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購買的房屋屬于個人還是共同財產
結婚前買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婚前買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1、婚前買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情況而定:
(1)婚前一方全款買的房,屬于個人財產;
(2)如果是父母贈與雙方的,那么屬于共同財產;
(3)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夫妻共同償還的算共同財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褲答薯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工資收入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工資收入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舉卜營、投資的收益;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胡者者受贈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新婚姻法婚前首付購買的房子歸誰
法律主觀:
1、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結婚前付了首付,余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 3、結婚后買房的,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誰出了首付,誰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以上的規定看似公平,但是在真正執行起來的時候,遇到了極大的麻煩,很多男人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全家供起來的房子,為什么離婚的時候就要分給女方一半?現在房子是一戶人家的主要財產,如果要一分為二,那么唯一辦法就是把房子賣了,但是賣了房子你就永遠買不起了。正是因為類似的爭端太多,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對此進行了調整,下面是相關條款。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于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3、婚前買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4、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5、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后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后該房子屬于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結婚前買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所購房屋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第一,結婚前買的房子,如果是婚前全款購買的,房子是個人財產。結婚不改變房子的產權屬性。 第二,結婚前買的房子,如果是婚前首付一部分,貸款買的房子,婚后雙方共同還貸了,要綜合看登記在誰名下。登記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則還貸部分及相應增值部分為共同財產,其余..婚前所購房屋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第一,結婚前買的房子,如果是婚前全款購買的,房子是個人財產。結婚不改變房子的產權屬性。 第二,結婚前買的房子,如果是婚前首付一部分,貸款買的房子,婚后雙方共同還貸了,要綜合看登記在誰名下。登記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則還貸部分及相應增值部分為共同財產,其余..婚前所購房屋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第一,結婚前買的房子,如果是婚前全款購買的,房子是個人財產。結婚不改變房子的產權屬性。 第二,結婚前買的房子,如果是婚前首付一部分,貸款買的房子,婚后雙方共同還貸了,要綜合看登記在誰名下。登記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則還貸部分及相應增值部分為共同財產,其余..
結婚前買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買的房子婚后不屬于共同財產。
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關系正常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旁殲冊。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如一改虛方父母婚前購買房屋且贈與給新婚夫婦,此時房屋運宏則屬于共同財產。
一、婚前買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1、婚前買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情況而定:
(1)婚前一方全款買的房,屬于個人財產;
(2)如果是父母贈與雙方的,那么屬于共同財產;
(3)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夫妻共同償還的算共同財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祥銀咐)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工資收入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工資收入是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搏皮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謹純補貼;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房子婚前買的婚后算共同財產嗎
法律主觀:
一、婚前買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財產嗎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婚前所購買的房子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為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有財產。
但夫妻雙方可以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的規定,書面約定婚前財產的歸屬,既可以約定為歸各自所有,也可以約定為共同所有,或是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為適應復雜多樣的夫妻財產關系和生活方式, 夫妻約定財產制 的效力高于法定的夫妻財產制。
二、什么是婚前個人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是指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一方婚前財產可分為以下四類:
1、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
3、婚前財產的利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現為另一形態的財產。 婚前財產的界定時間為雙方結婚登記之日,結婚登記前雙方分別所有的財產歸一方所有,結婚登記日后一方單獨獲得或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特別約定外,作為婚后 夫妻共同財產 。這樣規定的目的在于簡化財產關系,便于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三、民法典關于婚前個人財產的規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婚前買的房子根據法律的規定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但夫妻雙方可以約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共有。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民法典規定婚前買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財產嗎
婚前買的房子婚后不屬于共同財產。
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關系正常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如一方父母婚前購買房屋且贈與給新婚夫婦,此時房屋則屬于共同財產。
夫妻的共同財產有(有約定的除外):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綜上所述,婚前買的房子一般情況下屬于購房人個人所有,離婚時依法不予分割;但是如果購房人婚后有在房產證加上配偶名字,或者是夫妻約定婚前財產婚后共有,那么房產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婚前買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財產嗎?
這個不能一概而論,需要分情況討論:
第一種情況,如果是一方婚前全款購買的房屋并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則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但如果在婚內加上女方名字,那么該行為,一般會視為對女方的贈與,也就是說,加名后該房產屬于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予以分割。
第二種情況,如果有證據證明婚前購買的房屋系有婚意的購房,即使該房屋登記在一人名下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第三種情況,如果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并登記在自己名下,婚內有共同還貸,那么該房屋屬于婚前個人財產,但是婚內共同還貸及對應的增值部分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應予以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北京高院:關于審理婚姻糾紛案件若干疑難問題的參考意見》
二十九、【有婚意的婚前購房】 婚前由雙方或一方出資,登記在另一方名下的房產,有證據表明雙方是以結婚、長期共同生活使用為目的購房,在離婚時應考慮實際出資情況、婚姻關系存續時間、有無子女等情況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予以合理補償。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