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欠債父母有償還的義務嗎(女兒欠債死了,父母有義務償還嗎)
孩子欠錢父母有義務償還嗎
子女欠債父母沒有責任還。子女個人負有的債務應由其個人承擔,但如果父母繼承子女的遺產的,則需要以所得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清償子女所欠的債務。
欠款人無力償還有兩種不同的情況:
1、暫時無力償還。如屬于這種情況,由欠款人分期償還;
2、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欠款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也就是說欠款人有多少個人財產可供執行,出借人就拿多少。
欠款人死亡債務處理如下:
1、欠款人的配偶承擔償還責任的情形,欠款人的債務屬于夫妻共有債務的,死亡欠款人的配偶負有償還責任;
2、欠款人的遺產繼承人承擔債務的情形,死亡的欠款人有繼承人并且繼承人繼承了其財產的,應當對欠款人生前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但是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生前的債務的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的,除非繼承人自愿償還,否則不承擔清償責任。如果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生前的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也就是說,繼承人是否承擔償還責任的事實基礎是其是否繼承了遺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
【合同履行的原則】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被繼承人稅款、債務清償的原則】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孩子欠債父母有沒有償還的義務
對于子女的債務要分具體情況:
1、第一種是未成年子女的債務,由于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所以在未成年人他本人沒有財產可以償還的情況下,作為法定監護人的父母有義務替子女償還債務;
2、第二種情況是子女已經成年,在這種情況下父母沒有義務和責任要替子女還債;
3、第三種情況是如果成年子女已經死亡但生前又有債務未清償,那么如果父母繼承了子女的遺產,則應當用遺產來清償子女生前所欠的債務,但是清償債務應以子女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
債務人沒有償還能力的幾種后果:
1、以后可能有還款能力的,債務人應分期償還;
2、失去還款能力的,就債務人現有財產進行償還;
3、惡意不還的,債務人應承擔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對于子女的欠債父母是否償還要分情況。成年子女是完全行為能力人的,需自己承擔責任。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錢,債權人只能讓這個成年子女還,不能要求這些人的父母還錢,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財產分的很清楚,不存在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子女欠債父母有責任償還嗎
子女欠債父母是否有責任償還,要分情況,具體如下:
1、是未成年子女的債務,由于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所以在未成年人他本人沒有財產可以償還的情況下,作為法定監護人的父母有義務替子女償還債務;
2、是子女已經成年,在這種情況下父母沒有義務和責任要替子女還債;
3、如果成年子女已經死亡但生前又有債務未清償,如果父母繼承了子女的遺產,則應當用遺產來清償子女生前所欠的債務,但是清償債務應以子女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
丈夫欠債妻子是否有義務償還要看實際情況,具體如下:
1、如果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話,就算是夫妻共同債務了,有償還的義務;
2、如果能證明這個債務卻為丈夫一人債務的,可以拒絕債主還錢;
3、如果借錢用于賭博的話,國家法律是不保護此類的債權債務。
父債是否需要子還?
1、繼承人以被繼承人遺留的全部財產抵償債務后,無論債務是否已清償完畢,繼承人都沒有義務以自己所有的財產繼續清償,除非繼承人本身自愿;
2、從保護繼承人的角度出發,規定了自愿繼承和限定繼承的原則,更是徹底否定了“父債子還”。因為自愿繼承原則的實行就使繼承人可以依自己的意愿自主地決定接受繼承還是放棄繼承。
綜上所述,由于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所以在未成年人他本人沒有財產可以償還的情況下,作為法定監護人的父母有義務替子女償還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子女欠債父母有責任償還嗎
子女欠債,如果子女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父母一般沒有責任償還。但如果子女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父母作為其監護人,有償還的責任;如果父母繼承子女的遺產的,也有償還的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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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兒欠債父母要還嗎
法律主觀:
兒女沒有義務給父母的 債務承擔 清償責任,除非兒女 繼承 了父母的遺產,那么同時也是繼承他們 債務 的,這時候就有義務承擔償還責任了。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 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 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