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買賣有哪些情況(宅基地買賣合同有效嗎)
村里的宅基地可以買賣嗎?
宅基地不可以出售,農村宅基地不得買賣,農村的宅基地是集體的,村民只有使用權,只能是轉讓(轉讓對象為本集體成員),如果是轉讓其性質只能是村民之間或買賣雙方的轉讓。賣給非本村人、城鎮居民的屬于無效的買賣。
宅基地使用權人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土地管理部門將不再批準。并且,宅基地使用權的受讓人只限于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伸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應認定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準;
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擴展資料: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四款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
依據《土地管理法》第62條、《物權法》第155條及有關政策,有條件的允許宅基地使用權轉讓不為法律所禁止。需具備的條件有:
(一)轉讓人擁 有二處以上的宅基地;
(二)轉讓人與受讓人為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成員;
(三)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四)轉讓行為征 得集體經濟組織同意。強調一點,以上條件應同時具備。
參考資料:
宅基地使用權百度百科
宅基地買賣最新政策有哪些
宅基地買賣的時候要遵循三個原則:
1、是農村宅基地買賣是需要權利主體變更登記的。
2、是宅基地在交易的時候,購買者資格其實是有限制的。
3、是在轉讓后要遵循一戶一宅。宅基地是可以進行交易的,但是宅基地下面的土地是無法交易的,因為這個土地的所有權是歸村集體所有。在宅基地進行交易的過程當中,雙方可以簽下相應的協議,為了穩妥起見可以去做公證,而且城里人其實是沒有購買宅基地資格的,不建議大家冒險,以免出現經濟糾紛。
房產證與不動產證的區別?1、名稱不同,房產證全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權證,不動產證全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
2、記錄的內容不同,房產證包括住房的所有權人,共有情況,住房位置,登記日期,住房的性質,用途和土地現狀,而不動產權證比較房產證加了一個鐳射區,適用時限等內容。
3,費用不同,辦理房產證時需根據土地面積,房產面積分別進行測繪,并且需繳納兩次測繪費用和兩次制證成本費。不動產證測繪只需要進行一次,制證的成本費也就收取一次。
宅基地確權政策新規2024年的規定是什么?宅基地確權政策新規2024年的規定是:城鎮戶籍子女可以繼承宅基地、頒發不動產權證書、并不是所有宅基地都可以確權、宅基地復墾收回以及宅基地付費使用。這一規定使得城鎮戶籍的子女能夠繼承父母在農村的房子,可以獲得房屋的使用權,并且能夠進行確權登記,很大程度上保障了農村居民的權益。
以上就是關于宅基地買賣最新政策有哪些問題的內容,宅基地買賣只能在本村成員中進行,買賣時必須向村團體匯報。
宅基地可以買賣嗎?
宅基地是無法買賣的,不過可以在本村村民中流轉。
按照《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非真正意義上的個人財產,僅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屬于村集體。宅基地能在本村村民中流轉,通過土地管理機構依法批準,發放證件。
房子出售或出租后,宅基地的利用權也一并轉給受讓者或承租者,不過宅基地所有權最終是集體所有。出售、出租房子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所以,轉讓宅基地所有權的人,需要謹慎而行。
宅基地是農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集體建設用地,包括住房、附屬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類管理上屬于(集體)建設用地。
宅基地買賣轉讓有哪些條件限制
1、交易雙方必須為村集體內成員,因為個人只有宅基地使用權,宅基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所以轉讓與買賣也只能在村集體內部進行。此外,轉讓和買賣必須經過集體組織的同意后才能進行。
2、轉讓人必須在村里擁有兩處以上的宅基地,農村村民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這就要求了轉讓人必須保證宅基地轉讓后自己有房子居住。而接受宅基地轉讓的人沒有宅基地才能接受轉讓,如果接受人在村里已經有宅基地了,那是不能再接受宅基地轉讓的。
戶口變為城鎮戶口了,自己還可以使用宅基地嗎?
可以。實踐中,很多農村村民因征收等各種原因,戶口性質從農業戶口變為了城鎮戶口了,村民自己也落戶在城區,此時有的村委會便將其的宅基地無償給收回了,但這種做法其實是不合法的。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進城落戶的農民可以依法保留其原來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權,也就是說,即使戶口因征收等因素變為城鎮戶口了,村民還是享有宅基地使用權的,不能剝奪其相關的權利,否則就是違法。
城鎮戶籍子女能不能繼承農村宅基地?
可以。一般而言,農村宅基地是不可以單獨被繼承的,因為農民只享有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而不享有宅基地所有權。但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因屬于村民私有財產,所以其子女在繼承房屋的同時也就依法取得的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所以,按照規定,是可以依法進行登記的。如果農村宅基地上沒有房屋,那么自然也就無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權。
根據相關的答復,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依法由城鎮戶籍的子女繼承并辦理不動產登記。根據《繼承法》中的規定,被繼承人的房屋作為其遺產由繼承人繼承,按照房地一體原則,繼承人繼承取得房屋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農村宅基地不能被單獨繼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宅基地如何才能買賣與轉讓
所以宅基地的轉讓和買賣是有一定條件限制的。根據最新政策,只要滿足以下五個條件,就可以將宅基地進行買賣與轉讓。
一、轉讓人雙方必須為村集體內成員
因為宅基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個人只有使用權,所以轉讓與買賣也只能在村集體內部進行。
二、轉讓必須經過村集體的同意
原因和第一條一樣,宅基地的所有權是村集體,而個人只擁有使用權。所以如果轉讓給村集體內的其他成員,必須要征得集體組織同意后才可以轉讓。
三、轉讓人在村集體擁有二處以上的宅基地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即“一戶一宅”。這條要求保障了轉讓人有房可住,不能將宅基地出讓后沒有地方居住。
四、受讓人在村集體沒有宅基地
根據“一戶一宅”的政策要求,如若受讓人已經在村集體有宅基地了,就不能再接受別人宅基地的出讓。
五、宅基地與房屋必須同時轉讓
這條要求保障了宅基地的居住屬性,同時也確立了宅基地轉讓雙方的權屬。
宅基地可以買賣嗎
法律分析:農村宅基地的買賣是可以的,但有很多的限制買賣的條件,必須具備:已經得到本村的村民委員會同意,并最后取得鄉級政府的批準;轉讓人和受讓人都是同一個村的村民;受讓人確實沒有宅基地,申請符合宅基地規定的條件;宅基地使用權必須與房屋一起轉讓。城市居民不能向農村買宅基地,也不能占用農民集體土地進行建造房屋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條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并經依法登記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所有權人可以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單位或者個人使用,并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載明土地界址、面積、動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規劃條件和雙方其他權利義務。前款規定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出租等,應當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通過出讓等方式取得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者土地所有權人、土地使用權人簽訂的書面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出租,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出讓及其最高年限、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抵押等,參照同類用途的國有建設用地執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農村宅基地可以買賣嗎
農村經常會遇到村民提出買賣宅基地的情況。那么農村宅基地可以買賣嗎?一起來看看吧!
農村宅基地可以買賣嗎:
農村宅基地可以買賣,但是需要滿足一定條件。根據《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互換和贈與,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首先,宅基地使用權人需要出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應當認定無效。
其次,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必須與合法建造的住房一并轉讓。受讓人無宅基地使用權亦無處分權,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
另外,宅基地使用權轉讓中,宅基地使用權和地上的房屋應當同時轉讓。受讓人已有住房的,相同的范圍內的住房應一并轉讓。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只能在建造好的住房上設定抵押權。
此外,宅基地使用權隨房買賣時,轉讓人無權僅將房賣而不賣地,受讓人也無權僅買地而不買房。房地應當一同買賣,一同受讓。轉讓人僅將房屋出售,未經宅基地使用權登記變更的,不影響其買賣的效力。受讓人不能取得土地使用權,宅基地返還轉讓人后,轉讓人才能向國家申請新的宅基地。
最后,轉讓人出售宅基地房屋時必須辦理合法的產權登記手續。對于房屋買賣的當事人主張房屋買賣合同有效的,一般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
農村宅基地買賣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 賣方需要準備好相關材料: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屋買賣合同、宅基地使用權證或宅基地證。如果宅基地上建有房屋,還需要準備好房屋建設工程許可證、規劃許可證、建房施工合同等相關材料。
2. 買方需要準備好相關材料:有效身份證件、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房屋估價書等。
3. 雙方需要到政府部門進行宅基地的過戶手續,并繳納過戶費用和稅費。
4. 買方需要注意宅基地的合法性和賣方是否具備完全處置的權利,包括是否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是否遵守“一戶一宅”的規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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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買賣有什么政策規定嗎?
最新農村宅基地政策有什么
1、最新農村宅基地政策:退出三權
所謂退出三權,是指農民退出房屋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三權交給政府,農民獲得補償,補償金可用于養老等。
退出三權可有效利用農村閑置的宅基地,讓這些宅基地進入市場交易,變成集體用地。后面可以進一步開發,促進當地的經濟發展。
而對于農民而言,退出三權除了可以獲得經濟補償意外,進程落戶以后農村產權不會受到影響,一舉兩得。
2、最新農村宅基地政策:可買賣
我國農村宅基地是可以自由買賣的,但是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買賣宅基地一定要遵從以下三個原則,否則極易產生買賣糾紛:
1.使用權主體需要變更登記
買賣宅基地過程中,除了去房屋管理部門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外,還需要進行宅基地使用權主體變更,否則房屋根本沒有發生轉移。
2.宅基地購買者資格受限
宅基地購買人若是城市居民或者其他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那么是不符合宅基地買賣的條件的。這種情況下想要買賣宅基地,需要將戶口先遷入本地才可以。
3.宅基地轉讓需要遵守一戶一宅標準
3、轉讓后原則:“一戶一宅”
3、最新農村宅基地政策:四大利好
1.宅基地申請手續簡化:向村委會上報后政府同意即可獲得宅基地;
2.違章房屋無需拆除:房屋違章的,只需要繳納一定金額的費用即可繼續使用;
3.閑置宅基地退出可獲得補償:即我們上文說的退出三權;
4.無宅基地春夢可得到安置:政府有義務解決無宅基地村民的居住問題。
附錄:宅基地買賣辦理流程
1.征得村民委員會書面同意;
2.如果是共有房屋,則其他共有人也需同意;
3.提交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土地證、房產證等材料;
4.簽訂書面合同買賣,辦理審批和過戶手續。
農村宅基地買賣怎么樣才合法
農村宅基地買賣是指農村土地使用權的轉讓行為。為了確保買賣行為的合法性,買賣雙方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并辦理相應手續。下面為大家介紹農村宅基地買賣怎么樣才合法。
一、農村宅基地買賣怎么樣才合法
1、買賣雙方應符合法定條件
根據《宅基地使用權流轉試點辦法(試行)》第三條規定,購買農村宅基地和宅基地流轉者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具備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這就意味著買賣雙方需要年滿18周歲,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此外,流轉宅基地的農戶應當符合宅基地流轉的管理規定,如農戶在鄉鎮政府備案登記、在房屋登記部門登記等。
2、買賣雙方應簽訂合法合規的買賣合同
合同是農村宅基地買賣的法律依據,具有法律約束力。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當明確定宅基地的位置、面積、價格、使用年限、權屬歸屬等要素,并且對協商解決爭議和合同解除等情況進行規定。此外,買賣雙方應當對合同內容保持真實、合法,不得侵犯他人權益,遵守法律法規。
3、買賣雙方應按照相關程序辦理宅基地過戶手續
根據宅基地流轉的管理規定,買賣雙方應當在宅基地所在鄉鎮政府進行備案登記。備案登記時需要提供宅基地及房屋的權屬證明、流轉合同、身份證明等材料。備案登記完成后,買方可以申請辦理宅基地使用證和房屋產權證,并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過戶手續。此外,買賣雙方還需要依法辦理相關稅務手續,如繳納契稅、土地出讓金等。
二、農村宅基地買賣流程
1、確定買賣雙方的意向和條件
買賣雙方可以通過中介或是自行聯系,并確定宅基地的位置、面積、價格等條件。
2、核實宅基地的權屬情況
買賣雙方可以到當地的鄉(鎮)政府或是農村委員會查詢宅基地的權證、土地證、宅基地建設規劃許可證等證件,確保宅基地的所有權清晰明確。
3、簽訂買賣合同
買賣雙方可以委托律師草擬買賣合同,明確雙方的權益和義務,合同中應包括宅基地的位置、面積、價格、交付時間、交付方式、約定違約責任等條款。
4、過戶手續辦理
買賣雙方可以準備好買賣合同、身份證、戶口本等相關證件,到當地的土地管理部門或是農村委員會進行過戶手續辦理。辦理過戶手續時需要支付一定的過戶費用,費用的標準可以根據當地規定進行繳納。
5、辦理宅基地使用權證
買方在完成過戶手續后,可以到當地的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宅基地使用權證。辦理使用權證時需要提交相關材料并支付一定的費用,費用的標準可以根據當地規定進行繳納。辦理完成后,買方將獲得宅基地的使用權證明。
6、交付款項并辦理交房手續
買方在辦理完過戶手續并獲得宅基地使用權證后,需要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向賣方支付房款。同時,賣方需要向買方交付宅基地使用權證和相關房產證明文件。
7、辦理宅基地注銷手續
在完成宅基地的買賣交易后,賣方需要向當地的土地管理部門注銷宅基地權屬登記。注銷手續辦理完畢后,賣方將不再享有宅基地的所有權。
海豹搬家
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買賣嗎
法律主觀:
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買賣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宅基地屬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只有該組織成員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權;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從上述規定來看,法律雖未禁止農村村民出賣、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對售房主體卻有限制。農村房屋買賣的出售方一般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村民,而購買方則存在兩種情況:一是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二是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成員。 1、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又分三種具體情況: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規定的宅基地標準;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三是已在集體經濟組織落戶,但尚沒有分到宅基地。根據一戶村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規定,對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村民,再申請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準的。對上列第二種情況,村民如再申請第二處宅基地時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也不應得到批準。至于第三種情況,則可依法申請建房用地。 2、如果是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成員,會出現兩種情況: (1)城鎮居民。根據1999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第2條第2款規定: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準城市居民占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 (2)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農民。根據國家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只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才有資格使用該組織的宅基地。因此,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農民也不是農村房屋買賣合法的購買方。 總之,農村的房屋買賣必須慎重,對于并非同一個村集體組織成員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如訴諸法院,法院將可能認定其為無效。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九條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于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