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錢買的房子屬于雙方共同財產嗎
父母買的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主觀:
1、婚內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 房屋產權歸屬 ,關鍵要看 房屋產權登記 在誰名下,這是以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作為判斷房屋歸屬的前提。 2、婚內一方父母出資購買房屋,房屋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或者自己子女配偶名下的, 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 3、房屋產權登記在出資父母自己子女的名下的,視為父母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屋屬于夫妻 一方的個人財產 。 4、如果婚內父母一方是部分出資的,然后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時 房屋所有權 分割給登記產權一方,產權登記方需要對夫妻共同還貸部分及其對應增值部分給予另一方補償。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 共同財產 ,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 知識產權 的收益; (四) 繼承 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父母出錢買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父母出錢買的房子,在婚前,是可以公證為婚前財產的。在婚后也可以單獨的列名,是父母的饋贈,可以不用歸屬在夫妻共同財產。那么這套房產,就是你個人的房產。你有權決定誰來住誰不來住。但是和丈夫協商的時候要注意語氣。因為婚姻最忌諱的就是吵架。
你和你的丈夫要事先的溝通。要說清楚這一套房產是你的。那么關于婆婆來住,是長住還是短住,都要事先商量。夫妻雖然有贍養上人的義務,但是夫妻的財產,是夫妻兩個人的,包括收入,都要公開說明,包括給父母的贍養費,都要經雙方共同的認可。
作為當代的大多數的家庭來講,婆婆應該是有自己的住房和自己的退休工資的。理論上,在當代的都市里,婆婆不應該和兒子媳婦住在一起。因為婚姻法保護的是兩個人的婚姻,而不是保護的整個大家庭。也就是說婆婆在這個家庭里是客人而不是主人。
如果丈夫認為你的房子就是他的,你必須贍養和孝順他的父母,那么你可以用法律上的一些解釋跟他說清楚。如果你的丈夫堅持要和他的母親一起住,有兩種方式。
一種方式將你自己所住的房子出租,你和丈夫一起住在婆婆那里。
另一種方式將自己的父母接過來住在他們自己花錢買的房子里,你和你的先生出去租房子。
我覺得這樣做對你的先生雖然有經濟上的壓力,但是有道德上的優越感。也避免你的私人財產被人侵犯。
父母出錢買的房子算雙方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一般屬于個人財產。如果一方父母出資,而房屋產權卻登記在另一方名下,一般應認定為向夫妻雙方的贈與,認定為共同財產。登記在雙方名下的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六條 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父母買的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父母留下的房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分以下情況:
1、父母留下來的房子,若是在贈與合同或者遺囑中約定只歸屬于該方子女的,原則上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若是在贈與合同或者遺囑中約定贈與雙方的,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3、若沒有贈與合同或者遺囑明確表明給與誰的,視為對夫妻雙方贈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的特征如下: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
綜上所述,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