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可以起訴自己公司嗎(公司和法人可以一起起訴嗎)
公司法人可以起訴公司嗎
法律主觀:
公司就是法人,是一個組織,不需要任何人擔任。法院被起訴的人能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
法律客觀:
《公司法》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公司法人欠錢,可以起訴公司嗎
不可以。但在執行期間可以執行其獨資公司的財產,因為公司財產屬于個人財產,個人債務一般應該查封個人的財產。如果債務是法定代表人的個人債務,與公司無關,公司不需要承擔。但是,如果債務是個人債務,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義借款的行為可能構成表見代理,公司仍需承擔。
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超出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2、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3、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公司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是互相獨立的民事主體,法定代表人個人對外的欠款,與公司毫無關聯。如果債權人起訴,勝訴后,在執行時,可以對被執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憑證(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并強制被執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轉讓,也可以直接采取拍賣、變賣的方式進行處分,或直接將股票抵償給債權人,用于清償被執行人的債務。
債權人代位權是債的保權制度的一種。保全債權是債權人代位權制度的基本價值取向。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條
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相對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法人欠錢可以起訴公司嗎
法律主觀:
法人沒有起訴自己公司,因為公司就是法人。若是股東想要解散公司的,需要在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情況下才能提起解散之訴。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監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的,前述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或者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人可以告自己公司嗎
法律分析:可以起訴公司,如果是和公司發生糾紛就起訴公司,如果是和老板發生糾紛起訴老板。 公司 的 法人代表 不是老板 (所有權人)也屬正常,法人代表代行法人或老板的資產承擔 民事責任 與履行民事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百五十二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條規定的情形的,有限責任公司的 股東 、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 監事會 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條規定的情形的,前述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或者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人可以起訴自己公司嗎
1、可以起訴公司,如果是和公司發生糾紛就起訴公司,如果是和老板發生糾紛起訴老板。公司的法人代表不是老板(所有權人)也屬正常,法人代表代行法人或老板的資產承擔民事責任與履行民事權利。法人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并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社會組織。法人代表是依據法人內部的規定,擔任某一職務或由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對外依法行使民事權利和義務的人。其行為被視為法人的行為,其行為所產生的一切法律權利和義務由其所代表的法人享有和承擔。
2、根據《公司法》第152條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定代表人可以起訴自己公司嗎
法律分析:符合起訴的條件即可可以起訴公司。法人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并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社會組織。法人代表是依據法人內部的規定,擔任某一職務或由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對外依法行使民事權利和義務的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人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起訴嗎
法律主觀:
法人沒有起訴自己公司,因為公司就是法人。若是股東想要解散公司的,需要在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情況下才能提起解散之訴。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二條 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公司法人欠債可以起訴他的公司嗎
法律分析:公司法人不能直接起訴公司債務,但在執行期間可以執行其獨資公司的財產,因為公司財產屬于個人財產,個人債務一般應該查封個人的財產。如果債務是法定代表人的個人債務,與公司無關,公司不需要承擔。但是,如果債務是個人債務,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義借款的行為可能構成表見代理,公司仍需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法人私人欠款能否起訴公司
法人私人欠款不能起訴公司。
債務人欠款,債權人可以直接要求對方償還,不能起訴法人公司。如果對方拒絕,債權人可以去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對方歸還欠款,勝訴后可以對他在公司的股份進行強制執行。
申請強制執行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具備法律依據:申請強制執行必須有法律依據,即有法律文書或者法律規定作為支持,如判決書、裁定書等;
2、債務人有履行義務:申請強制執行的前提是債務人已經有了履行的義務,也就是說,債務人應當根據法律文書或者法律規定的要求向申請人履行相應的義務,如支付款項、履行合同等;
3、債務人未履行義務:申請強制執行的原因是債務人未履行義務,如拒不支付款項、違反合同等,應當向申請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申請人已經履行義務:申請強制執行的申請人必須已經履行自己的義務,如履行合同、交付貨物等;
5、法定時效未到:申請強制執行的申請人必須在法定時效內提出申請,否則申請將被駁回。
申請強制執行的流程如下:
1、申請執行:申請人首先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申請書應包括要求執行的文書、被執行人的姓名或名稱、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等基本信息;
2、確認執行案件:人民法院收到申請執行后,會對案件進行審查,并在符合法定程序的情況下,對申請進行立案審理,并發出執行通知書;
3、查找財產:執行通知書發出后,執行法官會著手查找被執行人名下的銀行存款、房產、車輛等財產信息,以便進行強制執行;
4、執行裁定:如果被執行人拒絕履行或無法履行,執行法官會根據法定程序制定執行方案,并進行強制執行。執行方式包括查封、凍結等;
5、結案:當被執行人履行了全部或部分債務后,申請人應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執行。如被執行人仍然拒絕履行債務,則執行法官將依法采取更嚴厲的措施,直至執行到位。
綜上所述,在起訴前,應當先梳理清楚各方之間的關系和欠款情況,并且最好咨詢專業律師意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條
債務人對同一債權人負擔的數項債務種類相同,債務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由債務人在清償時指定其履行的債務。
債務人未作指定的,應當優先履行已經到期的債務;數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履行對債權人缺乏擔保或者擔保最少的債務;均無擔保或者擔保相等的,優先履行債務人負擔較重的債務;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后順序履行;到期時間相同的,按照債務比例履行。
法人可以起訴自己公司嗎
不可以的,公司是獨立的法人,但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起訴公司,如果是和公司發生糾紛就起訴公司,如果是和老板發生糾紛起訴老板。公司的法人代表不一定就是老板,法人代表代行法人或老板的資產承擔民事責任與履行民事權利。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十一條,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