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長承擔的法律責任(公司董事長承擔法律責任嗎)
公司負責人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公司負責人需要承擔責任具體如下:
1、因經營過錯向法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法定代表人因單獨或者共同侵害單位財產可能承擔的民事侵權法律責任;
3、因違法行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如罰款、拘留等。企業負責人也就是指企業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
注冊公司條件如下:
1、注冊公司首先得有人,公司創辦人,也就是股東。股東必須年滿18周歲,有身份證明及行為能力的人;
2、注冊公司要有注冊地址。這個注冊地址可以是商業用途也可以是工業用途,現在住宅也可以作為注冊地址;
3、注冊公司需要注冊資本。公司注冊資本的大小決定了公司資金實力,和可以對外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4、注冊公司需要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注冊公司需要有公司的基本戶與納稅帳戶,這是不可缺少的條件之一。
注冊公司的資料具體如下:
1、公司名稱是必須要準備一個的,可以提前多準備幾個,以備不時之需;
2、公司注冊地址是肯定要有,如果自己沒有實際地址的話可以選擇掛靠地址;
3、公司經營范圍需要提前明確,這個經營范圍并不是說越廣越好,主要是圍繞自己主要經營業務;
4、注冊資本也是必須的,注冊資本有實繳和認繳,而且這個注冊資本也并不是越多越好,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看;
5、法人、股東、監事身份證信息,這三者缺一不可;
6、各位股東、法人、監事的個人銀行U盾,辦的哪個銀行U盾,就下載哪個銀行的驅動,非深圳銀行簽發的不可以,必須是深圳本地銀行簽發。
綜上所述,因經營過錯向法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法定代表人因單獨或者共同侵害單位財產可能承擔的民事侵權法律責任;因違法行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如罰款、拘留等。企業負責人也就是指企業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國企虧損董事長承擔什么責任
國企虧損董事長承擔什么責任需要視情況而定:企業資產損失責任分為直接責任、主管責任、分管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
1、直接責任是指相關人員在其職責范圍內,未履行或者未正確履行職責,以及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對造成資產損失起決定性作用時所應當承擔的責任。
2、主管責任是指企業部門主管負責人在其職責范圍內,未履行或者未正確履行主管工作職責,以及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造成資產損失時所應當承擔的責任。
3、分管領導責任是指企業分管負責人在其職責范圍內,未履行或者未正確履行分管工作職責,以及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造成資產損失時所應當承擔的責任。
4、重要領導責任是指企業主要負責人在其職責范圍內,未履行或者未正確履行管理職責,以及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造成資產損失時所應當承擔的責任。
【法律依據】:
《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
第三十八條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企業負責人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造成企業國有資產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并對其依法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
對企業國有資產損失負有責任受到撤職以上紀律處分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企業負責人,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企業負責人;造成企業國有資產重大損失或者被判處刑罰的,終身不得擔任任何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企業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