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產權商住樓和七十年產權純住宅樓有啥區別
產權50年和70年區別
一、產權50年和70年的區別
50年產權和70年產權的區別在于:
1、根據我國相關規定,居住用地使用期為七十;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使用期五十年。
2、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也就是說,“70年產權”作為住宅建設用地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而“50年產權”作為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根據各地不同的政策,存在續交土地出讓金、重新簽定土地出讓協議獲得續期的可能性。而且“50年產權”的用水用電等生活成本一般會高于“70年產權”。
房子50年產權和70年產權的區別是什么
1、用地性質不同
50年產權的房子在開發的時候,一般批復的是工業建筑、綜合類等商業用地,屬于商業用地性質的,所以產權年限只有五十年。而70年產權的房子普遍是住宅用地性質的,產權年限比較多,到期后還能自動續期。
2、水電等費用不同
正因為50年產權的房子是商業用地性質的,所以其水費、電費、燃氣費等等費用是按照商業用地的標準來收取的,價格都要比70年住宅產權的房子要高出不少,物業費用標準也一樣,這樣會導致整個居住成本高不少。
3、貸款政策不同
要貸款購買50年產權的房子,只能選擇個人商業貸款方式,不像70年產權的房子可以任意選擇公積金、商業這兩種貸款,兩者結合使用也是可以的。而且50年產權房子不僅貸款方式受限,其貸款年限、貸款利率、貸款額度也沒有70年產權的高。
4、落戶政策不同
可以說大部分人在城市購房的原因是為了落戶,但并不是任何房子都能落戶的,譬如說50年產權的房子基本上是不能遷入戶口的,所以也就不能落戶了。一般只要70年產權的房子才符合落戶標準,才能劃分進入教育配套中。
房屋產權五十年和七十年有什么區別
法律主觀:
房屋五十年產權與七十年產權的區別是:產權50年的為工業用地、公益事業性、其他用地,產權70年的為住宅用地;產權50年的只能選擇全款或商業貸款、最多貸款10年,產權70年的可以選擇商業貸款與公積金貸款或者組合貸款、最多貸款30年;產權50年的一般不受限購政策影響,產權70年的受限購政策影響。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房子的產權50年和70年有什么區別
1、土地規劃用途不同
按規定,我們平常的住宅建設用地的最高產權年限是70年;工業、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以及綜合用地,最高為50年。由此可見,50年產權的房子和70年產權的房子的土地規劃用途是不一樣的。
2、生活成本不同
一般來說,70年產權的房子的水電費是按照民用標準來收取的;而50年產權的房子是商業用途,因此水電費是按照商業用水用電的標準來收取,價格要貴很多。這樣一來,50年產權的房子的日常生活成本自然就更高了。
3、貨款要求不同
70年產權的房子可以選擇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且最多可貸款30年;而50年產權的房子則只能選擇全款或使用商業貸款,且最多只能貸款10年。由此可見,70年產權的住宅最高可貸款年限要長于50年產權的房屋。
4、購房政策不同
一般來說,限購政策主要是針對住宅類產品,因此70年產權的房子會受限購政策的影響;而50年產權的房子是商業性質,是不受限購政策影響的。
5、落戶情況不同
按照各個城市的有關規定,只有購買滿足一定面積要求的住宅類產品才能落戶。因此,只有普通住宅才可以落戶。
簡單來說,產權為70年的房子是住宅屬性,可以落戶。但是50年產權的房子是商業辦公屬性,所以一般來說不能落戶口。如果你是為了孩子未來上學的問題而買房的話,那么就要好好比較這兩類房子了。
產權到期后怎么處理
1、由國家回收土地并一次性給予賠償
房屋到期后如果按照相關規定不提交續期申請的的或者是申請續期后沒有得到批準的,國家可依法收回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權,同時會根據房屋一定的價值和市值給到相關人士相應的賠償,或再賠償一套房子或是賠償金錢。
2、續費續期繼續使用
房屋產權到期的時候,如果房屋質量沒有存在比較嚴重的問題,且不影響正常居住的情況,業主們可在房屋到期錢向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續期續期的申請,申請獲得批準之后,需要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的合同,并根據當時的簽合同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從而重新獲得土地使用權。這也是目前產權到期默認的有效的解決方法。
3、危房拆遷補償
有的房屋在產權到期時已經不能再居住了,或者是在房子還未到期時便出現了質量上的問題并存在安全隱患的,還有就是直接定義為危房的房屋,一般會根據相關程序走拆遷的流程,自然也就不需要續費了,被拆遷的業主會根據拆遷補償的標準給予房和錢的賠償。
住宅房產權50年和70年區別
1、用地性質不同:50年產權的房子在開發的時候,一般批復的是工業建筑、綜合類等商業用地,屬于商業用地性質的,所以產權年限只有五十年。而70年產權的房子普遍是住宅用地性質的,產權年限比較多,到期后還能自動續期。
2、水電等費用不同:正因為50年產權的房子是商業用地性質的,所以其水費、電費、燃氣費等等費用是按照商業用地的標準來收取的,價格都要比70年住宅產權的房子要高出不少,物業費用標準也一樣,這樣會導致整個居住成本高不少。
3、貸款政策不同:要貸款購買50年產權的房子,只能選擇個人商業貸款方式,不像70年產權的房子可以任意選擇公積金、商業這兩種貸款,兩者結合使用也是可以的。而且50年產權房子不僅貸款方式受限,其貸款年限、貸款利率、貸款額度也沒有70年產權的高。
4、落戶政策不同:可以說大部分人在城市購房的原因是為了落戶,但并不是任何房子都能落戶的,譬如說50年產權的房子基本上是不能遷入戶口的,所以也就不能落戶了。一般只要70年產權的房子才符合落戶標準,才能劃分進入教育配套中。
產權50年的房子能買嗎?
1、產權50年的房子能買。50年產權的房子是指房子的土地使用權為50年。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業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2、50年產權的房子并不是小產權房,而是市場上跟商品房一樣可以自由交易的房子。只要是“五證二書”齊全的房子,都是可以買賣的。只不過房屋所在土地為商業等性質,而不是居住用地,所以產權只有50年。
3、一般來說,水電費計費標準是商業標準,比居民標準要貴。此類房子大多數被人們常稱作“商住房”。但也有少數“商住房”的水電費計費標準與居民標準一樣,那購房人就賺到了。
4、50年產權并不是能保證你可以住50年。從開發商拿地到開工建設,再到房屋建成業主入住,一般至少需要兩三年時間。也有一些特殊情況,受市場和資金影響,土地被拍下之后,開發商由于種種原因遲遲未開工,甚至土地被多次倒手。
5、業主真正擁有的時間可能遠低于50年。買房的時候要注意查看土地使用權證,算算房子還能住多少年。剩余年限越少,房價肯定要打更多的折扣。
產權50年的房子和70年有區別么
1、產權方面: 住宅產權70年,公寓產權40-50年。
2、建筑結構方面: 70年產權為板式建筑,50年產權一般為塔樓。
3、使用成本方面: 70年產權水電民用, 50年產權水電費商用,較高。
4、持有成本方面: 70年產權物業費較公寓低很多。住宅一般為2元/平米/月左右, 50年產權3.5元/平米/月+
5、作用方面: 70年產權可以上學和落戶,50年產權可以注冊公司。
6、 70年產權可以天然氣入戶, 50年產權不可以的。
7、備注: 住宅一般泛指70產權住宅房。公寓指50年產權的商住樓。
8、產權年限 —— 房屋建筑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業用建筑。按建筑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權屬年限為40年。
9、目前,我們通常所說的房屋產權大致分為:1)住宅用地,產權年限是70年;2)綜合用地,產權年限是50年;3)商業用地,產權年限是40年。
50年產權和70年產權的區別
50年產權和70年產權的區別:
1、土地性質不同
無論是50年產權還是70年產權,其本質區別并不是房子如何,而是土地性質不同,70年產權的房屋土地性質一般是住宅,而50年產權房屋的土地性質則是工業用建筑、綜合類用地。
2、房屋價格不同
由于土地性質的不同導致了開發商在拿地的過程中付出的成本不同,土地成本往往是構成房價的重要因素,因此50年產權的房子和70年產權的房子價格自然也就不同。70年產權的住宅房屋單價會更高,但物業費、稅費、水電費用會比較少。而50年產權的房子房價可能偏低,但是其他費用較高。
3、使用方式不同
由于土地性質的差別,注定了50年產權的房子和70年產權的房子使用方面的區別。70年產權的房子購房者可以放心居住,到期后還可自動續簽。而50年產權的房子不是住宅性質,如果購房者買來用做居住用途,一旦政策發生變化,購房者可能錢房兩失。
4、貸款要求不同
如果購房者打算貸款買房,那么還需要注意50年產權的房子貸款要求更為嚴格,一般首套房的首付會達到50%,利率還會上浮為基準利率的1.1倍,甚至連貸款年限也只有10年。70年產權的房子的貸款要求相比就寬松許多,首套房首付在20%~35%之間,貸款年限最長可選擇30年。
五十年產權和七十年產權具體區別
法律分析:
通常所說的住宅用地產權年限是70年,綜合用地產權年限是5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年限,是從政府將土地出讓給開發商時起算的。兩者的區別主要在于:1、性質不同,70年產權主要用于民用住宅,50年產權主要是工業用建筑、綜合類用地;2、房屋價格不同:由于土地性質不同成本也不一樣,對于開發商而言,70年產權的成本較高,相應的房價也會較高;3、產權到期后的處理不同: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此外,針對這不同產權,各地還存在一些優惠政策的區別。
法律依據: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