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費應由哪一方承擔(民事訴訟起訴費是多少)
訴訟費一般是多少,由誰承擔
法律主觀:
在我國人民法院進行訴訟的訴訟費用一般應當由敗訴一方承擔,勝訴方愿意負擔的除外。《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并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
法律客觀: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
民事訴訟費由誰承擔
法律主觀:
對于民事案件來說,民事案件他會有一個訴訟費由誰承擔的問題,一般來說,訴訟費的承擔是根據相關的規定來進行的,有的時候由原告來承擔訴訟費,有的時候由被告被告承擔訴訟費。一、民事訴訟費由誰承擔一般來講,在起訴狀中原告都會要求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即使原告不提,法官也會按照誰敗訴誰承擔后果的原則判定輸的一方承擔損失后果,這都要等到案件審理了結后才能確定。以下幾種負擔訴訟費的情形特別需要注意:1、當事人請求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由雙方當事人按承擔責任的比例負擔。2、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負擔。3、撤訴案件,由原告負擔,但減半收取;駁回起訴的案件,由原告負擔。4、申請執行費和執行實際支出的費用由被申請人負擔。第二審案件和再審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分別為:(1)經上訴,維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訴人負擔,雙方上訴的,由雙方負擔;(2)上訴后撤訴的案件,由上訴人負擔;(3)二審改判的案件,除按一審負擔原則負擔后,還應當相應調整一審訴訟費用的負擔;(4)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兩審訴訟費用。(5)經人民法院再審或提審的案件,如認為原審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并依法進行改判的,對訴訟費用一并改判。二、民事訴訟撤訴的條件《民事訴訟法》第131條第1款規定,宣判前,起訴,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原告申請撤回起訴,必須以書面或者口頭方式向受訴人民法院提出內容明確的申請。2、原告申請撤回起訴的目的必須正當、合法。依照處分原則的要求,當事人的處分行為必須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實施方為有效。因此,原告申請撤回起訴亦須以正當、合法為前提。3、原告申請撤回起訴,必須基于自己真實的意思表示。所謂基于自己真實的意思表示,是指申請撤回起訴必須是原告主動、自愿所為,而不能是被動、違心所致。4、原告撤回起訴的申請最遲應在受訴人民法院宣告判決前提出。不論是當庭宣判,還是定期宣判,均應如此。這樣既可使原告有較為充分的斟酌時間,慎重地適時實施撤訴行為,同時又可避免因原告于宣判后再提出撤訴申請而損及受訴人民法院所作判決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因為判決一經宣告,即便尚未發生法律效力,非經法定程序,亦不得隨意撤銷。
法律客觀: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民事訴訟的費用由誰承擔
法律主觀: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rn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rn共同 訴訟當事人 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rn第三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改變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的,應當相應變更第一審人民法院對訴訟費用負擔的決定。rn第三十一條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rn第三十二條依照本辦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應當交納 案件受理費 的再審案件,訴訟費用由申請再審的當事人負擔;雙方當事人都申請再審的,訴訟費用依照本辦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負擔。原審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根據訴訟費用負擔原則重新確定。rn第三十三條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rn第三十四條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rn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rn第三十五條當事人在法庭調查終結后提出減少訴訟請求數額的,減少請求數額部分的案件受理費由 變更訴訟請求 的當事人負擔。rn第三十六條債務人對督促程序未提出異議的,申請費由債務人負擔。債務人對督促程序提出異議致使督促程序終結的,申請費由申請人負擔;申請人另行起訴的,可以將申請費列入訴訟請求。rn第三十七條公示催告的申請費由申請人負擔。rn第三十八條本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八)項規定的申請費由被執行人負擔。rn執行中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的,申請費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rn本辦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的申請費由申請人負擔,申請人提起訴訟的,可以將該申請費列入訴訟請求。rn本辦法第十條第(五)項規定的申請費,由人民法院依照本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決定申請費的負擔。rn第三十九條海事案件中的有關訴訟費用依照下列規定負擔:rn(一)訴前申請海事請求保全、海事強制令的,申請費由申請人負擔;申請人就有關海事請求提起訴訟的,可將上述費用列入訴訟請求;rn(二)訴前申請海事證據保全的,申請費由申請人負擔;rn(三)訴訟中拍賣、變賣被扣押船舶、船載貨物、船用燃油、船用物料發生的合理費用,由申請人預付,從拍賣、變賣價款中先行扣除,退還申請人;rn(四)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申請債權登記與受償、申請船舶優先權催告案件的申請費,由申請人負擔;rn(五)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船舶優先權催告程序中的公告費用由申請人負擔。rn第四十條當事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舉證期限內舉證,在二審或者再審期間提出新的證據致使訴訟費用增加的,增加的訴訟費用由該當事人負擔。rn第四十一條依照特別程序審理案件的公告費,由起訴人或者申請人負擔。rn第四十二條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的,訴訟費用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從破產財產中撥付。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 訴訟 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 管轄 。
法院訴訟費由誰承擔
法律主觀:
一般來說,法院受理個人立案申請后,往往會同時開具《繳納訴訟費用通知》,要求當事人在限期內繳納訴訟費。一、訴訟費由誰承擔訴訟費用只是預交而已,是為了啟動訴訟程序必須交納的費用。在起訴狀中原告都會要求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即使你不提,法官也會按照誰敗訴誰承擔后果的原則判定輸的一方承擔損失后果。不過這都要等到案件審理了結后才能確定。【特殊情況】1當事人請求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由雙方當事人按承擔責任的比例負擔。2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負擔。3撤訴案件,由原告負擔,但減半收取;駁回起訴的案件,由原告負擔。4申請執行費和執行實際支出的費用由被申請人負擔。第二審案件和再審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分別為:a經上訴,維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訴人負擔,雙方上訴的,由雙方負擔;b上訴后撤訴的案件,由上訴人負擔;c二審改判的案件,除按一審負擔原則負擔后,還應當相應調整一審訴訟費用的負擔;d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兩審訴訟費用。(5)經人民法院再審或提審的案件,如認為原審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并依法進行改判的,對訴訟費用一并改判。二、訴訟費的管理監督訴訟費用的交納和收取制度應當公示。人民法院收取訴訟費用按照其財務隸屬關系使用國務院財政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印制的財政票據。案件受理費、申請費全額上繳財政,納入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人民法院收取訴訟費用應當向當事人開具繳費憑證,當事人持繳費憑證到指定代理銀行交費。依法應當向當事人退費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訴訟費用繳庫和退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商最高人民法院另行制定。在邊遠、水上、交通不便地區,基層巡回法庭當場審理案件,當事人提出向指定代理銀行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基層巡回法庭可以當場收取訴訟費用,并向當事人出具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印制的財政票據;不出具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印制的財政票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交納。案件審結后,人民法院應當將訴訟費用的詳細清單和當事人應當負擔的數額書面通知當事人,同時在判決書、裁定書或者調解書中寫明當事人各方應當負擔的數額。需要向當事人退還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15日內退還有關當事人。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按照收費管理的職責分工,對訴訟費用進行管理和監督;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亂收費行為,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相關規定予以查處。
法律客觀: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
民事訴訟費用由誰承擔
大家知道打官司很多都是需要繳納訴訟費的,一般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那么民事訴訟費用由誰承擔呢?跟隨我一起來看看吧。
一、民事訴訟費用由誰承擔
1、案件受理費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由人民法院根據他們各自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各自應負擔的金額。其中如有專為自己利益的訴訟行為所支出的費用,由該當事人負擔。其他訴訟費用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雙方應負擔的金額。
2、第二審人民法院對第一審人民法院的判決作了改判的,除了應當確定當事人對第二審訴訟費用的負擔外,還應當相應地變更第一審人民法院對訴訟費用負擔的決定。第二審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的案件,上訴的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負擔,雙方都提出上訴的,由雙方分擔。
3、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第一審和第二審全部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第二審人民法院決定。
二、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
1、撤訴的案件,案件受理費由原告負擔,減半收取;其他訴訟費用按實際支出收取。
2、駁回起訴的案件,案件受理費由起訴的當事人負擔。
3、申請執行費和執行中實際支出的費用,由被申請人負擔。申請訴訟保全措施的申請費和海事海商案件中申請扣押船舶,申請留置貨物、燃料的申請費,由敗訴方負擔。申請船東責任限制的申請費由申請人負擔。
4、由于當事人不正當的訴訟行為所支出的費用,由該當事人負擔。
5、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和勞動報酬的案件,原告不預交案件受理費;案件審結時,由敗訴方負擔。
6、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是否緩、減、免,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
民事訴訟費一般由誰承擔
民事訴訟所產生的訴訟費用一般應當由敗訴方支付,在起訴階段則應當由起訴方先行支付。根據我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相關規定,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等標準進行交納。
民事訴訟訴訟費一般是原告進行承擔,但原告可以要求被告承擔相關訴訟費用,但前提是原告勝訴,否則還是需要承擔相關的訴訟費用。訴訟費用一般有申請費、法院受理案件的相關費用。一般訴訟費用都不會很高。
訴訟費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費、申請費和其他訴訟費用三種。
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并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
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
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