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股東是否依然享有知情權
隱名股東是否享有知情權
法律主觀:
隱名股東享有 股東知情權 。隱名股東作為實際出資人,當然享有股權毋庸置疑,但其可否依據享有的股權行使包括股東知情權在內的 股東權利 ,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二十二條,對于已經依法出資的當事人,可以確認其享有股權。隱名股東作為實際出資人,當然享有股權毋庸置疑,但其可否依據享有的股權行使包括股東知情權在內的股東權利,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
法律客觀:
《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隱名股東是否可以履行股東知情權
隱名股東是不能行使知情權的,對于知情權一般都是公司的股東才可以實施這個權利,而對于隱名股東并不在股東的名冊還有工商部門的登記上,對于此股東是不能對公司的任何事情進行參與的。
一、隱名股東能否行使知情權?
隱名股東不能提起知情權訴訟。知情權是我國為了保護股東的權益不受侵害,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的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等權利,這里的知情權的主體限定為公司股東,隱名股東并未記錄在公司股東名冊和工商登記,并不能認定為公司股東,因此不能提起股東知情權的訴訟。
《公司法司法解釋四》第7條第2款規定:“公司有證據證明前款規定的原告在起訴時不具有公司股東資格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但原告有初步證據證明在持股期間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請求依法查閱或者復制其持股期間的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除外?!备鶕笆鲆幎芍?行使股東知情權的主體為公司股東,即起訴時具有股東資格。但該條并未明確隱名股東能否行使股東知情權。結合《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24條第3款的規定可知,隱名股東要顯名化,需要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因此,在未經其他股東過半數的情況下,隱名股東并不具有公司的股東資格。這個角度而言,隱名股東不符合前述規定,即隱名股東不能夠行使股東知情權。實踐中,大多數法院也是持該觀點。
二、隱名股東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
隱名股東可通過與顯名股東簽訂的協議要求顯名股東向公司作出查閱某公司文件的書面申請,查閱的目的不能損害公司的合法利益,公司拒絕顯名股東查閱的,顯名股東可提起知情權訴訟。
三、隱名股東的責任
(一)在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況下
1.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其他股東及公司之間
當事人對股東資格有明確的協議約定,公司內部股東知道或應當知道這一事實,隱名股東在事實上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和資產收益,已實際以股東身份行使權利,應確認其股東資格,保護其應有的股東權益,對內承擔法定股東責任。若雙方未約定實際出資人為股東或者承擔投資風險,且實際出資人也未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管理或者未實際享受股東權利的,顯名股東實際行使和操縱因隱名股東出資帶來的股東受益,公司其他股東對隱名股東的股東受益存在事實不知情。這時,雙方之間關系名為隱名股東實為投資借款,不應認定為隱名投資關系,可按債權債務關系處理。
2.隱名股東與第三人之間
隱名股東作為公司實際股東,應在顯名股東認繳的出資額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即與顯名股東一起對公司第三人承擔連帶責任。
(二)在公司未依法成立的情況下
因未達到法定最低注冊資本金等情形致使公司未依法成立,在這種情況下,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實際出資人更談不上股東資格認定,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及其他股東的關系,則如同合伙關系,企業開辦者(包括實際出資人和掛名出資人)應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掛名股東(顯名股東)若承擔了連帶責任,有權向實際出資人(隱名股東)追償。
綜合上面所說的,隱名股東就是屬于公司的實際出資人,雖說是投資者但一切的權利都必須要由顯名股東來進行處理,只有是屬于公司的股東才可以參與公司內部任何的事情,因此,對于此情節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就要協商好,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利益。
隱名股東有沒有知情權
隱名股東享有股東知情權。隱名股東作為實際出資人,當然享有股權毋庸置疑,但其可否依據享有的股權行使包括股東知情權在內的股東權利,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因為不具備股東資格確認的條件,并不能認定為公司法意義上的股東,不能直接行使股東知情權,所以隱名股東行使股東知情權的方式一般通過其與顯名股東簽訂的協議或其他權利文件,從而要求顯名股東向公司作出查閱某公司文件的書面申請。
風險提示:隱名股東的風險姓名未登記在股東名冊中,所以在實踐中,隱名股東有如下風險:
(一)因規避法律,引起的股東資格甚至公司法人人格被否定的風險;
(二)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風險;
(三)隱名股東不能依其與實際投資人的合同約定或與其他發起人之間的設立協議,直接取得股東資格。
不出資股東是否享有收益權
法律主觀:
未出資的股東也是享有知情權的。只要登記為股東,不論股東的貢獻形式(現金、設備、 知識產權 、資源、個人能力等),均可享受 股東權利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 公司法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
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股東知情權訴訟時效
法律分析:股東知情權的訴訟時效是兩年。 對于股東的信息接收權而言, 訴訟時效期間應當從公司怠于披露法定信息之日起計算。 對于股東的查閱權而言,應當從公司拒絕股東的查閱請求之日起算。 知情權是股東的重要權利,作為股份公司,不得向股東故意隱瞞公司經營及利潤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