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兄弟之間有贍養義務嗎(親兄弟得病有贍養義務嗎)
親兄弟之間有贍養義務嗎
法律分析:兄弟之間沒有贍養義務。但是有負擔能力的兄長,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弟,有扶養的義務。子女對父母履行贍養義務,贍養是指子女在物質上和精神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五條 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于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兄弟之間有贍養的法定義務嗎
法律分析:
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人民法院對老年人追索瞻養費或者扶養費的申請,可以依法裁定先予執行。對于虐待、遺棄父母,情節惡劣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懲處。可見,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義務,這種義務是以父母子女之間的身份關系存在為前提的,只要父母子女關系存在,子女有負擔能力,子女就應無條件的履行贍養義務,而不能通過簽訂協議予以免除。在現實生活當中,有的子女以放棄繼承父母遺產為理由,拒絕不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是法律所禁止的。這種贍養父母的法定義務是無條件的。當父母喪失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時,子女應當給付生活費;當父母有病不能自理時,子女應當悉心照料,讓老人安度晚年。這種贍養義務,不僅是社會主義的道德要求,更是贍養人的法定義務。贍養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履行這一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有義務贍養兄弟嗎
兄弟姐妹間有贍養義務。
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于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
兄、姐對弟、妹承擔扶養義務的條件有三個:
1、兄、姐要有負擔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難以維系,或者僅僅是能夠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們對弟、妹就不負有法定的扶養義務;
2、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扶養,如果父母有能力扶養,兄、姐對弟、妹就不負有法定的扶養義務;
3、弟、妹尚未成年,如果弟、妹已經年滿十八周歲,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兄、姐也沒有扶養義務。
上述三個條件應同時具備否則兄、姐對弟、妹的扶養義務就不能成立。
綜上所述,特定條件和特定情況下,兄、姐與弟、妹之間會產生有條件的扶養義務。當然,法律對兄弟姐妹間扶養義務的規定,主要是從同胞兄弟姐妹之間的關系來確定的,因為他們是血緣關系最密切的同輩旁系血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五條
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弟、妹,有扶養的義務。
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于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兄弟姐妹間是否有贍養義務
兄弟姐妹之間沒有贍養義務。贍養一般是指子女對父母進行贍養。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弟、妹,有扶養的義務。
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于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條,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弟、妹,有扶養的義務。
由兄、姐扶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于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
兄弟沒結婚我作為姐姐有義務要幫他養老送終嗎
作為姐姐,您對弟弟有一定的責任,但這并不意味著您必須負責他的養老和送終。責任的范圍取決于具體情況和法律規定,以下是一些可能適用的原則:
1. 如果您的弟弟有家庭和子女,您應該鼓勵他們承擔養老送終的責任,這是他們的義務。
2. 如果您的弟弟沒有家庭和子女,您可以根據法律規定,承擔起對他的一部分或全部責任。例如,如果他無法自理,您可以考慮為他提供生活上的幫助和支持。
3. 在任何情況下,您應該尊重弟弟的意愿和決定。如果他有明確表示希望您幫助他養老送終,您可以考慮是否能夠承擔起這個責任。
請注意,這是一個復雜的問題,可能需要咨詢律師或家庭法律專業人士的意見。
法律上兄弟姐妹之間有無贍養義務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兄弟姐妹應由他們的父母撫養,因而他們相互之間不發生扶養與被扶養的權利義務關系。但是在特定條件和特定情況下,兄、姐與弟、妹之間會產生有條件的扶養義務。當然,法律對兄弟姐妹間扶養義務的規定,主要是從同胞兄弟姐妹之間的關系來確定的,因為他們是血緣關系最密切的同輩旁系血親。對于半血緣的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兄弟姐妹,以及沒有血緣關系的養兄弟姐妹和繼兄弟姐妹,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情形,其相互之間也將產生扶養與被扶養的權利義務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二十三條 老年人與配偶有相互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扶養的弟、妹成年后,有負擔能力的,對年老無贍養人的兄、姐有扶養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