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合同后兩年沒有履行是否構成違約
合同簽訂后未履行無效
法律分析:一、不是。無效合同必須符合以下合同無效的情形: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中的強制性規定
二、合同簽訂后未履行不是合同無效的條件,是合同違約情形,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簽訂合同不履行屬于什么行為
簽訂合同不履行屬于違約行為。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合同自成立具有時生效性,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如果雙方都沒有履行好自己相應的責任,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合同。但要看具體合同條款判斷,如果合同中未約定生效時間,一般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果合同中一方有先履行的義務,后履行的一方有先履行抗辯權,先履行的一方若無法證明其不履行有免責事由,會構成違約。如果合同中有約定合同的終止時間,一旦合同到達終止時間,可以自然終止,但一般不影響違約責任的追究。如果是同時履行,雙方都沒有履行,可能導致雙方違約,按照違約條款確認各自的違約責任。不履行合同要承擔以下幾種法律責任:1、未支付價款或報酬的,對方可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2、遲延支付價款或報酬的,應當支付該價款或者報酬的逾期利息;3、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4、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物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修理、更換、重作、減價或者退貨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合同到期未能履行是否構成違約
法律分析:合同到期未能履行不構成違約。原合同到期后,雙方雖未約定到期自動續約,合同期限屆滿后,合同一方仍按原合同約定的標準繼續履行義務,另一方認可并受領的,視為雙方均認可按照原合同約定的標準繼續履行義務是有效的。但此時并不能認為合同已自動續期,僅合同履行義務一方有權按照原合同約定的標準主張相應權利。
但是,如果雙方在原合同中明確約定了期限,并約定了合同期限屆滿后,若雙方續約,須另行簽訂書面協議的,則合同期限屆滿即合同效力終止。
如果合同明確約定了合同期滿的自動續約的,按照約定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合同簽約后一直沒有履行
法律分析:如果雙方都沒有履行好自己相應的責任,雙方可以協商來廢除這個合同。要看具體合同條款判斷,如果合同中未約定生效時間,一般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果合同中一方有先履行的義務,后履行的一方有先履行抗辯權,先履行的一方若無法證明其不履行有免責事由,會構成違約。如果合同中有約定合同的終止時間,一旦合同到達終止時間,可以自然終止,但一般不影響違約責任的追究。如果是同時履行,雙方都沒有履行,可能導致雙方違約,按照違約條款確認各自的違約責任(違約條款不一定是對等的,而且很可能違約計算標準也不相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