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離婚能撤銷嗎(假離婚撤銷離婚協議)
假離婚簽訂的協議有效嗎
法律主觀:
假意離婚辦理了離婚登記之后就是真離婚,雙方假意離婚時簽訂的離婚協議書,如果有欺詐或者脅迫等行為,那受害方可以去法院請求撤銷協議。法院審理后發現簽訂協議時有欺詐等不合法行為時,會撤銷協議。如果簽訂協議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協議內容也合法,那協議就是有效的。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六十九條 當事人達成的以協議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調解離婚為條件的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如果雙方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條的規定判決。 當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簽訂的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的條款,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登記離婚后當事人因履行上述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七十條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房產證已經下來了,被發現是假離婚怎么辦
假離婚”并非法律述語,而是人們對于夫妻為了達到一定目的,假意辦理了離婚登記,但仍一如既往地生活在一起的現象的俗稱。嚴格來講,夫妻在國家機關辦理了離婚登記就不存在婚姻關系了,就會相應地產生法律效力,那么,“假離婚”會產生什么樣的法律后果呢?一、夫妻協議離婚且辦理登記后,雙方的婚姻關系即告解除,任何一方不得就婚姻關系而申請撤銷或申請再審。
1、在民政局辦理了離婚登記,領取了《離婚證》之后,夫妻之間的婚姻關系就正式解除。如果夫妻雙方只是一時沖動離婚,之后又后悔,那么他們只能去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進行復婚。現實生活中,假戲真作的也不乏其人,丟了夫人又折兵的現象也時有耳聞。但是,夫妻離婚了誰也限制不了誰,只好啞巴吃黃蓮,有苦肚里咽。
2、在法院自愿調解離婚后,當事人不得就婚姻關系提起再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調解書,不得申請再審。”就是說雙方到法院協議離婚,也不得就解除婚姻關系而申請再審。
二、夫妻雙方協議離婚時,簽訂了財產分割協議。事后一方反悔,以“假離婚”為由要求法院否定離婚協議的,一般情況下法院不予支持。
?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第一款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因此離婚當事人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是有效的,不得隨意變更和撤銷。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很明顯,最高法院還是尊重當事自治的原則,如果協議的形成并非處于當事人的本意,而是受欺詐、肋迫時形成的協議,則可以撤銷。
假離婚夫妻轉移財產撤銷權法院可以執行嗎
法律分析:假離婚夫妻轉移財產撤銷權法院可以執行。如果是對于逃債而進行假離婚的話,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對其進行財產保全,禁止進行轉移。或者行使撤銷權,要求法院對債務人的財產分割或者財產轉移就行撤銷,對其的財產分割無法律效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假離婚有法律效力嗎,反悔可以撤銷嗎
我國實行婚姻登記制度,不管你們是何種原因去離婚,只要是只要是自愿離婚并且登記的那么離婚是有效的,所以很遺憾,這種情況沒有辦法認定為離婚無效。
在財產分配方面,如果對財產的歸屬是有約定的,如果有書面約定并且是公證過的并且符合法律的規定,那么恭喜你,雖然離婚已成事實,但是財產你還是可以分到的。
在此,我給廣大的“假離婚”的朋友提個醒:千萬不要為了一點點小的利益假離婚,否則小心弄假成真,人財兩空。如果您確實要“假離婚”那么也請您做好必要的法律準備,最好是請專業的律師給您一定的建議。
假離婚財產撤銷權允許行使嗎
法律分析:沒有法律依據,需要自己承擔假離婚行為所造成的不良后果,離婚的判定標準自愿,只要具有了意思表示,就不管真實意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百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假離婚判決書能撤銷嗎
法律分析:所謂的“假離婚”就是,夫妻雙方為了滿足一方或雙方的某種需求,一致同意辦理離婚手續,并且同時商定,在目的達到后再辦理復婚手續。但雙方離婚后,一方反悔不再辦理復婚手續,從而就婚姻關系、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發生糾紛的情況。
有些夫妻之間可能是出于購房限制,單位福利等等原因的考慮,經雙方協商后,一方起訴到人民法院請求判決離婚,另一方應訴同意離婚。這時人民法院會作出準予離婚的民事判決書。如果沒有人上訴,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決書發生效力,此時,雙方的婚姻關系已經解除。人民法院做出的每一份判決書都有它的效力,如果是因為當事人一己私利,私下串通好,獲取的法院判決書,后面又稱是因為假離婚來主張撤銷判決書,是將法律當兒戲,是會動搖司法公信力,給司法帶來負面影響,造成諸多不穩定的因素。從另一個方面來說,利用司法程序達到當事人的目的,后又要求法院撤銷,是惡意利用司法程序。法院是不會撤銷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