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代表有哪些權利,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資格
法定代表人主要有哪些權利
法律主觀:
在我國,公司法人代表就是指在一個公司中可以代表公司行使權利的自然人,它在公司的授權范圍內可以進行經營活動,行使一定的權利。一、法定代表人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十三條規定,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因此,在對外關系上,法定代表人依據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以公司名義所從事的行為,即視為公司行為,應當由公司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其與法人之間并非代理關系,而是代表關系,且其代表職權來自法律的明確授權,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權委托書。發生糾紛時,法定代表人有權直接代表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訴和應訴,其所進行的訴訟行為,就是公司的訴訟行為,直接對公司發生法律效力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職責:法定代表人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法人參加民事活動,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職責。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職責時,應有書面委托。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職責,不得委托他人代行。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行使職權的簽字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四十八條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
法定代表人任職條件
法律主觀:
我們都知道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對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任職限制的做了相關規定;有利于促進市場交易安全、提升企業依法誠信經營意識。一、法定代表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有企業所在地正式戶口或臨時戶口;3、具有管理企業的能力和有關的專業知識;4、從事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5、產生的程序符合國家法律和企業章程的規定;6、符合其他有關規定的文件。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不得擔任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1、因違法經營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原法定代表人,自決定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滿三年的;2、因經營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銷或宣告破產的企業的負有主要責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準注銷登記之日起未滿三年的;3、刑滿釋放、假釋或緩刑考驗期滿和解除勞教人員,自刑滿釋放、考驗期滿或解除勞教之日起未滿三年的;4、因從事違法活動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5、各級機關(包括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在職干部和軍隊在職現役軍人;6、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能擔任企業領導職務的。申請登記時,企業和主管部門應如實向登記主管機關報告法定代表人的真實情況。對于不符合本規定要求的,登記主管機關不予核準登記。在申請登記時向登記主管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法定代表人的任職限制還是有蠻多的,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法定代表人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任職的,任命為法定代表人需要符合一定的任職資格。對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具有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等情形的不得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律客觀:
《公司法》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民法典》第六十一條第一款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集團公司法定代表人有什么任職資格嗎
法律主觀:
公司法人代表的任職資格是: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管理企業的能力和有關的專業知識;
3、有企業所在地正式戶口或臨時戶口;
4、從事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5、產生的程序符合國家法律和企業章程的規定。
《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第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企業登記機關不予核準登記: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等。
法律客觀:
《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
第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企業登記機關不予核準登記: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四)因犯有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
因犯有其他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三年的;
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
法人代表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對外代表公司的權利,簽署法律性文件資料。代表公司簽訂合同的權利。公司發行債券、股票的,必須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職權。
義務: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法人參加民事活動,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全面負責。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資格
法定代表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企業所在地正式戶口或臨時戶口;
3、具有管理企業的能力和有關的專業知識;
4、從事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5、產生的程序符合國家法律和企業章程的規定;
6、符合其他有關規定的文件。
不得擔任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情形
1、因違法經營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原法定代表人,自決定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滿三年的;
2、因經營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銷或宣告破產的企業的負有主要責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準注銷登記之日起未滿三年的;
3、刑滿釋放、假釋或緩刑考驗期滿和解除勞教人員,自刑滿釋放、考驗期滿或解除勞教之日起未滿三年的;
4、因從事違法活動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
5、各級機關(包括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在職干部和軍隊在職現役軍人;
6、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能擔任企業領導職務的。 申請登記時,企業和主管部門應如實向登記主管機關報告法定代表人的真實情況。 對于不符合本規定要求的,登記主管機關不予核準登記。 在申請登記時向登記主管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條 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在人民法院起訴、應訴,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同等的訴訟權利義務。
外國法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民事訴訟權利加以限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對該國公民、企業和組織的民事訴訟權利,實行對等原則。
法人享受的權利有哪些
法人的權利有:對外代表公司的權利,簽署法律性文件資料;代表公司簽訂合同的權利;公司發行債券、股票的,必須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職權。公司就是法人,法人享有獨立財產權,公司以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在大部分情況下,與任何人無關。
公司設立,法人的權利即存在,公司注銷,法人權利終止。公司代表法人權利有: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法人參加民事活動,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全面負責,并接受本企業全體成員和有關機關的監督。
企業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職責。
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職責時,應有書面委托。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職責,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企業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時兼任另一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隸屬關系或聯營、投資入股的企業兼任,并由企業主管部門或登記主管機關從嚴審核。
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行使職權的簽字人。
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應向登記主管機關備案。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文件是代表企業法人的法律文書。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應享受的權利是:
1、可同時擔任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的權利;
2、對內管理公司事務的權利;
3、對外代表公司參加民事活動的權利。
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誰擔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執行董事、經理都可以擔任法定代表人,具體由誰擔任,依照公司章程規定。
不是公司股東的人(例如經理),可以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是作為股東的董事長、執行董事擔任,也可以由非股東的經理擔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條件
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條件有: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企業所在地正式戶口或臨時戶口;
3。具有管理企業的能力和有關的專業知識;
4。從事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
5。產生的程序符合國家法律和企業章程的規定;
6。符合其他有關規定的文件。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條
【股東權利】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法人有哪些權利
公司法人代表有以下權利:
1、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2、代表公司對外簽訂合同;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管理公司,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
5、法律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注冊公司的條件如下:
注冊一個公司至少需要由兩個人組成,有限責任公司分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與兩人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不設董事會與監事會,只保留執行董事、總經理、監事人這三個職位。如果需要設立董事會及監事會,董事會人員不得小于三人,監事會人員不得少于三人。
綜上所述,公司法人享有的權利包括法人財產權,有獨立的法人財產,對外代表公司,代表公司簽訂合同等重大經營性文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