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什么時候可以領車
交通事故后多久可以提車子
交通事故后最短15天可以取車,最長60天取車。事故處理走的是簡易程序,因此從拿到事故責任認定書起五日內,交警會通知當事人領取車輛。交巡警方面有關人士解釋,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后,通常為兩個工作日確認,三個工作日內通知取車。
違反交通安全的行為有:
1、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2、飲酒后或者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3、駕駛公路客運車輛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5、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發生和交通事故之后保險賠償程序是:
1、及時報案;發生保險事故后應在24小時內及時撥打報案電話向保險公司報案。這樣有利于保險公司及時派人趕赴現場,判定事故原因。
2、協助查勘定損: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后,會迅速派人進行現場查勘,確定損失大小,并出具查勘報告。在此環節,被保險人應當協助保險公司進行保險事故的查勘定損。
3、提交索賠單證;索賠時,被保險人應當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提交以下單證:出險通知書;保險單正本,機動車保險證,駕駛證,行駛證復印件;事故發生地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書,事故調解書;全車失竊須另提供保險合同約定的必備單證;涉及的第三者責任方追償的賠案,須提供訴訟受理證明和追償權利轉讓書;保險合同約定的其他單證。
4、賠款審核;保險公司根據車險合同條款、客戶提交的索賠單證、查勘人員提供的查勘報告以及公司有關理賠規定,將作出是否賠償以及賠償多少的結論。
5、領取賠款;對屬于保險責任的事故,保險公司應當根據理賠結論通知被保險人辦理領款手續。保險公司自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金額協議之日起10日內,保險公司應當履行支付賠款義務。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二十九條
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押與事故有關的物品,并開具扣押物品清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給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扣押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本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十八條
自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因扣留車輛發生的費用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當事人領取,當事人逾期未領取產生的停車費用由當事人自行承擔。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后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領取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交通事故后多久可以提車子
交通事故發生之后,我們大家都是直接到交警部門去處理相關的事項,然后自己的車輛也會被交警部門扣押的,到時候自己多長時間可以提車?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交通事故后多久可以提車子
交通事故后最短15天可以取車,最長60天取車。
事故比較簡單,事故處理走的是簡易程序,因此從拿到事故責任認定書起五日內,交警會通知當事人領取車輛。交巡警方面有關人士解釋,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后,通常為兩個工作日確認,三個工作日內通知取車。
相關法律知識
《交通法》
第五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鑒定機構約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第五十四條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對駕駛人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拿到事故責任認定書起五日內,交警會通知當事人領取車輛,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后,通常為兩個工作日確認,三個工作日內通知取車。
交通事故后多久能取車
一、交通事故后多久能取車
1、交通事故后最短15天可以取車,最長60天取車。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自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九條
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扣留事故車輛所載貨物。對所載貨物在核實重量、體積及貨物損失后,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貨物所有人自行處理。無法通知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不自行處理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嚴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停車場停放扣留的事故車輛。
二、起訴交通事故的程序是什么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受理后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并立即開始執行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3、開庭審理。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法庭調解;
4、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達成調解協議制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向法院告訴庭提出再審申請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交通事故后什么時候可以領車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后檢驗、鑒定確定之日起五日內,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除非對方提出財產保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鑒定機構約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三十八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鑒定機構約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會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交通事故后多久可以提車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最長一個月左右可以提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的期限為20日;20日內無法完成檢驗、鑒定需要延期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扣留10日。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二十九條 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押與事故有關的物品,并開具扣押物品清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給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扣押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本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條 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交通事故后多久能取車出來?
交通事故后最短15天可以取車,最長60天取車
事故比較簡單,事故處理走的是簡易程序,因此從拿到事故責任認定書起五日內,交警會通知當事人領取車輛。交巡警方面有關人士解釋,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后,通常為兩個工作日確認,三個工作日內通知取車。
擴展資料:
第三十八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鑒定機構約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第四十四條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對駕駛人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部門規章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