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新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
事業單位全勤獎標準
法律主觀:
事業工勤人員工資標準要根據具體的實際情況而定,一般由以下幾類組成:一、基本工資:1、崗位工資:體現工作人員所聘崗位的職責和要求。分為:專業技術崗位(設13個等級)、管理崗位(設10個等級)和工勤技能崗位(設5個等級),每個崗位等級對應一個工資標準。2、薪級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和資歷。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設置65個薪級,工人設置40個薪級,每個薪級對應一個工資標準。二、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實績和貢獻。國家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進行總量調控和政策指導。事業單位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按照規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三、津貼補貼:1、艱苦邊遠地區津貼:主要根據自然地理環境、社會發展等方面的差異,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員給予適當的補助。對艱苦邊遠地區根據發展變化情況,每5年評估調整一次。2、特殊崗位津貼補貼:對在苦、臟、累、險及其它特殊崗位工作的人員實行特殊崗位津貼補貼,國家統一制訂特殊崗位津貼的項目、標準和實施范圍。
法律客觀:
《公務員法》第八十條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等津貼。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補貼、補助。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公務員工資應當按時足額發放。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分為
嘉獎、記功、記大功等。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的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榮譽稱號,其中對在工作中取得優良成績,在年度考核中被評為優秀或者在其他方面做出成績的,應當給予嘉獎;對在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在本單位表現突出的,應當給予記三等功;對在工作中做出較大貢獻,在本系統具有一定影響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跡的,可以給予記二等功;對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貢獻,在全市或者全國具有重大影響的,或者有其他顯著事跡的,可以給予記一等功;對功績卓著,有特殊貢獻的,可以授予榮譽稱號。
山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發放標準山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發放標準表
一、定期獎勵根據工作需要和隊伍建設實際開展,其中,嘉獎、記功一般以年度或者聘期為周期,以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結果為主要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為優秀檔次的,原則上給予嘉獎;連續3年年度考核為優秀檔次的,可以記功。獎勵時間由獎勵決定單位根據行業實際、工作特點等確定,可以結合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等工作進行。
二、給予獲得獎勵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照嘉獎1500元、記功3000元、記大功6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金。
三、經批準的定期獎勵,由獲獎工作人員所在事業單位發放獎金;及時獎勵由提出的部門或單位發放獎金。發放獎金所需經費通過發放單位現有經費渠道解決,不計入獲獎工作人員所在單位績效工資總額。
四、及時獎勵一般由主管部門或者事業單位提出申報,跨行業、跨部門的獎勵事項由牽頭部門提出申報。必要時,縣級以上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統籌開展。對參與處理全省范圍重大專項和重要突發事件人數較多的,給予記大功人數一般不超過參與人員總數的1‰,最多50名;嘉獎、記功參照定期獎勵比例確定。參與工作人數較少的,根據業績貢獻,由獎勵決定單位結合實際確定。
五、已獲得事業單位人員、集體獎勵的,同一事由不再重復獎勵。
六、由事業單位或主管部門作出的獎勵決定,應當在獎勵決定之日起1個月內,將獎勵決定原件報送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七、各級事業單位實施獎勵所需證書、獎章和獎牌,按照中央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規定的式樣、規格、質地,向設區的市以上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確定的廠商訂制。各市確定的廠商,須報省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事業單位人員獎勵分為幾種
三種。
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得知,事業單位人員獎勵分為三種,分別是:嘉獎、記功、記大功。
事業單位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集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獎勵:
一、長期服務基層,愛崗敬業,表現突出的。
二、在執行國家重要任務、應對重大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發明創造、技術革新的。
四、在培養人才、傳播先進文化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五、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六、獎勵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
七、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榮譽稱號。
事業單位的功能特征
1、服務性。這是事業單位最基本、最鮮明的特征。事業單位主要分布在教、科、文、衛等領域,是保障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生活正常進行的社會服務支持系統。
2、公益性。公益性是事業單位的社會功能和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決定的。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對資源配置起決定性作用,但在一些領域,某些產品或服務,如教育、衛生、基礎研究、市政管理等,不能或無法由市場來提供。
但為了保證社會生活的正常進行,就要由政府組織、管理或者委托社會公共服務機構從事社會公共產品的生產,以滿足社會發展和公眾的需求。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
法律主觀: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集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獎勵: (一)長期服務基層,愛崗敬業,表現突出的; (二)在執行國家重要任務、應對重大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發明創造、技術革新的; (四)在培養人才、傳播先進文化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五)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集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獎勵: (一)長期服務基層,愛崗敬業,表現突出的; (二)在執行國家重要任務、應對重大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發明創造、技術革新的; (四)在培養人才、傳播先進文化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五)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法律客觀: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集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獎勵: (一)長期服務基層,愛崗敬業,表現突出的; (二)在執行國家重要任務、應對重大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發明創造、技術革新的; (四)在培養人才、傳播先進文化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五)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獎勵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 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榮譽稱號。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按照什么原則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工作,應當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符合事業單位特點,體現時代性、導向性、實效性,豐富獎勵形式,發揮獎勵的正向激勵作用。主要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
(二)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三)堅持事業為上、突出業績貢獻;
(四)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嚴格標準程序;
(五)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
(六)堅持定期獎勵與及時獎勵相結合、以定期獎勵為主。
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事業單位、主管機關(部門)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的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根據本規定,分級分類負責獎勵工作的組織實施。
以上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按照什么原則”的全部解答。
事業單位年終獎有哪些規定
含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對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員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標準為本人當年12月份的基本工資。
(2)事業單位在實行績效工資前,仍可以對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的人員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標準為當年12月份本人的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中小學教師、護士提高10%)。事業單位實行績效工資后,不再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
年終獎就是老板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金,有的還包括了旅游獎勵、物質獎勵等,是一年來的工作業績獎勵,也是可給可不給的一個項目。年終獎的發放額度和形式一般由企業自己根據情況調整。好的年終獎辦法要有較好的考評指標、評價方法、發放規則等等相應的各項制度。
年終獎獎金對于員工來說是一種物質獎勵。如果員工的績效優良,工作成績突出,為企業的發展做出了貢獻,就應該給予獎勵,一來是對員工努力上的承認,二來激勵員工繼續努力工作,實現更佳的工作表現。年終獎在不同的單位有不同的發放形式,除了一般意義上的“紅包”外,有的是股票分紅,有的是“雙薪”,有的是提成,有的是獎金。但是.企業在發放年終獎的時候考慮的并不簡單,有的目的很明確,就是為了獎勵員工們在一年當中所付出的勞動,但也有一些企業發放年終獎的時候是不得已而為之。
年終獎的計算
發放年終獎是用人單位的一種自主行為,目前的法律、法規并無要求用人單位發放年終獎的具體規定。故一般來說,年終獎的計算應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如果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中有明確規定,則用人單位必須按照約定或規章制度發放。當然,如果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中均沒有規定,用人單位可以不發,也可以根據本年度的綜合經營狀況以及勞動者個人年度工作表現,決定是否發放年終獎。
休法定假應照發年終獎
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均屬于法定假。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婦女權益保護法》、《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等的規定,勞動者在休法定假期間應視為正常出勤并支付報酬,用人單位自然也就必須全額支付“年終獎”,而不得扣除。
提前離職該拿年終獎
如果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中,有確定的年終獎數額,那么離職勞動者也應得到相應的年終獎。如果勞動合同和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都未規定年終獎,但事實上已發年終獎,用人單位也必須向離職勞動者發放,從司法實踐上看,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法院同樣會支持此類離職勞動者按照在崗時間,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終獎。
未滿一年也有年終獎
《勞動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奔粗灰獎趧雍贤屑s定了年終獎或是用人單位已制定發放年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有哪些獎勵?
職員連續三年考核被確定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晉升職務的資格;連續兩年以上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具有優先晉升職務的資格。
另外,在很多地方關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三年年度考核優秀的獎勵是可以加一級工資。不過也不排除有的地方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三年年度考核優秀的獎勵是可以記三等功的。各地的政策不一樣。
為了正確評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激勵督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高政治業務素質,認真履行職責,并為其晉升、聘任、獎懲、培訓、辭退以及調整工資待遇提供依據,制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規定》。
拓展資料:
一、考核的內容:
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表現;
能,主要考核業務技術水平、管理能力的運用發揮,業務技術提高、知識更新情況;
勤,主要考核工作態度、勤奮敬業精神和遵守勞動紀律情況;
績,主要考核履行職責情況、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二、考核標準:
應以崗位職責及年度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具體標準在政府人事部門與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考核標準應明確具體,不同專業和不同職務、不同技術層次的工作人員在業務水平和工作業績方面應有不同的要求。
三、考核結果: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
對德、能、勤、績表現較差,在年度考核中難以確定等次的人員,可先予以告誡,期限為三至六個月。告誡期滿有明顯改進的,可定為合格等次;仍表現不好的,定為不合格等次。
四、職員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標準是:
優秀: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廉潔奉公,精通業務,工作勤奮,有改革創新精神,成績突出。
合格: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廉潔自律,熟悉業務,工作積極,能夠完成工作任務。
不合格:政治、業務素質較低,組織紀律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