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使用證可以分戶嗎,怎么分
國有土地使用證能否分戶,如何分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證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可以分戶,先協議分配土地,后拿協議書去土管局辦理分戶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五條 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使用權。
農村土地確權怎么分戶
在農村一般都是以家庭為單位在集體中獲得國家給予的農村優惠的,尤其是在土地問題上基本上都是把集體份額通過家庭戶口進行分配的,但是在使用權問題上可能會因為家庭戶口的分割而需要進行分戶。那么,農村土地使用權分戶怎么進行?
在農村一般都是以家庭為單位在集體中獲得國家給予的農村優惠的,尤其是在土地問題上基本上都是把集體份額通過家庭戶口進行分配的,但是在使用權問題上可能會因為家庭戶口的分割而需要進行分戶。那么,農村土地使用權分戶怎么進行?
一、農村土地使用權分戶怎么進行?
集體土地使用權不可以分戶,只有國有土地使用權方可進行分戶。
分戶的辦理的流程如下:
1、由單位申請按政策辦理土地分戶,即每戶要辦理劃撥土地使用證;
2、然后每一戶各自再按政策補辦土地出讓手續,辦理出讓土地使用證,這樣才能貸款。
3、建議協議分配土地,后拿協議書去土管局辦理分戶手續。
集體土地使用權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以及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組織和個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權。
集體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集體土地使用權的主體為特殊民事主體,主要為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集體經濟組織設立的企業和公益性組織,只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允許的個別情況下,才可包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
現在分戶也不是件容易的事,需要滿足一些條件,具體來看分以下兩種情況,共4個條件:
與父母分戶
與父母分戶的可以說是分戶的基本要求,也是最多的情況,需要滿足以下4點要求:1、分戶子女為農村戶口,只有農村戶口才有權享受集體土地的分配試用,如果戶口遷出了不僅無權分戶,還無權繼承土地,只有房屋的自然使用權;2、分戶人為非獨生子女,因為獨生子女是要繼承父母土地的,因此原則上不允許分戶多得土地;3、分戶人經濟獨立,非獨生子女家庭子女想要分戶,需要滿足年滿18周歲且有勞動能力,在生活上已經脫離父母,能夠證明自己經濟獨立,生活獨立;4、不與父母同住,原則上非獨生子女家庭且有經濟來源的子女要分戶,最好是成立了自己的家庭,也就是說,子女成家以后理應有自己的住所,可以分戶。
夫妻分戶
也就是離婚后戶口處理問題,農村夫妻在感情破裂之后依法離婚分戶的,需要滿足的條件除以上4個(農村戶口、成年、有經濟能力、非獨生子女)外,還需滿足一個條件:夫妻間的確是因為感情破裂而離婚,如果是為了達到分戶分地的目的進行的“假離婚”,一經查出不僅要收回土地還要進行嚴懲。
以上就是分戶需要滿足的條件,那么不能(禁止)分戶的又有哪些情況呢?以下3種是不被允許進行分戶的:
1、年齡未滿18周歲的
18周歲是我國法律規定的成年,即可以對自己的一切行為承擔法律責任的年齡。所以,即使子女有勞動能力,已經可以獨立生活,但沒滿18周歲仍禁止分戶。
2、與父母在一起居住生活的,子女如果經常與父母在一起吃住,分戶僅為了增大土地和住房面積,在房屋面積與人口數合理的情況下是不允許的。即使是人多屋小的情況,在不相互生活獨立時,也通常不以分戶來解決,可以申請集體劃分土地增大宅基地面積。
3、拆遷地區
前幾年經常出現夫妻假離婚,家人分戶的情況,以求在拆遷補償中多得到賠償金和房子。由此很多夫妻“假離婚”變成“真離婚”,為了杜絕這些不良現象,現在規定正處拆遷征地時期時地區,不再允許進行分戶。
分戶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分戶所需的材料有村小組證明、村委會證明、以及家庭成員簽字按手印的文件(可手寫、可打印)。同時準備好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你本人戶口本原件、一寸照片。
溫馨提示:在家庭成員證明材料上,必須要說明家里的哪塊耕地、哪一間房屋是分給你的,必須有這個條件才能成立。
土地證可以分戶嗎
法律分析:只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是可以分戶的。由單位申請按政策辦理土地分戶,即每戶要辦理劃撥土地使用證。然后每一戶各自再按政策補辦土地出讓手續,辦理出讓土地使用證,這樣才能貸款。建議協議分配土地,后拿協議書去土管局辦理分戶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加強信息化建設,建立統一的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實行土地管理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對土地利用狀況進行動態監測,與發展改革、住房和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建立土地管理信息共享機制,依法公開土地管理信息。
土地證分戶怎么辦理
法律主觀:
下面是對土地證分戶怎么辦理問的題回答 一、根據定海區有關規定, 宅基地 分家析產 需符合以下條件: 1、分家析產的子女須達到法定年齡,且農業戶口。因土地征收、小集鎮戶籍制度改革而農轉非的,且戶口仍在原集體經濟組織的,可參照農業戶口人員進行分家析產。 2、分家析產的子女為兒子,且已婚的,另一方為農業戶口的,且該農業戶口人員無其它 農村宅基地 的,允許分家析產;另一方為非農戶口的,且非農業戶口人員未享受過實物分房,允許分家析產。 3、分家析產的子女為女兒的,若該戶有兒子的,女兒不能分家析產;若該戶無兒子的,有二女以上(包括二女)的,允許其中一個未婚女進行分家析產。 4、分家析產的子女為外嫁女的,其丈夫為農業戶口的,不能進行分家析產;若其丈夫為非農業戶口的,且其丈夫未享受過實物分房的,允許外嫁女進行分家析產。 5、分家析產的子女為 離婚 女的,其戶口還在父母處,在離婚時未自動放棄宅基地,且其無其它農村宅基地的,允許離婚女進行分家析產。 6、分家析產的現有房屋現狀需跟土地證宗地圖一致,不一致的,不能進行分家析產。 7、有違章建筑的,自行消除后再辦理分家析產。 二、農村村民分家析產需提供以下資料 1、 宅基地使用權 登記申請書; 2、雙方申請人(戶) 身份證 、戶口本; 3、經村、鎮(街道)司法機關確認的分家析產協議書、公證書等相關材料; 4、原《集體 土地使用證 》; 5、《同意宅基地使用權轉移證明》(需經村集體經濟組織、街道私人建房領導小組辦公室、街道辦事處確認蓋章); 6、《現有宅基地情況說明》(需經村集體經濟組織、街道辦事處確認蓋章); 7、因分戶而新設立的宅基地,需提供新的名牌地址證明; 8、若分家析產戶夫妻雙方戶口不在同一冊的,需提供《 結婚證 》;未婚的,需提供 未婚證明 ;若分家析產的子女夫妻雙方戶口不在同一冊的,另一方為農業戶口的,需提供該農業戶口人員無其它農村宅基地的證明; 9、若分家析產的子女為離婚女的,需提供 離婚證 書和 離婚協議書 或 法院判決書 ; 10、若分家析產時,一方保留面積不足(低于戶額面積標準),另一方分授面積過多(高過戶額面積標準),則面積不足方出具不再以少房或無房名義審批宅基地或出具二戶或多戶之和審批宅基地的情況說明。 三、關于農村宅基地審批情況說明 關于您反映已成家想批宅基地,說要先與父母分戶,就是戶口本做成兩本的事情。根據《舟山市市區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舟政發[2024]65號) 文件規定,若申請戶符合建房條件的,且其父母使用的宅基地面積未超過規定標準的,不需要進行分家析產,可直接申請宅基地建房;若其父母使用的宅基地面積超過規定標準的,可進行分家析產或以二戶之和的面積申請宅基地建房。
法律客觀:
《土地管理法》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
一個土地證分兩戶怎么辦
國有土地使用證分戶是由單位按照政策辦理分戶的,每一戶都要辦理劃撥土地使用權證,只要辦理了土地使用權證,才可以辦理貸款。可以進行協議分配,拿著雙方的協議到土地管理局辦分戶就可以了,手續會稍微的復雜一些。
一、國有土地使用證分戶應該怎樣辦理
1、由單位申請按政策辦理土地分戶,即每戶要辦理劃撥土地使用證;
2、然后每一戶各自再按政策補辦土地出讓手續,辦理出讓土地使用證,這樣才能貸款;
3、建議協議分配土地,后拿協議書去土管局辦理分戶手續。
因為分戶土地使用證的辦理相關條件限制,辦理程序也非常復雜,必須經過相關辦證人員的努力,在相關職能部門的支持下,才能辦好。
二、國有土地使用證可以分割嗎?
一般來說,國有土地使用證可以分割,具體辦理流程如下:
1、基本流程
(1)交整個樓盤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驗審,驗證是否可以辦理。如果該土地有抵押,則不能辦理。
(2)交房屋測繪報告;
(3)交土地分割登記宗地面積統計表(包含全樓盤所有住房、車庫、雜物房和商鋪的建筑面積);
(4)交該樓盤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復印件,要加蓋開發商的公章;
(5)簽測繪委托書。
2、填寫兩份材料:
(1)填寫土地分割登記申請書。
(2)填寫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提供如下材料:
(1)整個樓盤的國有土地使用證驗審后的復印件;
(2)開發商法人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機構代碼復印件、業主個人身份證復印件,以上復印件全部加蓋開發商公章;
(3)業主的房地產權證復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4)如果是按揭房的,則要提供:
1銀行證明和公積金證明;
2業主的房地產權證復印件;
3他項權證復印件(凡是按揭的都有)。
3、所有業主要帶身份證原件和房產證原件親自到國土局窗口簽字,主要簽土地分割登記申請書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其中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先讓開發商蓋章才帶去)。
4、最后等待領業主個人商品房的國有土地權使用證。領到個人商品房的國有土地權使用證后,商品房才享有完全產權。
三、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1、申請。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在抵押合同簽訂十五日內,憑抵押合同,貸款合同申請抵押登記。填寫土地抵押登記申請書。并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身份證等有關材料。
2、地籍調查。由國土資源局派人對新設定土地使用權抵押權的宗地進行地籍調查。
3、權屬審核。土地登記人員對抵押設定的登記內容進行審核。
4、注冊登記。經審核符合登記的,在宗地原《土地登記卡》上進行注冊登記。
5、頒發證書。申請人憑身份證和《土地登記收件單》領取《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
只要使用土地都得辦理土地使用權,沒有土地使用權就沒有該土地的支配權。土地使用權辦理需要到土地局辦理,按照實際的情況進行支付土地出讓金。使用土地需要每季度繳納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稅是根據土地的類型繳納的。
土地使用證分戶怎么辦理
法律分析:國有土地使用分戶的辦理程序:
1、由單位申請按政策辦理土地分戶,即每戶要辦理劃撥土地使用證2、然后每一戶各自再按政策補辦土地出讓手續,辦理出讓土地使用證,這樣才能貸款。
3、協議分配土地,后拿協議書去土管局辦理分戶手續。
國有土地使用證由國家土地管理局統一監制,市、縣人民政府頒發,土地管理機關填寫,發給依法使用國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并由其保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分戶應該如何辦理
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分戶的手續是:由單位申請為每戶辦理劃撥土地使用證,每戶各自補辦土地出讓手續與出讓土地使用證。我國法律規定:只有父母和子女長期分開居住的、要求分戶的子女達到自立門戶的標準的、子女婚嫁的、夫妻雙方辦理離婚手續的、可以準許分戶。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