預征稅額)
建筑業預繳稅金怎么計算的
法律主觀: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一、建筑業增值稅怎么算1、一般納稅人執行一般計稅法的建筑企業,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進項稅,銷項稅=含稅價÷(1+11%)×11%;一般納稅人執行簡易計稅法的和小規模納稅人建筑企業,應交增值稅=含稅價÷(1+3%)×3%;2、跨區域施工按照國稅總局2016第17號公告:第四條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按照以下規定預繳稅款:(一)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款。(二)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三)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第五條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應預繳稅款:(一)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二)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1+3%)×3%二、營業稅改增值稅的征收范圍營業稅改增值稅主要涉及的范圍是交通運輸業以及部分現代服務業;1、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2、現代服務業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另外,國家規定從2018年5月1日起,將制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將交通運輸、建筑、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 (一)銷售貨物收入; (二)提供勞務收入; (三)轉讓財產收入;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二)企業所得稅稅款; (三)稅收滯納金; (四)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五)本法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捐贈支出; (六)贊助支出; (七)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 (八)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四條 企業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請問銷售額是60萬,預征率是2%,預征稅額怎么計算?
預征稅額是12000元。
根據題意,銷售額是60萬,即600000元,預征率=2%
根據公式,預征稅額=銷售額*預征稅率
代入題中數據,列式可得:
預征稅額=600000*2%=12000(元)
擴展資料:
預征稅款,提前征收稅款稱為預征,主要是國家為了財政收入的及時、穩定入庫,以及諸如戰爭的非常時期的稅款的征收。清朝末年至國民黨政府時期,預征時間都比較長。
解放前四川有些地區稅款已預征到二十一世紀初。我國現行所得稅按全年實現的所得額計算稅款,而在盈利企業一般每月均有利潤,所以稅法規定“按年征收、按期預繳”、“年終匯算清繳,多退少補”的征收辦法。除所得稅,其他各工商稅種均不實行預征。
乘法的運算法則
1.整數
(1)從個位乘起,依次用第二個因數每位上的數去乘第一個因數;
(2)用第二個因數那一位上的數去乘,得數的末位就和第二個因數的那一位對齊;
(3)再把幾次乘得的數加起來;
2.小數
(1)按整數乘法的法則先求出積;
(2)看因數中一共有幾位小數,就從積的右邊起數出幾位點上小數點;
3.分數
(1)分數乘分數,用分子相乘的積作分子,分母相乘的積作分母;
(2)有整數的把整數看作分母是1的假分數;
(3)能約分的要先約分。
土地增值稅預征率規定
土地增值稅預繳有什么規定
1、按照《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法字〔1995〕6號)第十六條規定,“納稅人在項目全部竣工結算前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確定或其他原因,而無法據以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可以預征土地增值稅,待該項目全部竣工、辦理結算后再進行清算,多退少補。”
2、預征是按預售收入乘以預征率計算,預征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根據當地情況核定。按照目前房地產稅收政策,開發商需繳營業稅、土地增值稅等。
3、土地增值稅簡單理解就是開發一個項目獲得的利潤部分,這部分利潤將按一定比例繳稅。
土地增值稅預征率規定,東部地區省份預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東北地區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區省份不得低于1%,各地要根據不同類型房地產確定適當的預征率。土地增值稅預征率暫定為0.5%-3%,具體預征率由各市(地)地方稅務局根據不同開發項目自行確定,并報省局備案。
為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房地產市場的穩定性,我局確定繼續延續執行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具體如下:普通住房為2%;非普通住房為3%;其他房地產分為兩類,地下室和車位(庫)等附屬設施預征率為2%,工業用房、商業用房等其他房地產預征率為3%。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性租賃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暫不預征土地增值稅,但應按規定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登記備案。對尚未預征或暫緩預征的地區,應切實按照稅收法律法規開展預征,確保土地增值稅在預征階段及時、充分發揮調節作用。
一、土地增值稅預征率如下:
1、別墅、高級公寓、度假村預征率為1%-3%;
2、營業用房預征率為1%-2%;
3、普通標準住宅預征率為1%以內;
4、其他類型預征率為0.5%-2%
二、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是指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以轉讓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減除法定扣除項目金額后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向國家繳納的一種稅賦,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納稅人為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產權、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課稅對象是指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產權所取得的增值額。土地價格增值額是指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減除規定的房地產開發成本、費用等支出后的余額。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土地增值稅實際上就是反房地產暴利稅,是指房地產經營企業等單位和個人,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及在房屋銷售過程中獲得的收入,扣除開發成本等支出后的增值部分,要按一定比例向國家繳納的一種稅費。
三、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時應注意以下三點:
1、只有轉讓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才屬于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集體所有的土地只有在征用后轉為國有土地時才能轉讓;
2、只有有償轉讓房地產,才屬于征稅范圍,房地產的繼承、贈與等無償轉讓行為不是土地增值稅的征稅對象。此外,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行為也不是土地增值稅的征稅對象;
3、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是指建于地上的一切建筑物、構筑物,地上地下的各種附屬設施及附著于該土地上的不能移動、一經移動即遭損壞的種植物、養殖物及其他物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七條 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土地增值稅征管工作的通知》
第二點 為了發揮土地增值稅在預征階段的調節作用,各地須對目前的預征率進行調整。除保障性住房外,東部地區省份預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東北地區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區省份不得低于1%,各地要根據不同類型房地產確定適當的預征率(地區的劃分按照國務院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對尚未預征或暫緩預征的地區,應切實按照稅收法律法規開展預征,確保土地增值稅在預征階段及時、充分發揮調節作用。
《國家稅務總局成都市稅務局、成都市財政局關于繼續實施土地增值稅有關政策的公告》
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穩定市場主體的政策預期,決定繼續維持成都市現行土地增值稅預征率、核定征收率的政策不變。具體規定如下:
(一)關于預征率
1.對保障性住房暫不預征土地增值稅。
2.普通住宅預征率為1%。
3.非普通住宅預征率為2%。
4.其他類型房地產預征率為2.5%。
(二)關于核定征收率
1.普通住宅、保障性住房核定征收率為5%。
2.非普通住宅核定征收率為7%。
3.其他類型房地產核定征收率為8%,其中車位核定征收率為5%。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六條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二)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
(四)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五)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一)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
(二)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產。
預繳增值稅怎么計算
法律分析:計算方法如下:1、一般計稅方法:預繳增值稅稅款=預售房款÷(1+10%)×3%。2、簡易計稅方法:預繳增值稅稅款=預售房款÷(1+5%)×3%。需要預繳增值稅的情形主要有四種,分別是:1、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預收款。2、提供建筑服務取得應收款。3、異地不動產出租業務。4、不動產轉讓業務。房地產開發企業采取預收方式銷售所開發的房地產時,在收到款項時按照3%的預征率進行預繳增值稅。預繳稅款=預收款/(1+稅率/征收率)×3%。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取得的預收款,應在收到預收款時,以取得的預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規定預征率預繳增值稅,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預征率為2%,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預征率為3%。對于異地不動產出租業務,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計算應納稅額。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3%的預征率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對于不動產轉讓業務,一般納稅人銷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范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工程增值稅預繳稅款怎么計算出預征稅額?
計算方法如下:
1、一般計稅方法:預繳增值稅稅款=預售房款÷(1+10%)×3%。
2、簡易計稅方法:預繳增值稅稅款=預售房款÷(1+5%)×3%。
只需要將數值套入公時計算即可。
擴展資料:
預征稅額:
一、房地產開企業取得預收款需要預繳稅款
[政策依據]:財稅[2016]36號附件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八款:9.房地產開發企業采取預收款方式銷售所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在收到預收款時按照3%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按照計稅方法的選擇,對取得預收款按照如下公式計算:
預繳稅款=預收款/(1+稅率/征收率)*3%
[政策依據]:稅總〔2016〕18號公告
第十一條 應預繳稅款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應預繳稅款=預收款÷(1+適用稅率或征收率)×3%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按照11%的適用稅率計算;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
第二十條 應預繳稅款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應預繳稅款=預收款÷(1+5%)×3%
二、建安業取得的預收款及異地(非同一行政區劃)提供建筑服務取得收入時需要預繳稅款
[政策依據]:財稅〔2017〕58號 第三條: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取得預收款,應在收到預收款時,以取得的預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本條第三款規定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第三條:納稅人在同一地級行政區范圍內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不適用《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印發)。
——稅總〔2016〕17號公告第四條 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按照以下規定預繳稅款:
(一)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二)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三)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預征稅款
提供建筑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預繳增值稅換算不含稅金額,是按2%換算嗎?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第四條規定,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按照以下規定預繳稅款:(一)一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第五條規定,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應預繳稅款:(一)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預繳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第一條規定,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24年第39號)第一條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
根據上述規定,提供建筑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預繳增值稅應按9%的稅率計算不含稅金額再按2%的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