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費沒給要從遺產中扣除嗎
撫養費可以從財產中扣除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撫養人 不支付撫養費 的情況下,人民法院是可以從其財產中扣除撫養費的,但要保留必要的生活所需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 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 執行通知書 ,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未支付的撫養費能作為遺產來繼承嗎
法律分析:未支付的撫養費能作為遺產來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死者生前對未成年子女未盡撫養義務,死后子女能在遺產中扣除撫養費嗎
扣除撫養費是不能的,因為你作為他的子女有權利繼承他的財產,對于他的財產,所有的子女都有權繼承,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你們可以自行協商,如他們同意多分你一點,則你能得到多得份額,不能達成協議則不能。在你們始終未能對你父母的遺產不能達成分割協議的話,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這是我的答案,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謝謝!
父母不給子女撫養費能否繼承父親的遺產
給父親的不是撫養費,應該是贍養費。不給父親贍養費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繼承他的遺產。喪失繼承權的情形有: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
(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
(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后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
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行為的,喪失受遺贈權。
父母離婚了孩子成年了父親從來沒有支付撫養費,父親死后的遺產繼承怎么辦,債務可以由撫養費抵消嗎?
父母離婚了,父親沒有支付撫養費。說明你是跟隨母親生活的。父親過世后,因為父母離婚,你已經沒有繼承權了。但是你想要父親的撫養費,必須把你父親的全部財產,扣除債務后的剩余部分作為可以繼承的財產,你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以你父親的財產支付應該給予的撫養費用。
我和孩子她媽離婚了幾年一直沒有給撫養費今年她媽死了別人有賠孩子的撫養費被?
您好,您可以提出兩個主張:
1、您可以就女方過去未給的撫養費主張償還。因為父母都有撫養孩子的義務,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應支付撫養費,女方過去幾年一直未給您撫養費的話,您可以向女方索要。因女方已經去世,您可以向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繼承遺產的女方近親屬主張償還。
2、子女有權繼承母親的遺產,可以就母親的遺產主張自己的繼承權益。作為子女的監護人,您可以代替子女來行使權利,參與女方的遺產分割。
需要提醒您的是,如果女方死亡后有喪葬費、撫恤金或死亡賠償金等,這些不屬于死者的遺產,而是支付給死者的親屬的。但喪葬費、撫恤金或死亡賠償金等也是由女方的繼承人進行分割或者處分,因此,您也可以代替子女主張這部分的財產。
如您還有其他疑問,歡迎繼續向我們咨詢。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 1085 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 1122 條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 1127 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93年離婚女兒跟我前夫從沒拿撫養費今年前夫去世能否爭取從家產上補繳撫養費
男方去世后,如果沒有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的,遺產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繼承,女兒有權繼承父親的遺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
第五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