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履行義務一方是哪方(買賣合同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
貨款結算是哪一方的義務
貨款結算是購買方的義務。貨款結算的義務屬于履行合同義務。購買人與出售人簽訂買賣合同,應當明確買賣種類、質量、數量、價格及支付方式、貨物交付、違約責任等主要內容,雙方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
購買人向出售人支付貨款屬于履行主要義務。貨款的結算需要按照雙方簽訂的購銷合同來結算,如果購買方不履行結算義務,則屬于違約的行為。
貨款結算的其他情況簡介。
貨款結算包括商品、貨幣資金所有權轉移條件,款項支付地點、時間、條件,以及使用的結算憑證和傳遞程序等。結算方式種類繁多,大的分類,按支付手段分,有現金結算和轉賬結算; 按地點分,有同城結算和異地結算。
簡答題 買賣合同的當事人有什么權利義務
買賣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如下:
1、買賣合同中買方的義務
(1)支付價款;
(2)驗收標的物。
2、買方的權利:
(1)受領標的物;
(2)要求賣方按照約定給付標的物。
3、賣方的義務是:
(1)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質量交付標的物;
(2)交付相關單據憑證;
(3)保證第三人不得向買受人主張權利。
4、賣方的權利:
(1)取得相應的貨款;
(2)要求買方按約定檢驗貨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買賣合同甲乙雙方怎么區分
法律分析:合同的甲乙方的寫法,法律沒有規定。一般情況下,提供貨物,金錢,招聘,出賣方等為甲方。買受,受聘方為乙方。買賣合同的賣方,是甲方。要約與承諾中,無法確認甲乙方。要約,是當事人一方向對所有人發出的具體的,希望與對方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般商場出售的商品為要約。所有人指賣給誰都可以,具體的是指價簽上要寫明;名稱,價格,產地等。如果說向某個人賣的商品或,沒有具體內容的,不可稱為要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中到底哪一方是履行義務的一方???
舉個例子:
A(在A地)與B(在B地)簽訂買賣合同,A是賣方,B是買方,雙方未約定履行地。
該例有兩個履行,一是A交貨,二是B付款。則:
A的履行地為A地(履行義務一方)
B的履行地為A地(接受貨幣一方)
明白了嗎?
合同法中 履行義務一方是哪一方呢
買方承擔。
合同法第六十二條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條 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因此,在合同沒有明確約定的情況下,在履行義務人所在地。對于買賣合同,合同的核心權利義務是:買方給付貨款,賣方交付貨物。因此,對于交付地點,應該在賣方所在地。運輸到買方所在地或買方指定地點的費用,應由買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