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詐騙罪,其犯罪構成是(什么是詐騙罪,其犯罪構成是什么)
什么是詐騙罪怎樣才能構成詐騙罪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滿足以下要件即為詐騙罪。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于侵犯人身權利罪。2、客觀要件: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3、主體要件: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266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什么叫詐騙罪構成要件
法律主觀:
一、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詐騙罪,一般指的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虛假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金額較大的公私有財物的行為。
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是:
1、主體要件,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詐騙罪。
2、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行為,并且是以非法占有公私有財物的目的。
3、客體要件,詐騙罪侵犯的客體為公私財物所有權,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于集體、國家或者個人的財物。
4、客觀要件,詐騙罪在客觀上表現為,利用虛假事實或者通過隱瞞真相等方式,騙取金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二、詐騙罪怎么處罰
根據刑法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三、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68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什么詐騙構成刑事犯罪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集團首要分子或共同詐騙犯罪主犯;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
一、什么行為構成詐騙罪
詐騙罪(刑法第266條)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第二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并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于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二、構成詐騙罪的行為有哪些
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
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后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生活中,很多人都將詐騙犯罪與借貸糾紛、債務糾紛混淆到了一起,常常因為債務人的躲債行為將其控告到公安機關。但其實一般的借貸糾紛、債務糾紛其實僅僅屬于民事糾紛中的一種,此時不會涉及到刑事犯罪問題,自然也就不會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但如果有證據證明對方一開始就具有非法占有財物的目的,那此時就有可能被認定構成詐騙罪。
什么是詐騙罪
什么是詐騙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詐騙罪的犯罪構成如下: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于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
本罪客觀上表現為使用詐騙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首先,行為人實施了詐騙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二者從實質上說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其次,欺詐行為使對方產生錯誤的認識。對方產生錯誤認識是行為人的詐騙行為所致,即使對方在判斷上有一定的錯誤,也不妨礙詐騙行為的成立。再次,成立詐騙罪要求被害人基于錯誤的認識,而作出財產處分的行為。最后,詐騙行為使被害人處分財產后,行為人便獲得了財產,從而使被害人的財產受到了損害。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什么是詐騙罪?構成詐騙罪的條件?
詐騙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構成詐騙罪的條件是:
1、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
2、欺詐行為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
3、成立詐騙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之后作出財產處分;
4、欺詐行為使被害人處分財產后,行為人便獲得財產,從而使被害人的財產受到損害。
騙公私財物達到上述規定的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夠依照法律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1、通過發送短信和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2、詐騙救災和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3、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4、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法律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一百九十二條 集資詐騙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什么是詐騙罪?構成詐騙罪的條件?
詐騙罪是指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詐騙罪的犯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于侵犯人身權利罪。
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于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
(二)客觀要件
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首先,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從實質上說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并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過去的事實,還是現在的事實與將來的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為。
1、行為人實施詐騙行為;
2、使他人陷入錯誤認識;
3、他人基于錯誤認識自愿處分財產;
4、行為人獲取財產或財產性利益。這四個行為具有一定的客觀邏輯順序,形成一個前后緊密相連的因果鎖鏈,環環相扣,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 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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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詐騙罪,其犯罪構成是什么
法律主觀: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是指詐騙罪。詐騙罪的犯罪構成如下:
1、本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2、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