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錢不還,沒有借條能要回來嗎(朋友借錢不還借條怎么寫)
問三師咨詢:沒有借條只有轉賬記錄,可以要回我錢嗎?
親,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哦。沒有借條,只有轉賬記錄,不一定要回來錢。對方可能會辯稱,轉賬屬于其他用途的錢。比如說,他可能會說,這次轉賬屬于工資(僅僅是舉個例子),或者歸還之前的欠款等等。
所以,出借方一定要讓對方寫合法有效的借條哦。
別人借錢不還沒有欠條怎么辦最有效的方法?
1.與B協商還款計劃,對方'擠牙膏'式還款,可以商量分期還款,并再次簽訂一份協議,保障自己日后起訴維權的權益。
2.向B發出正式的書面通知,要求其償還剩余的款項,并在通知中明確規定最后期限。如果可能的話,請盡量讓通知由一名律師或其他合法代表人發出(即律師函),以增加其權威性和效力。
3.對方堅持賴賬,不肯商量,可以考慮走法律程序,整理自己手頭上的證據材料如借條、承認借錢的聊天記錄/電話錄音、轉賬記錄等,以此證明對方存在欠款行為,收集對方的個人信息來確認被告,寫好起訴狀,提交材料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遇到欠款糾紛想要起訴,不會處理,不懂如何寫訴狀,走流程,欠條說,可以協助你
朋友借錢不還沒有借條能要回來嗎
法律分析:此時出借人可從間接證據入手,以形成間接證據鏈。
1、借過錢的證據:提供當時把錢借給對方的證據,比如向對方轉賬的銀行憑證;如是現金方式支付,要打印從銀行取現金的憑條或在場證明人等。
2、主張債權的證據:收集曾向借款人要過錢的證據,可以是對方書面形式的還款計劃,也可以錄音、錄像的形式證明曾多次向對方要求還錢。
3、對方財產信息:出借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后,對方稱無力還錢,出借人可盡量摸清對方的財產情況,主要是房子、車、公司等,向法院提供有效線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朋友借錢不還沒有借條怎么辦
法律分析:可以向法院申請向其發出支付令,要求欠款人償還債款;欠款人不償還的,可以向法院起訴,一般需要提交借條或欠條等能夠證明雙方借貸關系的證明,沒有借條或欠條的話,僅僅是銀行交易流水是不足以證明的,還需要其他證據或者證人證言補強。如果法院判決雙方的借貸關系成立,出借人可以就法院判決書2年內申請強制執行。還可以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財產保全就是將對方的銀行賬戶、房子、車等財產查封上,防止對方轉移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第二百一十六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借現金給朋友沒有借條不還怎么辦
朋友借錢不還沒有借條就一定要留下自己給別人借錢的證據;同時還有就是可以利用司法的程序來解決自己的事情;但走司法的程序同樣也是必須要有合法的證據,沒有證據很難保障自己的權益。
一、朋友借錢不還沒有借條怎么辦?
1、留下你借給別人錢的證據
現在借錢很多人都是通過銀行轉賬或者支付寶、微信轉賬,這種情況下都會有轉賬信息,可以憑這些信息作為借錢證明。如果是直接借的現金,又沒借條,可以想辦法從欠錢者口中套出他欠你錢的話,并錄下來,以作證據。當然,如果是無賴,死不承認借了你的錢,那就沒辦法了。
2、尋求律師的幫助,走法律程序維權
不到最后不建議走這一步,因為畢竟是朋友,而且采用法律手段費事費錢又費力,關鍵是你的證據要足夠充分,如果沒有證據,你也要不回你的錢。
二、借錢不還如何起訴對方
?
借款合同發生糾紛時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作為原告起訴的程序是:
1、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后,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后,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準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6、立案手續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并于結案后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綜合上面所說的,朋友借錢如果不還就會產生債務的糾紛,但如果沒有借條的話,那么是很難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就算是直接起訴而沒有證據來支撐那么同樣很難處理,所以,案件的處理都是要有法律依據的,這樣才能更好的處理雙方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