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音遺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錄音遺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口頭遺囑只有電話錄音具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主觀:
法律不承認只有電話錄音的口頭遺囑具有法律約束力,口頭遺囑是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的情況下定立的才有法律效力,如果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手機上的錄音遺囑是否有效
法律主觀:
手機上的錄音遺囑有效,但是需要滿足實質要件以及形式要件。實質要件包括立遺囑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處分的是自己的財產等,形式要件包括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遺產錄音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主觀:
錄音遺囑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的,錄音分配遺產的內容則有效。錄音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應當保留錄音的原始載體,錄音遺囑不能進行剪輯、修改。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規定,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一千一百四十三條規定,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或者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一千一百四十三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錄音遺囑有法律效力嗎
可以具有法律效力。
錄音遺囑。即立遺囑人通過錄音或錄像的形式,確定其遺囑的內容。錄音遺囑同代書遺囑一樣,需要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并將其見證的情況進行錄音、錄像。完后,應將錄音、錄像內容封存,封口由見證人及遺囑人簽名蓋封。
《繼承法》17條規定,以錄音形式成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繼承法》18條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二)繼承人、受遺贈人;(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錄音遺囑易于被偽造、模仿、剪輯。《繼承法》第17條第4款規定對在場見證見證的內容、見證的程序沒有規定,《繼承法意見》亦沒有規定。因此,錄音遺囑見證在司法實踐中很難操作,見證人的見證作用也難以體現。但是,一般認為錄音遺囑應具備以下要件:
1、必須由遺囑人親自制作,并親自敘述遺囑的全部內容;
2、必須請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作證;
3、錄音開始時,遺囑人、見證人必須分別說明自己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職業、所在工作單位和家庭住址等;
4、遺囑人必須說明制作錄音遺囑的具體地址和年、月、日、時;
5、錄音制作完畢,應當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遺囑人、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遺囑人或交見證人保管;
6、繼承開始,由見證人及繼承人到場并檢驗封皮的完好情況。
只有在符合以上的情況下錄音遺囑才生效。
注:根據繼承法第十八條: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二)繼承人、受遺贈人;(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手機錄音的遺囑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分析:手機錄音的遺囑符合條件的是有法律效力的。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錄音遺囑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主觀:
錄音遺囑只要立遺囑的方式和遺囑的內容合法就有法律效力。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口頭錄音遺囑有法律效力嗎
口頭錄音遺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判定。一般情況下,可以分以下的2種情況來討論:1、在危急情況下,遺囑人訂立的口頭遺囑,必須要同時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滿足以上條件的,那么該口頭遺囑有效;2、如果口頭遺囑不滿足以上條件的,那么該口頭遺囑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錄音遺囑是否有法律效力?
錄音遺囑在一定條件下有效,具體是: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錄音中應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行為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行為人是真實的意思表示;遺囑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行為人沒有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