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不夠六萬構罪嗎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不夠六萬構罪嗎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不夠六萬構罪嗎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立案標準是:個人受賄數額在5千元以上的;個人受賄數額不滿5千元,但因受賄行為而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強行索取財物的;應予立案追訴。
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立案標準是三萬元及其以上的就構成本罪,但是如果是單位進行行賄的,需要行賄的數額達到二十萬元才會構成,對于實施行賄行為的,是處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如果是行賄的財產的數額巨大的,就應當處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條的規定以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分析: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不夠六萬也是構成犯罪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兩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法律主觀: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數額的確定:索取或者收受賄賂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索取或者收受賄賂十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一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法律客觀:
根據《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第七條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條的規定以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行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條的規定以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一)向三人以上行賄的;(二)將違法所得用于行賄的;(三)通過行賄謀取職務提拔、調整的;(四)向負有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實施非法活動的;(五)向司法工作人員行賄,影響司法公正的;(六)造成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條 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對偵破重大案件起關鍵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