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怎么辦(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不給交社會保險怎么辦
法律主觀:
如果用人單位不給交社會保險的,勞動者可以跟單位協商;如果協商之后,單位依然是不給繳納社保,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勞動監察協商無果后,可以依法申請勞動仲裁和提起訴訟。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
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單位不給員工繳納社保怎么辦
法律主觀: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保是其法定的義務,如果單位不給你辦理社保,你可以到 勞動局投訴 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是 有經濟補償金 的。 以前未繳納的社保,是不可以補的,只能從現在開始繳納。 至于勞動局的人說,沒有補償,是說 未繳納社保 雖然是單位的過錯,但是單位不補償,不是說以此解除合同沒有補償。以此解除合同還是有補償的。 我的解答清楚嗎?
法律客觀: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用人單位不給員工交保險應該怎么辦
公司不給員工買保險、辦理社保,是違反勞動法的,但不屬于違法用工。
這種情況,如果員工想要待在企業的,必須保留好自己的用工記錄,工資卡等,作為證據證明自己在這個公司待的年限,等到哪天你不想干了,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補繳所有社保;
另外勞動法也對這種情況做了規定,如果單位出現這種情況,員工任何時候都可以辭職;
要求單位參保,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保險。養老、醫療、失業。可以到勞動局舉報。
擴展資料:
醫療保險,是為補償疾病所帶來的醫療費用的一種保險。職工因疾病、負傷、生育時,由社會或企業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或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
醫療保險起源于西歐,可追溯到中世紀。隨著資產階級革命的成功,家庭作坊被大工業所取代,出現了近代產業隊伍。由于工作環境的惡劣,流行疾病、工傷事故的發生使工人要求相應的醫療照顧。
1998年12月,國務院發布了《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部署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進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要求1999年內全國基本建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參考資料: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_百度百科
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怎么辦
法律主觀:
可以向單位申請繳納社保,有單位承擔繳納份額,個人繳納個人需要承擔的責任。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這是法律上的強制義務,而且是雙方的法定義務,勞動關系的雙方對此不可協商變通。 用人單位 不繳納社保 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 員工可隨時向勞動監察舉報要求用人單位繳納,處理結果往往是限期補繳;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 社會保險費 的,勞動者可以 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還應當 支付經濟補償金 ; 如果用人單位繳納了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費,員工在職期間一旦發生此類情況,相應的費用由社保基金負擔。相反,如不繳納社保,發生了此類情況,用人單位按照社保的標準自行負擔。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