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放棄治療是否會犯法(放棄嬰兒的治療是否犯法)
放棄嬰兒算犯罪嗎
法律主觀:
剛出生的嬰兒放棄治療可能算遺棄罪。如果對于剛出生的嬰兒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義務人確屬無力負擔治療費用,不會構成遺棄罪。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 之一 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第一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 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放棄重病嬰兒是否犯法
法律分析:不違法,對重大疾病和嚴重缺陷的胎兒的處理進行了詳細規定,但對出生后的這類嬰兒尚無規定。家長若主觀故意放棄治療,有可能犯遺棄罪。現實中放棄嬰兒治療的標準很難界定,父母給嬰兒“消極治療”的話,法律沒法追究其責任。
法律依據:《母嬰保健法》
第十五條 對患嚴重疾病或者接觸致畸物質,妊娠可能危及孕婦生命安全或者可能嚴重影響孕婦健康和胎兒正常發育的,醫療保健機構應當予以醫學指導。
第十八條 經產前診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師應當向夫妻雙方說明情況,并提出終止妊娠的醫學意見:(一)胎兒患嚴重遺傳性疾病的;(二)胎兒有嚴重缺陷的;(三)因患嚴重疾病,繼續妊娠可能危及孕婦生命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孕婦健康的。
出生不到一周年的嬰兒放棄治療算遺棄罪嗎
剛出生的嬰兒放棄治療可能算遺棄罪。如果對于剛出生的嬰兒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義務人確屬無力負擔治療費用,不會構成遺棄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四十二條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第四十三條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第二百六十一條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重癥嬰兒放棄治療違法嗎
一、重癥嬰兒放棄治療違法嗎
1、重癥嬰兒放棄治療是否違法,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具體如下:
(1)對孩子負有法定義務,孩子生病,但其卻害怕增加自己的經濟負擔,放棄對孩子的必要救治,造成孩子死亡,拒不履行撫養義務,情節嚴重的,構成遺棄罪;
(2)如果積極救治后,無力回天,重癥嬰兒放棄治療的,就不違法。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九百九十條
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其他人格權益。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二、遺棄罪的犯罪構成有哪些
1、行為主體必須是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的人。義務來源不限于親屬法的規定,而應按照刑法總論中所討論的作為義務來源予以確定;
2、行為對象是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其中的年老、年幼并無清晰的年齡界限,患病的種類與程度也無確定的標準,都需要聯系“沒有獨立生活能力”來理解和認定。行為對象不必與行為主體具有親屬關系;
3、行為內容為“拒絕扶養”。對此,應做出符合法益保護目的的解釋。扶養實際上是指扶助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使其能夠像人一樣生存。因此,除了提供生存所必需的條件外,在其生命、身體處于危險狀態的情況下,必須給予救助,更不能將其置于危險境地。所以,“拒絕扶養”應意味著使他人生命、身體產生危險,以及在他人生命、身體處于危險狀態時不予救;
4、成立遺棄罪要求情節惡劣。應根據遺棄行為的方式、行為對象、結果等進行綜合判斷。根據司法實踐,對被害人長期不予照顧、不提供生活來源的,驅趕、逼迫被害人離家,致使被害人流離失所或者生存困難的,遺棄患嚴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的,遺棄行為致使被害人身體嚴重損害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以及其他類似情形,均屬于情節惡劣。
放棄治療重病孩子犯法嗎
1.一般情況下,醫院未經嬰兒的監護人的同意,是不能放棄治療的。如果是嬰兒的監護人放棄治療,一般是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2.對孩子負有法定義務,孩子生病,但其卻害怕增加自己的經濟負擔,放棄對孩子的必要救治,造成孩子死亡,拒不履行撫養義務,情節嚴重者構成遺棄罪。
小孩病重,父母放棄治療,這并不算是犯法,因為父母已經盡力了,而且小孩子并重會花費一大筆價錢,并不是每一個人都有承受這筆消費的能力,醫院也不是做慈善的,所以我覺得濱州放棄治療父母也挺心痛的,這是不得已而為之的事情,這并不算犯法
這個也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是有錢。而不給予治療的話。那就是一種遺棄罪,如果確實是沒有錢。因為沒有錢而放棄治療。那這個也沒有辦法。不能夠定什么法律責任。我們無法要求別人借一屁股債,然后去給兒子治病。
如果沒有經濟能力的話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這個經濟能力卻故意不去看病是犯法的。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1.一般情況下,醫院未經嬰兒的監護人的同意,是不能放棄治療的。如果是嬰兒的監護人放棄治療,一般是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2.對孩子負有法定義務,孩子生病,但其卻害怕增加自己的經濟負擔,放棄對孩子的必要救治,造成孩子死亡,拒不履行撫養義務,情節嚴重者構成遺棄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九百九十條 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其他人格權益。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