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開庭必須通知家屬嗎(刑事案件開庭讓家屬去嗎)
刑事案件開庭前幾天通知家屬
法律主觀:
刑事案件開庭 前不會專門通知家屬,法院在公告欄是發布信息。《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二條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在開庭以前,審判人員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 訴訟代理人 ,對回避、出庭證人名單、 非法證據排除 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了解情況,聽取意見。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后,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上述活動情形應當寫入筆錄,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
法律客觀:
《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條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在開庭以前,審判人員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回避、出庭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了解情況,聽取意見。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后,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上述活動情形應當寫入筆錄,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
開庭前家屬會收到通知嗎
開庭前家屬是否會收到通知,視以下情況決定:
1、如果是未成年人為被告人的刑事案件,開庭前需要通知被告人的家屬;
2、除未成年人為被告人的以外所有刑事案件,開庭前,都不會通知被告人的家屬。
家屬不是訴訟參與人,人民法院是可以不通知家屬的。不論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還是刑事案件。法院開庭都不會通知家屬,只需要通知案件當事人即可。如果有需要,當事人可以委托律師代為收取傳票,并告知家屬相關的開庭信息。
下列案件需要通知家屬參加訴訟:
1、對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需要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參加訴訟;
2、對于刑事案件,如果受害人已經死亡的,其近親屬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通知其近親屬參加訴訟。通知時間為開庭三天前。
根據相關規定,人民法院在開庭前一定時間內,向人民檢察院和當事人以外的其他訴訟參與人送達的要求準時到庭的訴訟通知書。其中應寫明案由、開庭的時間和地點,請其準時出席法庭進行何種訴訟活動等內容。開庭通知書至遲應在開庭3日以前送達。
綜上所述,法院在開庭之前,會在法庭公告欄進行公告,家屬也可以留意一下。在傳票不能送達當事人的情況下,會通知其家屬或通過公告送達。當可以送達當事人時,除當事人為特殊情況不能獨自出庭外,不通知當事人親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刑事案件開庭會通知家屬嗎
法院開庭不會通知家屬,只需通知案件當事人,分析如下:
1、對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需要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參加訴訟;
2、對于刑事案件,如果受害人已經死亡的,其近親屬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通知其近親屬參加訴訟。
下列案件需要通知家屬參加訴訟:
1、對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需要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參加訴訟;
2、對于刑事案件,如果受害人已經死亡的,其近親屬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通知其近親屬參加訴訟。通知時間為開庭三天前。
根據相關規定,人民法院在開庭前一定時間內,向人民檢察院和當事人以外的其他訴訟參與人送達的要求準時到庭的訴訟通知書。其中應寫明案由、開庭的時間和地點,請其準時出席法庭進行何種訴訟活動等內容。開庭通知書至遲應在開庭3日以前送達。
犯罪到判刑流程如下:
1、立案。進行初步的調查后,如果認為這一事件中存在犯罪事實并應該對犯罪人追究刑事責任,則予以立案,從而啟動了刑事訴訟程序;
2、偵查。偵查機關立案以后,開始進行偵查。偵查的目的有兩個,一是找到犯罪人,一是收集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
3、審查起訴。檢察院接到偵查機關移送的案件以后,案件進入到審查起訴階段;
4、審判階段。法院在收到并審查檢察院移送起訴的案件后,除涉及國家秘密或個人隱私的案件,一般會公開開庭審理;
5、執行。
綜上所述,刑事案件開庭不會通知家屬。除未成年人為被告人的以外所有刑事案件,開庭前,都不會通知被告人的家屬。判決后,法院沒有義務通知家屬,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判決書應當同時送達辯護人、訴訟代理人,但執行刑罰時,執行機關應當將罪犯及時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屬。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百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訊問和開庭時,應當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場。法定代理人無法通知、不能到場或者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其他成年親屬,所在學校、單位、居住地的基層組織或者未成年人保護組織的代表到場,并將有關情況記錄在案。到場的其他人員,除依法行使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條第二款規定的權利外,經法庭同意,可以參與對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庭教育等工作。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適用前兩款的規定。詢問未成年被害人、證人,適用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
刑事案件開庭會通知被害人家屬嗎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開庭會通知被害人家屬。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開庭的時候,審判長查明當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議庭的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的名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九十條 開庭的時候,審判長查明當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議庭的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的名單;告知當事人有權對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申請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辯護權利。 被告人認罪認罰的,審判長應當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和認罪認罰的法律規定,審查認罪認罰的自愿性和認罪認罰具結書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
第一百九十一條 公訴人在法庭上宣讀起訴書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進行陳述,公訴人可以訊問被告人。 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經審判長許可,可以向被告人發問。 審判人員可以訊問被告人。
法院開庭前會通知家屬嗎
一、法院開庭會通知家屬嗎1、法院開庭是否會通知家屬,視以下情況決定:(1)如果是未成年人為被告人的刑事案件,開庭前需要通知被告人的家屬;(2)除未成年人為被告人的以外所有刑事案件,開庭前,都不會通知被告人的家屬。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在開庭以前,審判人員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回避、出庭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了解情況,聽取意見。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后,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上述活動情形應當寫入筆錄,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二、法院開庭的注意事項有哪些法院開庭的注意事項如下:1、進入法庭須接受安全檢查,禁止攜帶照相機、錄音機、攝像機;禁止攜帶武器、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險品;2、法庭內要保持肅靜,不得喧嘩,不得吸煙、隨地吐痰、亂扔瓜皮紙屑;3、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不得隨意走動,不得進入審判區;4、未經法庭允許,不得發言或提問;5、手機等通訊工具一律關閉;6、對違反法庭紀律的人員,審判人員、司法警察有權責令其退出法庭或予以罰款、拘留;7、哄鬧、沖擊法庭,侮辱、誹謗、威脅、毆打審判人員,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人員,人民法院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刑事案件判決書下來會通知家屬嗎
法院在對被告做出判決的時候,可以不通知家屬到庭,但如果判處了實刑,送執行機關服刑,執行機關要要及時通知家屬。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的時候,應當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在判決生效后十日以內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
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余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對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
對未成年犯應當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執行刑罰。
執行機關應當將罪犯及時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屬。
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執行期滿,應當由執行機關發給釋放證明書。
開庭前會通知家屬嗎
法律主觀:
法院開庭一般是不會通知家屬的,僅會通知訴訟參與人。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四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 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