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標準的分類有幾種(企業標準分類包含哪些)
企業的類別是怎么劃分的?
可以根據自己工作單位的性質具體填寫,如:國營、私企、外資、合資、個體戶、政府機關等等。
1、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如科研、學校、醫院、稅務局、民政局等;
2、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如鐵路、自來水、天然氣、電力、機場等;
3、外資企業和合資企業、私營企業:XX有限責任公司、XX股份有限公司等等;
4、還有一些社會團體單位:如房管科、招待所、職工醫院、幼兒園、離退休辦公室、服務公司等部門。
擴展資料
企業種類
1、國有企業
這是指企業的全部財產屬于國家,由國家出資興辦的企業。
國有企業的范圍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使用國有資產投資所舉辦的企業,也包括實行企業化經營、國家不再核撥經費或核發部分經費的事業單位及從事生產經營性活動的社會團體,還包括上述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使用國有資產投資所舉辦的企業。
2、集體所有制
這是指一定范圍內的勞動群眾出資舉辦的企業。它包括城鄉勞動者使用集體資本投資興辦的企業、以及部分個人通過集資自愿放棄所有權并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認定為集體所有制的企業。
3、私營企業
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
即企業的資產屬于私人所有,有法定數額以上的雇工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在我國這類企業由公民個人出資興辦并由其所有和支配,而且其生產經營方式是以雇傭勞動為基礎,雇工數額應在8人以上。
這類企業原以經營第三產業為主,現已涉足第一、第二產業,向科技型、生產型、外向型方向發展。
4、股份制企業
企業的財產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出資者共同出資,并以股份形式而構成的企業。我國的股份制企業主要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兩種組織形式。
某些國有、集體、私營等經濟組織雖以股份制形式經營,但未按公司法有關既定改制規范的,未以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登記注冊的,仍按原所有制經濟性質劃歸其經濟類型。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企業種類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單位性質
標準種類的按體系劃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將標準劃分為四種,既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各層次之間有一定的依從關系和內在聯系,形成一個覆蓋全國又層次分明的標準體系。 是對企業范圍內需要協調、統一的技術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標準。企業產品標準其要求不得低于相應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要求。企業標準由企業制定,由企業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權的主管領導批準、發布。企業產品標準應在發布后30日內向政府備案。 此外,為適應某些領域標準快速發展和快速變化的需要,于1998年規定在四級標準之外,增加一種“國家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作為對國家標準的補充,其代號為“GB/Z”。指導性技術文件僅供使用者參考。
企業類型劃分標準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企業劃分標準:農、林、牧、漁業。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企業是指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企業在商品經濟范疇內,作為組織單元的多種模式之一,按照一定的組織規律,有機構成的經濟實體,一般以營利為目的,以實現投資人、客戶、員工、社會大眾的利益最大化為使命,通過提供產品或服務換取收入。它是社會發展的產物,因社會分工的發展而成長壯大。企業是市場經濟活動的主要參與者;在社會主義經濟體制下,各種企業并存共同構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微觀基礎。企業存在三類基本組織形式: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公司,公司制企業是現代企業中最主要的最典型的組織形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企業類型劃分標準
企業類型劃分標準具體如下:
1、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
2、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3、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4、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上的為大型企業。
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具體標準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
企業涉及行業包括農、林、牧、漁業,工業(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批發業,零售業,交通運輸業(不含鐵路運輸業),倉儲業,郵政業,住宿業,餐飲業,信息傳輸業(包括電信、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房地產開發經營,物業管理,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其他未列明行業(包括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中小企業,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人員規模、經營規模相對較小的企業,包括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
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劃分標準由國務院負責中小企業促進工作綜合管理的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報國務院批準。第三條 國家將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作為長期發展戰略,堅持各類企業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對中小企業特別是其中的小型微型企業實行積極扶持、加強引導、完善服務、依法規范、保障權益的方針,為中小企業創立和發展創造有利的環境。第四條 中小企業應當依法經營,遵守國家勞動用工、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社會保障、資源環境、質量標準、知識產權、財政稅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規,遵循誠信原則,規范內部管理,提高經營管理水平;不得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企業標準的分類有幾種
企業標準是由企業內部需要協調統一的技術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制定的標準。它們是企業組織生產經營活動的基礎。國家鼓勵企業制定嚴于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企業標準由企業制定,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主管領導批準發布。
企業標準,簡稱企標。 企業標準由企業制定,由企業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權的主管領導批準、發布,一般以“Q"開頭。
以企業標準Q/XXX J2.1-2007為例, XXX 為企業代號,是企業簡稱的漢語拼音大寫字母 J 為技術標準代號 G 為管理標準 Z 為工作標準 (或以1,2,3數字表示) 如: 2.1 為某個標準在企業標準體系中的位置號 ( 2為技術標準體系中的第二序列產品標準,1為其中的第一個產品標準)。
企業標準有以下幾種:(一)企業生產的產品,制定的企業產品標準;(二)制定的嚴于國家標準的企業產品標準;(三)對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選擇或補充的標準;(四)工藝、工裝、半成品和方法標準;(五)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
企業標準的好處
1、便于企業檢查企業生產的產品是否合格
如果企業生產的產品,既沒有國家標準,又沒有行業標準,也沒有制定企業標準,就可以監督、幫助企業盡快做企業標準備案。
2、便于企業產品標準進行仲裁和檢驗
對于企業的產品標準來說,當供需雙方由于產品貿易發生爭議時,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可以依據合同規定的企業產品標準進行仲裁和檢驗。這個企業標準,應該是已備案的標準,而不是企業隨意選用的標準。
3、便于發現是否遵守有關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如果發現有違背的情況,可以及時予以糾正或停止執行相應的標準。
企業分類有哪幾種類型有哪些?
企業類型分為三種。
1、第一種是個人獨資企業,即為個人出資經營、歸個人所有和控制、由個人承擔經營風險和享有全部經營收益的企業。以獨資經營方式經營的獨資企業有無限的經濟責任,破產時借方可以扣留業主的個人財產。
2、第二種為合伙企業,是指由各合伙人訂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享有收益,共擔風險,并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合伙企業分為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
3、第三種為公司制企業,是指按照法律規定,由法定人數以上的投資者(或股東)資建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
注意事項
在考慮與公司進行交易前,應該弄清楚公司的類型,從而有利于進行交易。或在設立公司時,可以根據未來進行的經營業務,考量設立的公司類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分為哪幾種類型,不同類型有什么不同?
企業分為三種:個人獨資;合伙企業;公司。
個人獨資
個人獨資企業,簡稱獨資企業,是指由一個自然人投資,全部資產為投資人所有的營利性經濟組織。獨資企業是一種很古老的企業形式,至今仍廣泛運用于商業經營中,其典型特征是個人出資、個人經營。個人自負盈虧和自擔風險,屬于民營企業。
與公司制、合伙企業同為企業形式,承擔無限責任。
2合伙企業
合伙企業是指由各合伙人訂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享有收益,共擔風險,并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合伙企業分為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
合伙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通過訂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經營、共負盈虧、共擔風險的企業組織形式 。
合伙企業一般無法人資格,不繳納企業所得稅,繳納個人所得稅。類型有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其中普通合伙企業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合伙企業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經營,其他合伙人僅出資并共負盈虧,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經營。
3公司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是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是適應市場經濟社會化大生產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種企業組織形式。
擴展資料:
企業一般是指以盈利為目的,運用各種生產要素(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和企業家才能等),向市場提供商品或服務,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
在商品經濟范疇內,作為組織單元的多種模式之一,按照一定的組織規律,有機構成的經濟實體,一般以營利為目的,以實現投資人、客戶、員工、社會大眾的利益最大化為使命,通過提供產品或服務換取收入。它是社會發展的產物,因社會分工的發展而成長壯大。企業是市場經濟活動的主要參與者;在社會主義經濟體制下,各種企業并存共同構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微觀基礎。企業存在三類基本組織形式: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公司,公司制企業是現代企業中最主要的最典型的組織形式。
現代經濟學理論認為,企業本質上是“一種資源配置的機制”,其能夠實現整個社會經濟資源的優化配置,降低整個社會的“交易成本”。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個人獨資百度百科-合伙企業百度百科-企業
我國有哪些企業類型?
1、主要分類:合資、獨資、國有、私營、全民所有制、集體所有制、股份制、有限責任等等。2、其他標準分類:按規模分,企業分為:大型企業,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按組織機構分,企業分為:工廠,公司,初創。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是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類型,根據《公司法》公司的主要形式為無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兩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兩合公司,其區別于非盈利性的社會團體、事業機構等。現行中國公司法規定的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無限責任公司:是指全體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的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公司全體股東對公司債務僅以各自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的公司。
兩合公司:是指公司的一部分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另一部分股東對公司債務僅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資本劃分為等額股份,全體股東僅以各自持有的股份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公司。
股份兩合公司:是指公司資本劃分為等額股份,一部分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另一部分股東對公司債務僅以其持有的股份額為限承擔責任的公司。
企業標準從功能上分為哪幾種?
一、技術標準
技術標準是指導企業進行技術管理的基礎和基本依據,是對企業標準化領域中需要協調統一的技術事項所制定的標準。對技術標準的管理(或者說對于技術的標準化管理),主要在于明確技術標準體系的構成,把握各標準分支的具體要求和基本特征,認真組織好各種類、各層次技術標準的貫徹和實施。要通過技術標準化管理,在標準化管理的科學方式和正確思維指導下,在“標準”的基礎上,建立行之有效、內部統一協調的技術管理系統,促進技術標準的不斷完善和全面貫徹、實施,實現管理目標。
二、管理標準
管理標準是對企業標準化領域中需要協調統一的管理事項所制定的標準,是貫徹與實施技術標準的重要保證。管理標準化,主要應解決好三個環節的問題:一是要在詳細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出切實可行、便于考核的管理標準;二是認真組織管理標準的貫徹實施;三是采取有效的方式對管理標準化的績效進行考核,以便認真總結推廣成功的經驗和及時糾偏。在過去的標準化工作中,存在忽視管理標準化的傾向,致使技術標準化管理難以持久和有效,也造成了管理中的非規范化行為的不斷出現。新形勢下要推進企業標準化工作,必須切實重視管理標準的制定、執行和考核,實現企業管理標準化。
三、工作標準
工作標準是對企業標準化領域中需要協調統一的工作事項制定的標準,是以人或人群的工作為對象,對工作范圍、責任、權限以及工作質量等所做的規定。工作標準主要是研究規定各個具體人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盡的職責和應有的權限。對各種工作的量、質、期以及考核要求所做出的規定。
企業工作標準化管理,主要是明確工作標準的內容和對象,科學制定工作標準;認真組織實施工作標準;對工作標準的完整性、貫徹情況、取得的成效進行嚴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