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座超員一人如何去處罰(超員一人如何處理)
7座車超員1人怎么處罰
七座車超員一個人的,超載14%。新交法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一)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對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尚未達到20%或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尚未達到30%的,一律處500元罰款。對公路客運超過額定乘員20%的或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30%的,一律處20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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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座車超載一人怎么處罰
法律分析:根據法律規定是處以罰款100元,記3分的處罰。七座車多坐一個人,根據比例是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其處罰為罰款100元,記3分。
駕駛營運客車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記12分;駕駛營運客車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它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記6分。
駕駛營運客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一次記3分。
法律依據:《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七座車超員一個人怎么處罰
1、7座私家車超載1人的,即超過核定人數14.25%,但不超過核定人數的20%,根據法律規定是處以罰款200~500元,不用記分。
2、7座載客汽車超載一人的,即不超過核定人數的20%,根據法律規定扣6分,并對其罰款200~500元。
機動車超載的記分如下:
1、機動車駕駛人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百以上的,一次記12分。
2、機動車駕駛人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百的,一次記9分。
3、機動車駕駛人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百的,一次記6分。
4、機動車駕駛人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記6分。
5、機動車駕駛人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7座以上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一次記3分。
6、機動車駕駛人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一次記3分。
車輛超載的危害有很多,主要包括會縮短輪胎的使用年限,損害車輛的內部零件,降低車輛制動性能,影響車輛操作,造成重大的安全隱患,還增加了駕駛員的心理負擔,從而影響行車安全,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而且車輛超載還可能會影響公路、橋梁的使用,對此造成損害。
超載的刑事責任有:
1、從事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的,構成危險駕駛罪,根據刑法規定,處拘役并處罰金。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客車超載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危險駕駛罪規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2、車輛超載,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構成交通肇事罪。
根據刑法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
第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一)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二)造成致人輕傷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三)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四)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七)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
第九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9分:
(一)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百的;
(二)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停車的;
(四)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五)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六)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七)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
七座面包車超載一人怎么處分
七座面包車超載一人未達20%扣3分,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
第六十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核定人數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對機動車駕駛人按下列規定處罰:
(一)超過核定人數未達百分之二十的,處以二百元罰款;
(二)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五十的,處以一千元罰款;
(三)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處以二千元罰款;
(四)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擴展資料;
根據公安部123號令《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
(一)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三)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于規定最低時速的;
(五)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7座面包車超載1人如何處罰
7座面包車超載1人處罰決定依據交通法92條規定: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但在交通違法記分分值中有規定:
(二)駕駛公路客運車輛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說明載客汽車與客運車輛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小型汽車應屬于公路客運車輛以外的載客汽車,不在交通法92條處罰范圍內,因此只能按照交通法90規定處罰: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面包車超載處罰規定非營運行為,按人數比例20%以下罰款200元;50%罰款1000元,并可行政拘留;超員100%可犯法了。
第六十條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核定人數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對機動車駕駛人按下列規定處罰:
(一)超過核定人數未達百分之二十的,處以二百元罰款;
(二)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五十的,處以一千元罰款;
(三)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處以二千元罰款;
(四)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其他客車違反規定載貨的或者其他機動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對機動車駕駛人處以一百元罰款。
第六十一條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對機動車駕駛人按下列規定處罰:
(一)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百分之三十的,處以二百元罰款;
(二)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五十的,處以五百元罰款;
(三)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百分之百的,處以一千元罰款;
(四)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百以上的,處以二千元罰款;
(五)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以二千元罰款。
7座面包車超載2人怎么處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記6分。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一次記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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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座面包車超載一人怎么處罰
非營運行為,按人數比例20%以下罰款200元;50%罰款1000元,并可行政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
第六十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核定人數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對機動車駕駛人按下列規定處罰:
(一)超過核定人數未達百分之二十的,處以二百元罰款;
(二)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五十的,處以一千元罰款;
(三)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處以二千元罰款;
(四)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其他客車違反規定載貨的或者其他機動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對機動車駕駛人處以一百元罰款。
第六十一條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對機動車駕駛人按下列規定處罰:
(一)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百分之三十的,處以二百元罰款;
(二)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五十的,處以五百元罰款;
(三)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百分之百的,處以一千元罰款;
(四)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百以上的,處以二千元罰款;
(五)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以二千元罰款。
第九十二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七座面包車超載一人怎么處分
七座面包車超載一人未達20%扣3分,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中規定:
第三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
第一點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規定:
第五十五條 機動車載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公路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但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除外,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
(二)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客。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可以附載臨時作業人員1人至5人;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物上不得載人;
(三)摩托車后座不得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
參考資料來源:滄州市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
參考資料來源:浙江政務服務網-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