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休假規定是什么(婦女小產休假規定)



小產休假規定是什么(婦女小產休假規定)
小產休假規定是什么(婦女小產休假規定)
法律主觀:
關于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 女職工產假 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 晚婚晚育 的增加30天,并給與男方15天護理假。難產的,增加 產假 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 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證明,給與一定時間的產假。產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全勤, 工資 獎金照發。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毠言形礉M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法律客觀: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法律分析】:我國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對流產假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一般情況下,女職工懷孕4個月以下流產的,那可有享受15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那可有42天產假。女職工生育有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假。難產的,增加15天產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就可增加15天產假。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勞動法規定小產假期為十五天至42天。
具體如下:
1、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2、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產假期間員工可以享受的福利:
1、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2、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3、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并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4、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綜上所述,產假期間用人單位是不可以進行辭退女職工的,并且還需要正常的發放工資。不過女職工如果在產假期間有重大過錯的情況下,用人單位還是可以進行辭退的,但是需要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女職工是有過錯的。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