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輕傷認定是什么(輕傷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輕傷的鑒定標準是什么
法律主觀:
輕傷鑒定的標準是:輕傷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當受害人達到輕傷程度,侵權人就已經(jīng)觸犯刑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法律客觀:
《人體輕傷鑒定標準》第二條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第三條鑒定損傷程度,應該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fā)性損傷及后果為依據(jù),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后引起的并發(fā)癥和后遺癥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輕傷的認定標準
輕傷的鑒定標準是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鑒定標準,分為輕微傷、輕傷、重傷。不同的傷害的賠償金額也是不一樣的,在受到傷害時,一定要及時進行傷情鑒定,可以更加有利于主張自己的權利。
輕傷鑒定標準: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鑒定應當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持以致傷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fā)性損傷及由損傷引起的并發(fā)癥或者后遺癥為依據(jù),全面分析,綜合鑒定。
只要符合《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中輕傷一級、輕傷二級的標準的,就屬于輕傷。
(一)顱腦、脊髓損傷
1.輕傷一級
a)頭皮創(chuàng)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20.0cm以上。
b)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50.0cm2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24.0cm2以上。
c)顱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顱底骨折伴腦脊液漏。
e)腦挫(裂)傷;顱內(nèi)出血;慢性顱內(nèi)血腫;外傷性硬腦膜下積液。
f)外傷性腦積水;外傷性顱內(nèi)動脈瘤;外傷性腦梗死;外傷性顱內(nèi)低壓綜合征。
g)脊髓損傷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礙(輕度)。
h)脊髓挫裂傷。
拓展資料:
故意傷害罪量刑標準具體分為:
(一)對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對故意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jù):
按照《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中的規(guī)定,輕傷是指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1]《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請問什么程度能算輕傷?
為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規(guī)范公、檢、法機關在人身傷害鑒定中對于鑒定標準的具體適用,結合我省實踐,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和《人體重傷鑒定標準》及有關司法解釋,就兩個 “標準”在應用過程中不易掌握的一些情況及相關問題提出本適用意見。
一、關于《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和《人體重傷鑒定標準》的基本適用原則
精神性損傷(如反應性精神病、癔病、人格異常等)不作損傷程度評定,必要時可作因果關系的分析。
(二) 對于傷、病并存且傷、病對損傷后果難以區(qū)分責任的,不作損傷程度評定,只作因果關系的分析;但如果能夠確證暴力強度及致傷方式足以造成正常人出現(xiàn)同樣后果的,仍可依據(jù)輕傷標準有關條款評定損傷程度。
(三) 損傷程度的評定應以損傷直接造成的后果及相關的并發(fā)癥、后遺癥為依據(jù),對因其他因素(如延誤治療、診治失誤、醫(yī)療過錯等)造成損傷后果明顯加重的,不宜依據(jù)最終出現(xiàn)的結果評定損傷程度。
(四) 多個輕傷綜合評定不構成重傷者,對每個輕傷均應分別說明。
(五) 對于影響面容或造成肢體、器官功能障礙的損傷,應在臨床治療終結或傷情基本穩(wěn)定后作出鑒定;對于損傷明確的(如損傷致內(nèi)臟器官手術切除等),傷后即可作出鑒定。
(六) 對于損傷后傷情確已達到輕傷以上程度,但尚難以確定是否構成重傷的,因處理案件需要,可以根據(jù)相應條款先出具輕傷的檢驗報告,并作情況說明,必要時出具補充鑒定書。
(七) 輕傷標準中的骨折,不包括未達髓腔或髓質(zhì)的骨質(zhì)砍痕和骨皮質(zhì)翹起。
(八) 重傷標準中的容貌毀損系永久性,一般按常規(guī)治療情況,不考慮整形、整容術后的情況;鑒定一般應在治療終結后進行。
(九) 關節(jié)活動度測量統(tǒng)一使用《事故傷害工作日標準》(GB/T15499-1995)附錄“A12關節(jié)活動度的鑒定”中的檢查與判定方法。
(十) 作為鑒定依據(jù)的B超、CT、MR等影像學檢查,須附有相應的圖片資料;體表各種損傷(包括皮下出血、淤血、創(chuàng)等)、疤痕、色素沉著及容貌毀損等形態(tài)改變,須附有比例尺的彩色照片,并注明拍照日期。
第五條 帽狀腱膜下血腫;
適用意見:指帽狀腱膜下彌漫性出血,經(jīng)臨床穿刺、CT檢查等可確診的。
第六條 頭皮銳器創(chuàng)口累計長度達8厘米,兒童達6厘米;鈍器創(chuàng)口累計長度達6厘米,兒童達4厘米。
適用意見:頭部、面部跨區(qū)創(chuàng)口和疤痕,單獨構不成輕傷的,應按頭部、面部分別累計長度并除以相應規(guī)定構成輕傷之長度,再將二個數(shù)據(jù)相加,如大于或等于1,則構成輕傷;既有鈍器傷又有銳器傷者,同此方法鑒定。
第七條 顱骨單純性骨折。
適用意見:1、顱骨骨折主要依據(jù)X線、CT、MR等影像學檢查確證;2、顱底骨折的診斷,必須有影像學檢查確證骨折或確診腦脊液漏。
第八條 頭部損傷確證出現(xiàn)短暫的意識障礙和近事遺忘。
適用意見:1、原則上不以此條作為評定損傷程度的依據(jù);2、經(jīng)CT、MR等影像學檢查確證有顱腦損傷但無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定位體征者,根據(jù)第五十二條比照本條評定。
適用意見:視功能應以治療終結、傷情穩(wěn)定后檢查為準(應為矯正視力),鑒定時限不少于傷后三個月。
(一) 眼瞼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
適用意見:指治療后遺留有明顯條狀疤痕或致瞼內(nèi)翻、瞼外翻、瞼裂變小、瞼閉合不全者。
(二) 視野輕度缺損;
適用意見:視野缺損情況應有兩次以上檢查且結果基本一致。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線形骨折伴有明顯移位的;
適用意見:原則上以粉碎性骨折評定傷情,線形骨折明顯移位是指斷端完全移位。
(二)鼻損傷明顯影響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適用意見:鼻損傷明顯影響鼻外形指鼻缺損或整復后仍有塌陷的。
(一)耳廓損傷致明顯變形;一側耳廓缺損達一耳的10%,或者兩側耳廓缺損累計達一耳的15%;
適用意見:缺損按照坐標紙法測量。
(四)耳損傷造成一耳聽力減退達41分貝,兩耳聽力減退達30分貝。
傷后三個月后檢查純音聽力,要求兩次檢查結果基本一致。
(二)牙齒脫落或者折斷2枚以上;
適用意見:牙齒折斷指牙髓腔暴露;原有斷齒、已暴露髓腔壞齒和義齒不計算在內(nèi);外傷性松動無法保留的,參照本條款。
第十三條 顴骨骨折或者上、下頜骨骨折;顳下頜關節(jié)損傷致張口度(上下切牙切緣間距)小于3厘米。
適用意見:間距指垂直距離。
第十四條 面部軟組織單個創(chuàng)口長度達3.5厘米(兒童達3厘米),或者創(chuàng)口累計長度達5厘米(兒童達4厘米)或者頜面部穿透創(chuàng)。
適用意見:1、口唇全層裂傷參照本條;2、一次損傷造成的星芒狀創(chuàng)口,累計長度按單個創(chuàng)口長度計算。
第二十一條 肢體皮膚及皮下組織單個創(chuàng)口長度達10厘米(兒童達8厘米)或者創(chuàng)口累計總長度達15厘米(兒童達12厘米);傷及感覺神經(jīng)、血管、肌腱影響功能的。
適用意見:創(chuàng)道長度大于創(chuàng)口長度的,以創(chuàng)道長度計算。
適用意見:足損傷出現(xiàn)攣縮畸形、關節(jié)活動受限,參照本條。
第三十三條 肋骨骨折(一處單純性肋骨線形骨折除外)。
適用意見:單純性線形骨折指骨折端移位小于1/2。
第三十六條 外傷性血尿(顯微鏡檢查紅細胞>10/高倍視野)持續(xù)時間超過二周。
適用意見:1、原則上不單純以此條定輕傷;2、臨床化驗血尿次數(shù)二周內(nèi)不少于4次,每次顯微鏡檢查紅細胞均大于10個/高倍視野。
第三十七條 會陰部軟組織挫傷達10平方厘米(兒童酌減)或者血腫二周內(nèi)不能完全吸收的。
適用意見:兒童會陰部軟組織挫傷達8平方厘米的,參照本條。
第三十八條 陰莖挫傷致排尿困難;陰莖部分缺損、畸形;陰囊撕脫傷、陰囊血腫、鞘膜積血;一側睪丸脫位、扭轉或者萎縮。
適用意見:1、睪丸、精索、附睪積血參照本條。
第三十九條 會陰、陰囊創(chuàng)口長度達2厘米;陰莖創(chuàng)口長度達1厘米。
適用意見:1、測量創(chuàng)口長度應在陰囊松弛、陰莖非勃起狀態(tài)下測量;2、陰囊開放性損傷、陰莖貫通創(chuàng)參照本條。
第四十三條 外傷性脊柱骨折或者脫位;外傷性椎間盤突出;外傷影響脊髓功能,短期內(nèi)能恢復的。
適用意見:1、短期指一個月。2、依據(jù)“外傷性椎間盤突出”鑒定輕傷時,必須同時具備:
確證相應部位受到直接或間接暴力的作用;確證外傷前無椎間盤突出的癥狀體征;必須有CT或MR等影像檢查證實有椎間盤突出,而且相應椎體骨質(zhì)無退行性改變。否則只可進行傷病關系評定。
淺Ⅱ度5%以上(兒童3%以上);
深Ⅱ度2%以上(兒童1%以上);
Ⅲ度0.1%以上。
第四十八條 損傷致異物存留深部軟組織內(nèi)。
適用意見:深部軟組織指深達肌層或關節(jié)腔內(nèi)。
第五十條 多部位軟組織挫傷比照第二十條。
適用意見:多部位包括頭部、面部、頸部、軀干及四肢。
第五十一條 多部位軟組織創(chuàng)傷比照第二十一條。
適用意見:跨部位或多部位的創(chuàng)口,單獨不構成輕傷的,應按不同部位分別累計長度并除以相應規(guī)定構成輕傷之長度,再將幾個比值相加,如大于或等于1,則構成輕傷。
適用意見:肢體缺失指形態(tài)學變化,一般為永久性缺如,但對肢體離斷或僅有少量皮膚相連、經(jīng)再植成活的,根據(jù)原發(fā)性損傷確定傷情。
(三)缺失任何兩指及其相連的掌骨;
適用意見:相連掌骨部分缺失。
(四)缺失一足百分之五十或者足跟百分之五十;
適用意見:足跟缺失以跟骨缺失為準。
(七)缺失任何一足第一趾及其相連的跖骨;
適用意見:相連跖骨部分缺失。
(八)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任何三趾及其相連的跖骨。
適用意見:相連跖骨部分缺失。
適用意見:喪失功能(功能障礙)指關節(jié)活動度喪失百分之五十以上;關節(jié)活動度喪失的百分比指該關節(jié)在各方向喪失活動度的總和與正常活動度總和的百分比。
(八)掌指骨骨折影響一手功能,不能對指和握物 ;
(九)一手拇指攣縮畸形,不能對指和握物;
(十)一手除拇指外,其余任何三指攣縮畸形,不能對指和握物;
適用意見:不能對指和握物指三指以上不能對指和握物。
(三)眼瞼損傷顯著影響面容;
適用意見:顯著影響面容主要指眼瞼內(nèi)翻、外翻或眼瞼閉合不全。
(二)牙齒脫落或者折斷共七個以上;
適用意見:牙齒折斷指牙髓腔暴露;原有斷齒、已暴露髓腔壞齒和義齒不計算在內(nèi);外傷性松動無法保留的,參照本條款。
(一)面部損傷留有明顯塊狀疤痕,單塊面積大于4平方厘米,兩塊面積大于7平方厘米,三塊以上總面積大于9平方厘米或者留有明顯條狀疤痕,單條長于5厘米,兩條累計長度長于8厘米、三條以上累計總長度長于10厘米,致使眼瞼、鼻、口唇、面頰等部位容貌毀損或者功能障礙。
適用意見:明顯疤痕是指除萎縮疤痕(外觀多平坦、光滑,與四周皮面等齊或者稍低)以外的其他疤痕,如增生疤痕、攣縮疤痕、疤痕疙瘩等。
第四章 喪失聽覺
傷后三個月后檢查純音聽力,要求兩次檢查結果基本一致。
(一)損傷后,一眼盲;
(二)損傷后,兩眼低視力,其中一眼低視力為2級。
適用意見:應以治療終結、病情穩(wěn)定后(一般在傷后三個月以上)的視力檢查為準。認定外傷性盲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1、眼球結構有外傷所致的器質(zhì)性改變;2、視神經(jīng)有外傷所致的器質(zhì)性改變;3、視覺中樞有器質(zhì)性損傷。
第二十條 眼損傷或者顱腦損傷致使視野缺損(視野半徑小于10度)。
適用意見:視野缺損情況應有兩次以上檢查且結果基本一致。
第二十四條 喉損傷后引起不能恢復的失音、嚴重嘶啞。
適用意見:喉損傷包括喉返神經(jīng)損傷、聲帶損傷等。
第二十七條 女性兩側乳房損傷喪失哺乳能力。
適用意見:絕經(jīng)期婦女不適用本條。
第三十五條 陰莖損傷后引起陰莖缺損、嚴重畸形致其功能嚴重障礙。
適用意見:1、陰莖缺損指冠狀溝以近缺失;2、功能嚴重障礙指排尿困難或無法進行正常性生活;3、外傷性器質(zhì)性陽萎參照本條。
第三十六條 睪丸或者輸精管損傷喪失生殖能力。
適用意見:傷前無生殖能力者除外。
第四十條 開放性顱腦損傷。
適用意見:1、開放性顱腦損傷指頭皮、顱骨、硬腦膜破裂,腦與外界直接相通,不包括單純性內(nèi)開放性顱腦損傷(顱底骨折)、單純氣顱。2、未出現(xiàn)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受損的體征,經(jīng)保守治療(包括清創(chuàng)縫合術)痊愈的,不適用本條。
第四十一條 顱底骨折伴有面、聽神經(jīng)損傷或者腦脊液漏長期不愈。
適用意見:長期不愈指腦脊液漏達三個月以上。
第四十四條 顱腦損傷致成硬腦膜外血腫、硬腦膜下血腫或者腦內(nèi)血腫。
適用意見:1、應伴有神經(jīng)系統(tǒng)癥狀和體征,或須手術治療的;2、外傷性腦積水、外傷性硬膜下積液伴有神經(jīng)系統(tǒng)癥狀和體征者,參照本條。
第四十八條 顱腦損傷引起外傷性癲癇。
適用意見:認定為外傷性癲癇必須具備:1.顱內(nèi)有可導致癲癇發(fā)作的器質(zhì)性損傷;2.確證傷前無癲癇發(fā)作史,傷后有明確的癲癇發(fā)作;3.腦電圖檢查有與受損部位相吻合的特異性腦電異常。
第五十四條 甲狀腺損傷伴有喉返神經(jīng)損傷致其功能嚴重障礙。
適用意見:1、甲狀腺或甲狀旁腺損傷,致嚴重功能障礙,需要依靠藥物維持的,參照本條;2、喉返神經(jīng)損傷參照第二十四條。
第五十七條 頸部損傷導致異物存留在頸深部,影響相應組織、器官功能。
適用意見:頸深部指鄰近氣管、食管、頸椎、頸髓的。
第五十八條 胸部損傷引起血胸或者氣胸,并發(fā)生呼吸困難。
適用意見:胸部損傷須開胸手術治療的,參照本條。
第六十五條 胸部的嚴重擠壓致使血液循環(huán)障礙、呼吸運動障礙、顱內(nèi)出血。
適用意見:1、血液循環(huán)障礙必須出現(xiàn)休克的癥狀和體征,呼吸運動障礙必須出現(xiàn)呼吸困難,顱內(nèi)出血必須出現(xiàn)神經(jīng)系統(tǒng)癥狀和體征;2、腹部嚴重擠壓傷,參照本條。
第六十八條 肝、脾、胰等器官破裂;因損傷致使這些器官形成血腫、膿腫。
適用意見:形成血腫、膿腫經(jīng)保守治療后吸收的除外。
第七十二條 腹部損傷致使腹腔積血,須手術治療。
適用意見:創(chuàng)傷性橫膈破裂引起膈疝,須手術治療的,參照本條。
第七十八條 孕婦損傷引起早產(chǎn)、死胎、胎盤早期剝離、流產(chǎn)并發(fā)失血性休克或者嚴重感染。
適用意見:嚴重感染指腹膜炎、血栓性靜脈炎、敗血癥等。
第七十九條 幼女外陰或者陰道嚴重損傷。
適用意見:1、嚴重損傷致外陰血腫達會陰的50%或陰道軟組織Ⅱ度以上撕裂傷;2、陰道銳器創(chuàng)深達肌層,長度達3厘米以上的,參照本條。
第八十二條 燒、燙傷。
(一)成人燒、燙傷面積(一度燒、燙傷面積不計算內(nèi),下同)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者三度在百分之十以上;兒童總面積在百分之十以上或者三度在百分之五以上。
適用意見:以燒、燙傷當時的面積為準。
2.吸入有毒氣體中毒;
適用意見:必須出現(xiàn)中毒的癥狀和體征。
4.伴有并發(fā)癥導致嚴重后果;
適用意見:嚴重后果參照本標準相關條款的規(guī)定。
第八十七條 損傷引起創(chuàng)傷性休克、失血性休克或者感染性休克。
適用意見:必須以較嚴重損傷為前提,輕微損傷因延誤治療造成的休克,不適用本條。
第八十八條 皮下組織出血范圍達全身體表面積百分之三十;肌肉及深部組織出血,伴有并發(fā)癥或者遺留嚴重功能障礙。
適用意見:皮下組織出血范圍必須附彩照加比例尺。
抄送: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內(nèi)務司法委員會。省政府法制辦,省檔案局。省法院領導及有關部門。省檢察院領導及有關部門。省公安廳領導,廳屬有關處級單位。
打架斗毆輕重傷鑒定標準是什么?
鑒定打架斗毆造成的輕重傷,要根據(jù)醫(yī)院出具的診斷報告,要確定給他人造成的損害程度。經(jīng)醫(yī)院診斷鑒定為輕傷的,要追究打架人的刑事責任,按照故意傷害罪定罪,并進行相應的處罰。
一、打架斗毆輕重傷鑒定標準是什么?
打架斗毆造成他人的人身受到以下?lián)p害之一的,即構成輕傷的判定標準:
1、造成他人容貌損害達到中度傷害的程度;
2、造成他人肢體損害達到中度傷害的程度;
3、造成他人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
4、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輕傷的具體判定標準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等聯(lián)合發(fā)布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
根據(jù)我國《刑法》規(guī)定,打架斗毆致人輕傷的,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打架斗毆只造成一人輕傷,且傷情與輕微傷十分接近,則案件的社會危害性不高,如果犯罪分子認罪態(tài)度良好,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可從輕判處管制或拘役。
二、打架斗毆應該如何處罰?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要判刑的。按照下面的條款判處。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上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
三、打架輕傷刑事拘留多久?
1、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3日以內(nèi),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經(jīng)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jīng)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2、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7日以內(nèi),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將執(zhí)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xù)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jiān)視居住。
3、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
4、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
在生活中存在故意毆打他人,故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情況,可以對施暴者進行治安處罰,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并處200~500元的罰款。如果情節(jié)較重,造成受害者輕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要追究刑事責任,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