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法律法規有哪些(商業銀行催收法律法規)
我國與商業銀行有關的法律
法律主觀:
一、違反市場準入規定的法律責任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44條規定,擅自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或者非法從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的,由中國銀監會予以取締;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中國銀監會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50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萬元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款。二、違反經營管制規定的法律責任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45條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中國銀監會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50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0萬元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未經批準設立分支機構的;(2)未經批準變更、終止的;(3)違反規定從事未經批準或者未備案的業務活動的;(4)違反規定提高或者降低存款利率、貸款利率的。三、違反誠實經營和審慎經營義務的法律責任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46條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中國銀監會責令改正,并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未經任職資格審查任命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2)拒絕或者阻礙非現場監管或者現場檢查的;(3)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報表、報告等文件、資料的;(4)未按照規定進行信息披露的;(5)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6)拒絕執行本法第37條規定的強制整改措施的。四、違反提交財務資料義務的法律責任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47條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按照規定提供報表、報告等文件、資料的,由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所謂“不按照規定提供”,實踐中包括拒絕提供、遲延提供、提供不完全和提供不真實等情形。五、補充性制裁措施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48條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銀行業監督管理規定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除依照本法第43條至第46條規定處罰外,還可以區別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1)責令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2)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3)取消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定期限直至終身的任職資格,禁止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一定期限直至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
銀行法律法規
法律分析:商業銀行開展業務,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商業銀行開展業務,應當遵守公平競爭的原則,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一條:為了保護商業銀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戶的合法權益,規范商業銀行的行為,提高信貸資產質量,加強監督管理,保障商業銀行的穩健運行,維護金融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
銀行法律法規的內容有哪些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條 商業銀行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業務: (一)吸收公眾存款; (二)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 (三)辦理國內外結算; (四)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 (五)發行金融債券; (六)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 (七)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 (八)從事同業拆借; (九)買賣、代理買賣外匯; (十)從事銀行卡業務; (十一)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務; (十四)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經營范圍由商業銀行章程規定,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商業銀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可以經營結匯、售匯業務。
商業銀行貸款方面有什么法律法規
一、商業銀行貸款方面有什么法律法規
商業銀行的法律法規主要有:《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貸款通則》G2PR
二、商業銀行法對貸款規定
法律分析:1、貸款業務發展戰略。由于商業銀行屬于高風行業。因此。多數商業銀行都將安全性..穩健性作為發展戰略的核心主導思想。在安全性.穩健性原則的指導下。根據自身市場定位的不同。制定具體的發展戰略。2、貸款審批的分級授權。貸款審批的分級授權是商業銀行信貸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授權的安排由董事會提出統一原則。由商業銀行的最高管理層負責具體操作并將貸款審批分級授權的安排報董事會批準。貸款審批的授權是根據信貸部門的層次.每一層次信貸部門信貸人員的職務.工作能力.工作經驗和工作業績以及所負責的具體貸款業務的特點。決定每個信貸部門層次和每位信貸人員的貸款審批品種和貸款審批權限。商業銀行的貸款審批通常由三個層次組成。最高層次是商業銀行董事會的貸款審批權。董事會一般對金額特別大.期限特別長的貸款和一些特別的貸款進行審批;第二層為銀行信貸委員會的貸款審批權。信貸委員會一般對金額大和期限長的貸款進行審批;第三層為一般信貸人員的貸款審批權。一般信貸人員通常對大量的日常貸款進行獨立或集體審批。3、貸款的期限結構和品種結構。商業銀行貸款的期限結構是指短期貸款.中長期貸款和長期貸款在商業銀行貸款總額'中的比重。商業銀行貸款期限結構的確定。主要受資金來源的期限構成以及借款人的生產周期兩個因素影響。貸款的品種結構是指各類貸款在商業銀行貸款總額中的比重。貸款的品種結構主要取決于商業銀行的市場定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四條商業銀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在國家產業政策指導下開展貸款業務。第三十五條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制度。第三十六條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第三十七條商業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合同應當約定貸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還款期限、還款方式、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商業銀行貸款方面有什么法律法規
商業銀行的法律法規主要有:《人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貸款通則》G2PR
銀行中的法律工作有哪些
一、銀行中的法律工作有哪些
應當按照規定支付,但多出來的部分,開發商要承擔
二、想知道銀行里哪些工作與法律有關?涉及哪些法規?
銀行有法律部,主要是審銀行與客戶或交易對手簽的各種合同的,也給新
什么法規都可能用上,但最主要的還是經濟法。
銀行法規包括:
《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貸款通則》、《擔保票據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人民幣管理條例》、《儲蓄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公司法》、《證券法》、《基金管理法》,以及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相關。
三、關于銀行的法律有哪些?
關于銀行的法律,具體如下: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是為保護商業銀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戶的合法權益,規范商業銀行的行為,提高信貸資產質量,加強監督管理,保障商業銀行的穩健運行,維護金融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于1995年9月10日發布并實施;2、《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在2006年10月31日通過,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它的主要目的是通過金融監管的專業化分工,進一步加強銀行業的監管、降低銀行風險,維護國家金融穩定和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3、《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為了規范票據行為,保障票據活動中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票據活動,適用本法。所稱票據,是指匯票、本票和支票。票據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票據出票人制作票據,應當按照法定條件在票據上簽章,并按照所記載的事項承擔票據責任;4、《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是為了確立中國人民銀行的地位,明確其職責,保證國家貨幣政策的正確制定和執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銀行宏觀調控體系,維護金融穩定,制定本法。2003年12月2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于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四、想知道銀行里哪些工作與法律有關?涉及哪些法規?
銀行有法律部,主要是審銀行與客戶或交易對手簽的各種合同的,也給新產品出具法律意見。
什么法規都可能用上,但最主要的還是經濟法。
銀行法規包括:
《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貸款通則》、《擔保法》、《反法》、《票據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人民幣管理條例》、《儲蓄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公司法》、《證券法》、《基金管理法》,以及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都和銀行相關。
商業銀行信用卡監督管理法第70條規定
商業銀行信用卡監督管理法第70條規定
《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七十條在特殊情況下,確認信用卡欠款金額超出持卡人還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還款意愿的,發卡銀行可以與持卡人平等協商,達成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5年。
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分期還款協議的,發卡銀行及其發卡業務服務機構應當停止對該持卡人的催收,持卡人不履行分期還款協議的情況除外。達成口頭還款協議的,發卡銀行必須留存錄音資料。錄音資料留存時間至少截至欠款結清日。
擴展資料:
商業銀行經營信用卡業務,應當依法保護客戶合法權益和相關信息安全。未經客戶授權,不得將相關信息用于本行信用卡業務以外的其他用途。
本辦法所稱收單銀行,是指依據合同為特約商戶提供信用卡收單業務服務或為信用卡收單業務提供結算服務,并承擔收單業務風險管理相關責任的商業銀行。
參考資料來源:
百度百科-《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
信用卡產業的主要監管方式
商業銀行作為穩健運行的機構,其信用卡業務在用戶要求、賬戶開立程序、業務管理、風險防范等方面接受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的嚴格監管;而部分非銀行支付機構及其關聯的小貸機構在提供與信用卡功能相同的虛擬信用支付服務時,則主要受地方金融管理局監管。
法律依據:
《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九十一條商業銀行應當制定明確的信用卡業務發展戰略和風險管理規劃,建立健全信用卡業務內部控制、授權管理和風險管理體系、組織、制度、流程和崗位,明確分工和相關職責。
商業銀行可以基于自愿和保密原則,對信用卡業務中出現不良行為的營銷人員、持卡人、特約商戶、服務機構等有關風險信息進行共享,加強在風險管理方面的合作。
銀監局關于信用卡的監管要求
法律分析:為規范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保障客戶及銀行的合法權益,促進信用卡業務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
法律依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本辦法所稱收單業務服務機構,是指與收單銀行或收單業務的結算銀行簽約協助其提供信用卡收單業務服務的法人機構或其他組織。
第十五條 商業銀行發行的信用卡按照發行對象不同,分為個人卡和單位卡。其中,單位卡按照用途分為商務差旅卡和商務采購卡。
商務差旅卡,是指商業銀行與政府部門、法人機構或其他組織簽訂合同建立差旅費用報銷還款關系,為其工作人員提供日常商務支出和財務報銷服務的信用卡。
商務采購卡,是指商業銀行與政府部門、法人機構或其他組織簽訂合同建立采購支出報銷還款關系,為其提供辦公用品、辦公事項等采購支出相關服務的信用卡。
商業銀行信用卡的監管機制的介紹就聊到這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