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贈與的法律要求(股權贈與協議書范本)



股權贈與的法律要求(股權贈與協議書范本)
股權贈與的法律要求(股權贈與協議書范本)
股票期權的贈與條件主要有哪些
1、股票期權的受益人
股票期權發展初期,其受益人主要是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如果說某高級管理人員擁有該公司的10%以上的投票權時,則未經股東大會批準,不能參加股票期權計劃,只能持有非法定股票股權。
2、股票期權的贈與時機
高級管理人員一般在以下3種情況下獲贈股票期權:受聘、升職、每年一次的業績評定。薪酬委員會將根據該高級管理人員的工作表現、公司該年的整體業績來決定合適的股票期權數量。
3、股票期權行權價的確定方法
行權價不能低于股票期權贈與日的公平市場價格。當某高級管理人員擁有該公司的10%以上的投票權時,如果股東大會同意他參加股票期權計劃,則他的行權價必高于或等于贈與日公平市場價格的110%。非法定股票期的行權價可以低至公平市場價格的50%。
4、股票期權授予期的安排
通常情況下,股票期權不能在贈與后立即執行,需要在授予期(又稱等待期)結束之后才能行權。高級管理人員只有在股票期權的授予期結束后,才能獲取行權權(行權的權利)。
股票期權的行權權將分幾批授予高級管理人員,這個時間安排稱為授予時間表。行權權的授予時間表可以是勻速的,也可以加速度的,高級管理人員在獲贈股票期權5年后才可以對所有的股票期權行權。
5、股票期權的不可轉讓性
股票期權是不可轉讓的,惟一的轉讓渠道是在遺囑里注明某人對股票期權的繼承權。除高級管理人員個人死亡、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等情況外,該高級管理人員的家屬或朋友都無權代替他本人行權。其配偶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對其股票期權享有夫妻共同財產權。
法律主觀:
股東持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后,是可以依法贈與的,贈與股份是股份轉讓的方式之一,屬于股份的無償轉讓,但是贈與股份的需要辦理股東變更登記。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七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法律客觀:
《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
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
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