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代理訴訟法律上是如何規定的(公民代理需要什么手續最新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公民代理是如何規定的
法律分析:公民代理訴訟是指在我國司法實踐中,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當事人親屬或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與其他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可以擔任公民代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民訴代理人的規定
法律主觀:
民事訴訟是訴訟的基本類型之一。希望對大家會有所幫助。一、民事訴訟法關于代理人的規定有哪些民訴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規定,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一)律師;(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三)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四)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二、民事訴訟中的期間如何計算?期間以時、日、月、年計算。期間開始的時、日,不計算在期間內,而從下一個小時或者從次日起算。期間以月計算,則不分大月、小月;以年計算的,不分平年、閏年。以月計算的,期間屆滿的日期,應當是屆滿那個月對應于開始月份的那一天;沒有對應于開始月份的那一天的,應當為屆滿那個月的最后一天。期間屆滿的最后一日是節假日的,如星期六、星期日、“五一”、“十一”、元旦、春節,以節假日后的第一日為期間屆滿的日期。期間,無論是法定期間還是指定期間,都不包括在途時間。比如,訴訟文書是郵寄的,在期滿前交郵的,不算過期。確定期滿前是否交郵,應當以郵局的郵戳為準,只要郵戳上的時間證明在期間屆滿前,當事人或者人民法院已將需郵寄的訴訟文書交付郵局,就不算過期。三、民事訴訟法上的期間是怎么規定的新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期間種類和期間計算】第七十五條期間包括法定期間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間。期間以時、日、月、年計算。期間開始的時和日,不計算在期間內。期間屆滿的最后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后的第一日為期間屆滿的日期。期間不包括在途時間,訴訟文書在期滿前交郵的,不算過期。(一)期間概述期間,是指法院、訴訟參加人進行某種訴訟行為的期限。如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當事人不服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的,從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應提起上訴等規定,就屬于期間的規定。民事訴訟法規定期間的目的,在于保證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及時行使訴訟權利,履行訴訟義務,節省時間、人力和物力,使人民法院及時地進行審判,使當事人的民事爭議及時得到解決,保證訴訟行為的有效性,穩定民事訴訟關系。(二)期間的種類訴訟期間按照不同標準可以分為:法定期間和指定期間;不變期間和可變期間。以期間是法律規定還是法院指定為標準,可以將期間分為法定期間和指定期間。法定期間,是指由法律直接規定的期間。比如,立案的期間是七日,從人民法院接到訴狀或者口頭起訴之日起算;宣告公民失蹤的公告的期間為三個月;上訴期間,不服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的期間為十五日,不服地方法院一審裁定提起上訴的期間為十日;申請執行的期間為兩年等。指定期間,是指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依職權確定的期間。比如,法院指定當事人補正起訴狀的欠缺的期間;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定當事人履行義務的期間等。指定期間要明確具體,同時,既不能過長亦不能過短,過長會遲延訴訟的進行和案件的審結,過短會限制訴訟參加人行使訴訟權利。(三)期間的計算期間以時、日、月、年計算。期間開始的時、日,不計算在期間內,而從下一個小時或者從次日起算。比如,人民法院采取訴訟中財產保全措施,在接受當事人的申請后,情況緊急的,應當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并開始執行。如果當事人提出申請是在某日的10時,那么計算這一期間時,就應當從該日的11時開始起算,到第三日的10時止。人民法院必須在這個期間內作出裁定。又比如,當事人在2007年1月1日接到判決書,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他有權在十五日內提起上訴。接到判決書的當日不算,從第二天起算,上訴期間是1月2日到1月16日。超過這個期間,他就喪失了上訴權。期間以月計算,則不分大月、小月;以年計算的,不分平年、閏年。以月計算的,期間屆滿的日期,應當是屆滿那個月對應于開始月份的那一天;沒有對應于開始月份的那一天的,應當為屆滿那個月的最后一天。例如,在一起宣告失蹤的案件中,人民法院于2007年2月28日公告尋找下落不明人,公告期間為3個月,公告期屆滿日期在2007年5月28日。在該日期下落不明人還未出現的,人民法院就可以判決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
公民代理最新規定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一)律師;(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三)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四)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法律分析】
公民代理在中國司法實踐中,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1、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是指符合《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規定的執業條件,經核準執業登記,領取《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在基層法律服務所中執業,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人員。2、當事人的工作人員,這里是指有關單位(法人或非法人組織)作為案件的當事人時,該單位可以委托其工作人員作為其訴訟代理人。3、當事人所在社區推薦的公民,這里所說的當事人是指自然人作為當事人的情形。當事人為自然人時,其所屬的居委會或者村委會可以推薦有關公民作為其訴訟代理人。4、律師是指接受委托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等法律服務的人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一)律師;(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近親屬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八十五條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與當事人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有撫養、贍養關系的親屬,可以當事人近親屬的名義作為訴訟代理人。 第八十六條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與當事人有合法勞動人事關系的職工,可以當事人工作人員的名義作為訴訟代理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三十一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公民代理的法律規定
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共同代理】數人為同一代理事項的代理人的,應當共同行使代理權,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授權采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
二、委托代理人規定有哪些
委托代理人代理權的發生是基于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權,而不是由法律規定。
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當委托代理人是公民時,他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當委托代理人是法人時,所受托的事項必須符合其經營宗旨和業務范圍。
委托代理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兩人以上,前者稱為“單獨代理”或“一人代理”,后者稱為“共同代理”。在共同代理的場合,授權委托書應當明確各個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權限,以防互相推諉,也便于發生糾紛明確責任。如果授權委托書未明確各個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權限,則各個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權和責任推定為同等。
委托代理人有權隨時辭卻委托,但應及時通知被代理人即委托人和有關當事人,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委托代理人承擔。
可以成為民事代理人的相關內容就是這樣的,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能夠成為民事代理的人可分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需要注意的是,在民事訴訟代理中委托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必須注明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
代理指的是委托他人來進行處理民事的法律行為的一種重要的方式,在委托代理人的時候是需要向代理人出具委托合同,從而來說明委托的期限以及權限等等,同時,代理還分為共同代理和單獨代理的區別
公民委托代理人的法律規定
法律主觀:
委托代理人主要是在我國《民事訴訟法中》有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四十九條
當事人有權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請,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起上訴,申請執行。當事人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并可以復制本案有關材料和法律文書。查閱、復制本案有關材料的范圍和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當事人必須依法行使訴訟權利,遵守訴訟秩序,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
18歲以上公民可作為訴訟代理人是我國哪條法律規定
十八歲以上公民可以作為訴訟代理人,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有相同的規定。參見:
《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行政訴訟法》
第三十一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任何公民都可以代理民事訴訟案件嗎
法律分析:不是任何公民都可以代理民事訴訟案件。民事訴訟代理人,是指在一定權限內代替或協助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的人。當事人的近親屬、有關的社會團體或者所在單位推薦的人、經人民法院許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