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辭退孕婦應該怎么賠償(公司辭退孕婦應該怎么賠償)
女職工懷孕期間被辭退怎么賠償
法律主觀:
勞動者在孕期被公司違法辭退的,公司要按經濟補償標準的雙倍來給予其賠償,即勞動者在公司每工作一年,公司需要賠償其兩個月的工資;但如果是過錯性辭退的,則不需要給勞動者賠償。
法律客觀:
職工懷孕,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如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雙倍支付經濟補償金(5個月工資),此外,還應支付生育津貼,生育費用(含: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用人單位已繳納生育保險的有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2條第4項、第87條;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秳趧雍贤ā返谒氖l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勞部發(1995)223號第三條規定:本辦法第二條(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規定的賠償,按下列規定執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賠償勞動者損失:(一)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二)造成女職工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于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依《勞動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即使存在女職工存在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或者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或者用人單位經營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等等法定情況的,只要女職工是在“三期”期間,用人單位均不得單方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單方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說用人單位將“三期”女職工辭退的,那么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將會依法確認為無效行為。
懷孕期間被公司辭退怎么賠償
法律主觀:
懷孕期間被公司辭退的賠償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金計算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此處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睹穹ǖ洹返谑鶙l規定,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法律客觀:
懷孕期間被公司辭退怎么賠償當公司違法解除解除懷孕期間員工勞動合同,有兩種維權方案,第一種,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資損失到合同再繼續履行時。若在案件處理過程中勞動合同到期,則仲裁或法院會撤消用人單位的解除勞動合同決定,認定雙方勞動合同終止,并會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到勞動合同終止之日的工資和經濟補償金(該補償金應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0以前工作的年限不計算,從08年開始計算)。第二種,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安坏谩本褪怯残砸幎ǎ豢蛇`反。如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懷孕女工的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該撤銷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勞動者不愿意繼續在本單位工作的,按《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若員工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解除的賠償金,用人單位則應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至于員工選擇那一種方式,取決于員工未履行完的勞動合同期的長短及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長短,若員工未履行完的合同期較長,但工作年限較短,第一種方式能較好維護權益。若工作年限較長,因違法解除按工作年限的雙倍賠償,第二種方式能較好維護權益。
懷孕公司要辭退我怎么賠償
公司辭退孕婦員工賠償標準如下:
1、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產期期間的工資必須全額支付;
2、孕期和哺乳期期間的賠付的具體數額,由公司和當事人具體協商后確定;
3、經濟補償金部分,依據當事人在該公司工作的年限來支付,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您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員工被辭退的賠償標準如下:
1、若員工存在過錯的,則可以不賠償;
2、若員工不存在過錯的,則按員工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的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補償半個月的工資。辭退是用人單位解雇職工的一種行為,是指用人單位由于某種原因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的一種強制措施;
3、非正當理由辭退
員工在工作的時候,都要簽訂勞動合同,既然是合同,那么里面的內容必定是雙項的。在員工沒有任何違規法律規定行為的情況下,開除就意味著違反勞動合同,應該按照勞動法進行賠償。正常情況下是按照工作年限進行,一年就是一個月工資,未滿一年超過六個月按照一月計算,未超過六個月按照半月計算。如果工資高于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三倍,則按照三倍標準支付,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
4、特殊理由辭退
一般情況下有三種辭退理由,一是正當理由辭退,不用任何賠償需提前告知;二是非正當理由辭退,按照月工資標準賠償;三是特殊理由辭退,可以選擇賠償或者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中的特殊理由,主要包括勞動者因自身原因無法勝任工作,而公司也無法安排其他工作;勞動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勞動者能力不足,經培訓或調崗仍無法改變。這個時候可以提前一個月告知,或者直接給一個月工資賠償。
綜上所述,首先,在員工懷孕期間因企業經營不善而倒閉,由企業和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孕期和哺乳期期間的賠付的具體數額,由公司和您具體協商后確定;經濟補償金部分,依據您在該公司工作的年限來支付,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您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因懷孕被公司辭退會得到什么補償
懷孕期間被公司辭退,一般需要賠償雙倍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一般是按照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時間長短來計算的,標準為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的工資。而懷孕期間辭退屬于違法辭退,需要賠雙倍。
1、懷孕期間被辭退,用人單位屬于違法辭退員工情形,應當支付兩倍的經濟補償金;
2、計算公式為,工作年限乘以離職前12月的平均工資乘以2倍;
3、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4、當事人可以要求自己的公司繼續對所簽訂的勞動合同進行履行,在下一次合同簽訂之前的這一段時間,當事人都有權利要求公司對自己支付相應的工資還有損失賠償。
5、如果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對身有懷孕的女性職工解除了勞動合同,那么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女性職工有權利要求所在的公司繼續履行相關的勞動合同。執法機構要求用人單位撤銷對該名女性職工的勞動合同進行解除這個決定。如果當事人不想繼續在原來的單位工作了,那么按照我國的法律相關規定。
綜上所述,勞動者在孕期被公司違法辭退的,公司要按經濟補償標準的雙倍來給予其賠償,即勞動者在公司每工作一年,公司需要賠償其兩個月的工資;但是如果是過錯性辭退的,則不需要給勞動者賠償。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條
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并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孕婦被辭退公司應該怎么補償?
孕期公司辭退員工賠償標準如下:
1、懷孕期間被辭退,用人單位屬于違法辭退員工正洞情形,應當支付兩倍的經濟補戚畢償金;
2、計算公式為,工作年限乘以離職前12月的平均工資舉仔枯乘以2倍;
3、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辭退怎么申請賠償
辭退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的方式索要賠償。公司以口頭的方式辭退勞動者的,勞動者能不能要賠償,要依據公司是否非法辭退而定,如果是非法辭退的,就要進行經濟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孕期被辭退可以申請哪些賠償
孕期被辭退可以申請以下賠償:
1、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該賠償金相當于兩倍的經濟補償金,通常按勞動者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如果單位是在產假前辭退了孕婦,那要支付產假工資,即為產假天數乘以津貼或工資。
孕婦主動提出辭職申請,此時公司無需支付補償金或“三期”工資。孕婦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辭呈解除勞動合同,此時是孕婦個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公司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包括“三期”工資。
如果孕期女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賠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根據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被辭退員工補償金:
1、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經過合法程序辭退員工的;
2、勞動合同期滿后用人單位決定不與員工續簽的,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3、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或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時辭退員工的;
4、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時辭退員工的。需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作為補償的情形:
勞動者有下列情況的,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只需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合同后,雙方應當嚴格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條款來履行各自的職責,勞動者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完成工作任務,用人單位也應當根據約定來支付工資待遇和提供勞動保障,強行辭退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
孕期辭退女職工怎么補償
懷孕辭退員工的賠償標準具體如下:
1、經濟補償金按員工在該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向員工支付一個月工資;
2、員工工作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標準計算;
3、員工工作不滿六個月的,向員工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4、經濟補償金計算按員工應得工資,按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計算。
孕期辭職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辭職申請書:申請書中應當注明您的姓名、工作崗位、所在部門、希望辭職的日期等信息。
2、辭職原因證明:應當提供能夠證明您辭職原因的相關證明材料,如孕期檢查報告、醫生證明等。
3、工作證明:應當提供證明在該公司工作的證明材料,如勞動合同、工作證明、社保繳納證明等。
綜上所述,如果企業辭退孕期女職工的行為被認定為違法,女職工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恢復勞動合同關系或者要求賠償合法權益。企業在處理女職工孕期辭退問題時,應該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避免違法行為的發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孕婦被辭退公司應該怎么補償?
辭退孕婦賠償標準如下:
(1)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賠償金,相當于2倍的經濟補償金;
(2)懷孕、產期、哺乳期、三期工資;
(3)工資和加班工資應一井發放。
公司辭退孕婦補償標準是:經濟補償金按在用人單位工作年限計算,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每年支付相當于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公司不能因為員工懷孕就要求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等原因降低工資、辭退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以此為由辭退懷孕女職工,構成非法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有權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向用人單位要求經濟補償。
辭退懷孕女職工的條件如下: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或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1、若懷孕女職工存在法定過錯,用人單位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2、若懷孕女職工不存在法定過錯,則屬于違法解除,應當支付賠償金:二倍的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八十七條【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
償金。
孕期被辭退可以申請哪些賠償
孕期被辭退可以獲得的賠償:
1、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3、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4、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5、月工資按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辭退孕婦怎么賠償
法律主觀:
在孕婦孕期無過失性辭退或者以孕婦懷孕為由辭退的,屬于違法辭退,孕婦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繼續履行的不需要賠償。
用人單位違法辭退,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支付賠償金。
孕婦被過失性辭退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依法辦理離職手續。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法律客觀: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第四項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如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標準是: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