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農村建設用地許可證(如何辦理農村建設用地許可證)
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辦理流程
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辦理流程如下:
1、申請。申請人規建局服務窗口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執》;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退回當場更正后予以受理;
3、審查。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在12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出具《特殊審查期限告知書》,組織電子核算、公示,作出審查結論;決定人員在所有審查環節完成后8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符合審批條件的,予以通過,出具《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及附圖和部門特殊審查文書;不予通過的,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
4、領取結果。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到規建局服務窗口自取領取辦理結果。
應向街鎮提交以下材料:
1、《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申報表》;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申請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同時交驗原件;
3、《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一份,并交驗原件;
4、四鄰簽字協議書;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綜上所述,街鎮收到申請材料后,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將申請材料報送區規劃局。經區規劃局現場踏勘、會審,符合規定的,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準書》、《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每個季度審批一次。未予審批的,街鎮應及時通知申請人,并告知未予審批的理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一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規劃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建設,不得占用農用地;確需占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后,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后,方可辦理用地審批手續。
建設用地許可證的辦理流程有哪些
在我們的生活中,如果我們要對建設用地進行規劃的,需要先取得政府部門的規劃許可證。用地規劃許可需要攜帶必要的資料,到政府部門進行申請,審查合格的,應當頒發。那么,作為當事人需要了解一下建... 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建設用地許可證的辦理流程有哪些的知識,跟著我一起看看吧。
一、建設用地許可證的辦理流程有哪些
(一)建設用地許可證的辦理流程包括窗口申報
建設單位在每個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關材料到規劃局窗口(以下簡稱窗口)進行建設用地申報。
(二)建設用地許可證的辦理流程包括核收申報材料
1、窗口工作人員在核收建設用地申報材料時,如發現有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
2、如發現設用地申報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應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
3、窗口工作人員在核收建設用地申報材料時,應進行項目建設報件登記并注明收件內容及日期。
(三)建設用地許可證的辦理流程包括將申報材料轉項目經辦人
建設用地申報材料經窗口工作人員核收后,將申報材料轉項目經辦人。
(四)建設用地許可證的辦理流程包括項目經辦人審核
接到窗口轉來的建設用地申報材料,經審核認為需補正相關文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轉窗口,通知申請人補正材料后重新申報。
(五)建設用地許可證的辦理流程包括項目經辦人核發許可證
經審核申報材料合格后,項目經辦人進行現場勘察,符合規劃要求的項目,由項目經辦人完成會簽工作并轉設計科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經窗口發給項目單位;經研究不符合規劃要求的報件,由項目經辦人填寫“退件通知”經窗口回復建設單位。
二、建設用地許可證辦理條件有哪些
(一)建設項目符合城鄉規劃可以辦理建設用地許可證;
(二)以劃撥方式供地的建設項目,取得《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有效期內)和有國有主管部門對建設項目用地的預審意見或其他相關文件可以辦理建設用地許可證;
(三)以出讓方式供地的建設項目,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可以辦理建設用地許可證;
(四)取得發展改革等項目審批部門批準、核準、備案的建設項目可以辦理建設用地許可證;
(五)建設項目涉及環保、城管、國家安全、消防、文物保護等部門的,需提供各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書面意見可以辦理建設用地許可證;
三、辦理建設用地許可證需要提交的資料如下:
(一)辦理建設用地許可證需要提交建設用地許可證申請表(單位公章);
(二)辦理建設用地許可證需要立項批復;
(三)辦理建設用地許可證需要提交《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及附件(復印件);
(四)辦理建設用地許可證需要提交項目合同(復印件)。
(五)辦理建設用地許可證需要提交經國土資源部門確認的、具有測繪資質的單位測繪1:500或1:1000勘測定界圖3張,同時提供一份電子材料;
(六)辦理建設用地許可證需要提交關于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法人授權委托書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出示原件)。
(七)經土地招標、拍賣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進行辦理建設用地許可證還需提供: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復印件);
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的規劃設計條件及附圖(復印件);
3、法人資格證明(工商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法人代碼證)(復印件);
4、如屬于經營性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還需提供開發公司資質證明(復印件)。
農村建房許可證怎么辦理
農村的房屋一般都是自己進行修建,但是土地是屬于集體所有并不是大家隨便使用,這需要在建房的時候得到批準并辦理相關的建房證。那么建房許可證怎么辦理就需要大家做好詳細的了解。下面我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建房許可證怎么辦
1、村委會審批
若符合申請宅基地的條件,帶著戶口本、身份證、宅基地申請書,到戶口所在地村委會申請,填寫宅基地審批表;村委會受理后開會審批,批準后到鄉鎮建房辦公室申報。
2、建房辦(土管所)審批
鄉鎮建房辦公室受理后,看是否符合鄉鎮規劃建設,符合規劃的批準,報縣(市)土管部門審批。
3、縣(市)土管部門審批
縣(市)土管部門受理后認真審核,對符合縣(市)整體土地建設規劃等要求的發給宅基地使用許可證。
4、申辦建房許可證
有了宅基地使用許可證后,帶著上述材料及宅基地使用許可證到村委會填表審批、鄉鎮建房辦審批、縣(市)規劃部門審核,批準后發給建房許可證。
5、開工建設
有了宅基地使用許可證、建房許可證后,在村委和建房辦的監督下可以開工了。
6、辦理房權證
房子竣工后,帶著身份證、宅基地使用許可證、建房許可證、審批表、房屋坐落證明等,可以到房管部門申請測繪,出具測繪圖后辦理房權證。
7、辦理土地證
帶著上述材料和房權證(復印件)等,到土管部門測繪公司申請測繪,出具測繪圖后辦理土地證。
二、土管所工作職責
1、宣傳和貫徹國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
2、負責轄區內農村居民建房用地初審、核實和呈送等報批手續。
3、全面負責行政區域內非農業建設用地項目的審核報批,宅基地使用審核報批和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
4、負責村委會土地巡回檢查,登記和村內建設用地的使用情況。
5、對農村居民建房用地進行跟蹤監察和查處土地違法案件,及時調處土地權屬糾紛,嚴肅查處違法占地事件。
6、負責本鎮農田保護區組織實施和跟蹤管理,統計地籍管理和土地分等定級等工作,及時進行土地動態監測。
7、完成黨委、政府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看完本文之后對于這個問題大家都清楚了吧,我們在申請建房許可證的可以通過幾個步驟進行。在本文中也有詳細介紹。對于需要進行建房的農村居民是很重要的事情,當然在申請的時候也要準備好相關的材料才行。
如何辦理農村建設用地許可證
法律分析:辦理農村建設用地許可證需要戶主提出建房用地申請交由村、社簽字,辦理村、鎮規劃選址意見書,審查通過后進行公示并交由鄉鎮審核,鄉鎮審核通過的交由縣國土資源局實施用地報批和供地手續并頒發《建設用地許可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條 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農村自建房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辦理流程
法律主觀: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在當地規劃主管部門辦理。法律規定,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需要滿足依法應當辦理用地批準手續的,已經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在城市、鎮規劃區的建筑工程,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條件。根據《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一)建設單位向發證機關領取《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二)建設單位持加蓋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鑒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并附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向發證機關提出申請。
法律客觀: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五條 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建設單位向發證機關領取《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二)建設單位持加蓋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鑒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并附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向發證機關提出申請。 (三)發證機關在收到建設單位報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和所附證明文件后,對于符合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頒發施工許可證。
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辦理流程
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辦理流程如下:
(一)申請人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提交申請;
(二)鄉鎮人民政府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提出初審意見,報縣級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查;
(三)受理申請的機關自收到初審意見之日起10日內作出決定。符合條件的,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村民住宅建設的,可由縣級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委托鄉鎮人民政府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作出決定。符合條件的,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鄉村規劃建設許可證是什么
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前,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后,報城市、縣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建設項目位置和范圍符合規劃的法定憑證,是建設單位和個人用地的法律憑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制度要充分體現農村特點,體現便民利民和以人為本,滿足農民生產和生活需要,遏制農村無序建設和浪費土地。
申請鄉村規劃建設的材料如下:
住宅建設
村民住宅建設項目
1、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村民住宅建設項目)申報表;
2、建設項目申請書;
3、相應測繪資質單位出具的建設工程規劃放線測量技術報告;
4、多層建筑需提供相應資質單位設計的施工圖2份;
5、消防審核意見;
6、建設用地相關證明,占用農用地建設的需提供農用地轉用審批文件;
7、建設項目對四鄰有影響的,需提供四鄰簽字認可意見;
8、申報單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同時交驗原件;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
公共設施
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性事業建設
1、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性事業建設)申報表;
2、建設項目申請書;
3、相應測繪資質單位出具的建設工程規劃放線測量技術報告;
4、相應資質單位設計的施工圖3份;
5、消防審核意見;
6、建設用地相關證明,占用農用地建設的需提供農用地轉用審批文件;
7、申報單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同時交驗原件;
8、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四十一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規劃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建設,不得占用農用地;確需占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后,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后,方可辦理用地審批手續。
農村建房許可證怎么辦理
法律分析:1、首先要符合村鎮規劃,向戶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2、村民委員會在征求村民小組意見后,報送鄉(鎮)人民政府;
3、鄉(鎮)人民政府接到申請后,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進行審核;
4、涉及使用農用地的,應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5、經審核后,報縣國土資源局發給農村個人住房建設用地批準文件。有些地方出臺地方法規或地方規章,要求辦理《建筑施工許可證》和《建筑安全生產管理證》,依其規定。
6、鎮村鎮建設服務中心每月上報申請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一期,時間定于每月25號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七條 建筑單位在工程施工前,必須要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的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領施工許可證。由相關部門對該工程是否符合開工的必備條件進行審核,對條件符合的建筑單位才能發施工許可證。根據我國現行的法律,除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外,沒有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建筑,屬于違法建筑。可見,施工許可證是工程建設活動的前提條件。但農村居民要想自建房屋,也需要辦理建房許可證。
農村建房許可證怎么辦理
法律分析:(一)《村民住宅建設和用地申請表》一式五份; (二)戶口簿及家庭成年成員的身份證影印件; (三)申請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 并交由村民委員會或村民小組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諾書(沒有日住宅的除外); (四)屬危房改建的,應提供原住宅權屬證明以及危房鑒定書; (五)擬建房屋與相鄰建筑毗連或者涉及公用、共用、借墻等關系的,應當取得各所有權人一致同意,并簽訂書面協議等; (六)具有相應資質建筑設計單位的設計圖,或者選用標準通用圖。 村委會審議、征求意見與建房戶溝通安排建房基地,審議申請材料和宅基地安排情況并張榜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簽署《村民住宅建設和用地申請表》意見,報鎮鄉政府。 鎮鄉政府現場勘測、審核組織鎮鄉規劃建設、國土資源管理機構一同到實地勘測,并對是否符合規范標準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現場確定規劃用地范圍,在5個工作日內繪制建設用地規劃紅線圖。 屬利用原宅基地改建的不需辦理用地批準手續,直接辦理規劃建設許可手續,符合條件的在10個工作日內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村民即可開工建設。 新建、擴建的報送城市、縣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受委托的鎮鄉人民政府進行規劃審批。符合條件的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后,由鎮鄉政府在5個工作日內報縣級人民政府審批用地。之后由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建設用地批準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于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第十二條 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
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