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貨物和運費的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如何確定
共同海損如何計算
法律分析:船舶共同海損分攤價值:按照船舶在航程終止時的完好價值,減除不屬于共同海損的損失金額計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終止時的實際價值,加上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計算。貨物共同海損分攤價值,按照貨物在裝船時的價值加保險費加運費,減除不屬于共同海損的損失金額和承運人承擔風險的運費計算。貨物在抵達目的港以前售出的,按照出售凈得金額,加上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計算。運費分攤價值,按照承運人承擔風險并于航程終止時有權收取的運費,減除為取得該項運費而在共同海損事故發生后,為完成本航程所支付營運費用,加上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計算。以上每一項分攤價值都要加上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是因為共海損犧牲中的一部分將要從其他各受益方那里得到補償,因此也有部分價值因為共同海損行為而得到保全,從而也應計算在共同海損分攤價值之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
第九條 船舶、設施上的人員必須遵守有關海上交通安全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障船舶、設施航行、停泊和作業的安全。
第十條 船舶、設施航行、停泊和作業,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
這批貨物的滅失是否屬于共同海損
一、共同海損可能是全損嗎
這是兩個不同角度的問題。全損即全部的財產的滅失。可能百是物理上的失去,也可能是價值上的失去度;也可以是單純的滅失,也可以是從貿易或保險角度的滅失。如一批貨物中的一件滅失,對整批來說就只是部分損失,而對該件來說,就已經全部滅失了。
至于損失是否屬于共同海問損,則需要根據共同海損的原答則來確定。如為了船、貨的共同安全而拋棄貨物,那就是共同海損犧牲。某一版貨主的貨物全損,對其自己的財產當然是全損,他也可以向其保險人索賠權全損;而對全部貨物來說,當然不存在全損,更不用說再包括船舶了。因此,共同海損可能是全損!但不等同于全損。
二、相關法律規定
《海商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 共同海損的界定
共同海損,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貨物和其他財產遭遇共同危險,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犧牲、支付的特殊費用。 無論在航程中或者在航程結束后發生的船舶或者貨物因遲延所造成的損失,包括船期損失和行市損失以及其他間接損失,均不得列入共同海損。
第一百九十四條 列入共同海損的費用
船舶因發生意外、犧牲或者其他特殊情況而損壞時,為了安全完成本航程,駛入避難港口、避難地點或者駛回裝貨港口、裝貨地點進行必要的修理,在該港口或者地點額外停留期間所支付的港口費,船員工資、給養,船舶所消耗的燃料、物料,為修理而卸載、貯存、重裝或者搬移船上貨物、燃料、物料以及其他財產所造成的損失、支付的費用,應當列入共同海損。
第一百九十六條 舉證責任
提出共同海損分攤請求的一方應當負舉證責任,證明其損失應當列入共同海損。
第一百九十七條 過失方的分攤權
引起共同海損特殊犧牲、特殊費用的事故,可能是由航程中一方的過失造成的,不影響該方要求分攤共同海損的權利;但是,非過失方或者過失方可以就此項過失提出賠償請求或者進行抗辯。
第一百九十八條 共同海損全額的確定
船舶、貨物和運費的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依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船舶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按照實際支付的修理費,減除合理的以新換舊的扣減額計算。船舶尚未修理的,按照犧牲造成的合理貶值計算,但是不得超過估計的修理費。 船舶發生實際全損或者修理費用超過修復后的船舶價值的,共同海損犧牲金額按照該船舶在完好狀態下的估計價值,減除不屬于共同海損損壞的估計的修理費和該船舶受損后的價值余額計算。 (二)貨物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貨物滅失的,按照貨物在裝船時的價值加保險費加運費,減除由于犧牲無需支付的運費計算。貨物損壞,在就損壞程度達成協議前售出的,按照貨物在裝船時的價值加保險費加運費,與出售貨物凈得的差額計算。 (三)運費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按照貨物遭受犧牲造成的運費的損失金額,減除為取得這筆運費本應支付,但是由于犧牲無需支付的營運費用計算。
第一百九十九條 共同海損的分攤
共同海損應當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攤價值的比例分攤。 船舶、貨物和運費的共同海損分攤價值,分別依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船舶共同海損分攤價值,按照船舶在航程終止時的完好價值,減除不屬于共同海損的損失金額計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終止時的實際價值,加上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計算。 (二)貨物共同海損分攤價值,按照貨物在裝船時的價值加保險費加運費,減除不屬于共同海損的損失金額和承運人承擔風險的運費計算。貨物在抵達目的港以前售出的,按照出售凈得金額,加上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計算。 旅客的行李和私人物品,不分攤共同海損。 (三)運費分攤價值,按照承運人承擔風險并于航程終止時有權收取的運費,減除為取得該項運費而在共同海損事故發生后,為完成本航程所支付的營運費用,加上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計算。
以上就是整理的關于共同海損與全損的相關內容,想必大家通過上文的介紹,對于這兩者的區別有了清楚的認識和了解。畢竟在在共同海損中可能是全損。不能將兩者劃分等號!畢竟有些情況下,共同海損不是全損,大家有相應的疑問可以在線咨詢律師。
共同海損的損失費用承擔是
“共同海損”,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貨物和其他財產遭遇共同安全,為盡量減少損失而有意的、合理采取的措施而直接造成的特殊犧牲、支付的特殊費用。
船舶發生意外、犧牲或者發生其他特殊情況而損壞時,為了安全完成本次航程,駛入避難港口、避難地點或者駛回裝貨港口、裝貨地點,進行必要的修理,在港口或者在其他地點額外停留期間支付的港口費、船員工資、給養補給、船舶所消耗的燃料、物料,為修理而卸載、儲存、重裝或者搬移船上貨物、物料以及其他財產所造成的損失、支付的費用,可列入共同海損。
船舶、貨物和運費的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的確定:
一、船舶共同海損的金額的確定:
按照實際支付的修理費減去合理的以新換舊的扣減額計算;
船舶尚未修理,按犧牲造成的合理貶值計算,但不得超過估計的修理費;
船舶發生實際全損或者修理費用超過修復后的船舶價值的,共同海損犧牲金額按照該船在完好狀態下的估計價值,減去不屬于共同海損的估計的修理費和該船舶受損后的價值的余額計算。
二、貨物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的確定:
貨物丟失的,按照貨物在裝船時的價值加保險費、加運費、減去由于犧牲無需支付的運費計算;
貨物損壞的,在損壞程度尚未達成協議前出售的,按照貨物裝船時的價值加保險費、運費,與出售貨物凈得的差額計算。
三、運費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的確定:
按照貨物遭受犧牲造成的運費的損失金額,減去為取得這筆運費應支付但由于犧牲無需支付的營運費用計算。
共同海損應當由受益人按照各方的比例合理分攤。
一、船舶因共同海損的分攤,按照船舶在航程終止時的完好值,減去不屬于共同海損的損失金額計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終止時實際價值加上共同海損的損失金額計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終止時實際價值加上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計算;
二、貨物共同海損的分攤,按照貨物在裝船時的價值加保險費,減去不屬于共同海損的損失金額和承運人承擔風險的運費計算;貨物在抵達目的港已出售的,按照出售凈得額加上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計算(旅客的行李、私人物品不計算分攤共同海損);
三、運費共同海損的分攤,按照承運人承擔風險并于航程終止時有權收回的運費,減去為取得該項運費而在共同海損事故發生后,為完成本次航程所支付的營運費用加上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計算。
如果有爭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是你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們的律師進行咨詢。
共同海損如何理算?????
共同海損,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貨物和其他財產遭遇共同危險,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犧牲、支付的特殊費用。共同海損發生后,因共同海損措施而引起的合理犧牲和費用應由各受益方進行分攤。通常情況下,先由共同海損理算機構對共同海損能否成立予以認定,如果成立,則按照理算規則,確定共同海損損失金額和核算各受益方的分攤金額。
【法律依據】
《海商法》第一百九十九條,共同海損應當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攤價值的比例分攤。
船舶、貨物和運費的共同海損分攤價值,分別依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船舶共同海損分攤價值,按照船舶在航程終止時的完好價值,減除不屬于共同海損的損失金額計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終止時的實際價值,加上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計算。
(二)貨物共同海損分攤價值,按照貨物在裝船時的價值加保險費加運費,減除不屬于共同海損的損失金額和承運人承擔風險的運費計算。貨物在抵達目的港以前售出的,按照出售凈得金額,加上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計算。
旅客的行李和私人物品,不分攤共同海損。
(三)運費分攤價值,按照承運人承擔風險并于航程終止時有權收取的運費,減除為取得該項運費而在共同海損事故發生后,為完成本航程所支付的營運費用,如上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計算。
《海商法》第二百零三條,共同海損理算,適用合同約定的理算規則;合同未約定的,適用本章的規定。
構成共同海損的條件是什么?
⒉共同海損費用,即采取共同海損措施額外支出的金錢。主要包括避難港費用、代替費用及其他雜費等。
1) 與避難港等地有關的額外費用:依《海商法》第194條,船舶因發生意外、犧牲或者其他特殊情況而損壞時,為了安全完成本航程,駛入避難港口、避難地點或者駛回裝貨港口、裝貨地點進行必要的修理,在該港口或者地點額外停留期間所支付的港口費,船員工資、給養,船舶所消耗的燃料、物料,為修理而卸載、貯存、重裝或者搬移船上貨物、燃料、物料以及其他財產所造成的損失、支付的費用,應當列入共同海損。
2) 代替費用:依《海商法》195條,為代替可以列為共同海損的特殊費用而支付的額外費用,可以作為代替費用列入共同海損;但是,列入共同海損的代替費用的金額,不得超過被代替的共同海損的特殊費用。代替費用本身不具有共同海損性質,但支付該費用卻節省或避免了支付本應支付的共同海損費用。
3)其他雜項費用:依《海商法》201條,可列入共同海損的費用還有墊款手續費及共同海損利息等。
⒊不能列入共同海損的損失
依《海商法》第193條第2款,在任何情況下,“無論在航程中或者在航程結束后發生的船舶或者貨物因遲延所造成的損失,包括船期損失和行市損失以及其他間接損失,均不得列入共同海損。”
依《海商法》第200條,未申報的貨物或者慌報的貨物,應當參加共同海損分攤;其遭受的特殊犧牲,不得列入共同海損。不正當地以低于貨物實際價值作為申報價值的,按照實際價值分攤共同海損;在發生共同海損犧牲時,按照申報價值計算犧牲金額。
當事人也可以將任一版本的理算規則并入提單、租船合同、保險單或其他糾紛解決協議,共同海損的損失范圍由該理算規則予以確定。
共同海損應當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攤價值的比例分攤。
船舶、貨物和運費的共同海損分攤價值,分別依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船舶共同海損分攤價值,按照船舶在航程終止是的完好價值,減除不屬于共同海損的損失金額計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終止時的實際價值,加上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計算。
(二)貨物共同海損分攤價值,按照貨物在裝船時的價值加保險費加運費,減除不屬于共同海損的損失金額和承運人承擔風險的運費計算。貨物在抵達目的港以前售出的,按照出售凈得金額,加上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計算。
旅客的行李和私人物品,不分攤共同海損。
(三)運費分攤價值,按照承運人承擔風險并于航程終止時有權收取的運費,減除為取得該項運費而在共同海損事故發生后,為完成本航程所支付的營運費用,加上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計算。
共同海損理算
為確定共同海損成立的依據,確定應作為共同海損受到補償的損失和費用的項目以及金額,確定應參加共同海損分攤的各受益方及其分攤價值、分攤金額以及最后應付的金額和結算辦法,以及編制理算書等進行的一系列調查研究和審核計算工作。在中國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海損理算處辦理。共同海損理算應以航程終止地點和時間的財產狀況為依據,本下列原則(《北京理算規則》理算原則)進行: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明確責任,公平合理地處理各項損失和費用的補償和分攤;提出共同海損理算要求的一方和其他有關各方,負有舉證責任,證明其提出的損失或費用根據本規則的規定可列入共同海損;構成案件的事故確系運輸合同一方不能免責的過失所引起,不進行共同海損理算。在理算過程中,首先應確定共同海損損失金額。船舶、貨物和運費的共同海損損失金額,按以下標準計算:船舶的損失金額,按照損失部分實際支付的合理修理費用計算,尚未進行修理,則按必要修理的合理估計費用計算。燃料、物料等損失按實際價值計算。貨物的損失金額,按照損失部分的到岸價格,減除由于損失無需支付的運費。運費的損失,按照貨物遭受損失而引起的運費損失金額,減除由于損失無需支付的營運費用計算。其次,確定共同海損分攤價值。共同海損損失應由各受益方按各自的分攤價值比例分攤。分攤價值是指由于共同海損措施而受益的財產(包括船舶、貨物、運費等)以及遭受共同海損損失而獲得補償的財產金額。關于船舶分攤價值,按照船舶在航程終止時的當地完好價值減除不屬于共同海損的損失金額計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終止時的當地實際價值加上共同海損的損失金額計算。關于貨物的分攤價值,按照貨物的到岸價格,減除不屬于共同海損的損失金額和承運人承擔風險的運費計算。未經申報的貨物或謊報的貨物,應按實際價值參加分攤;如果這些貨物遭受損失,不得列入共同海損。旅客行李和個人物品,除特殊情況下,不參加共同海損分攤。關于運費分攤價值,按照承運人承擔風險并于事后收得的運費,根據共同海損事故發生時尚未完成的航程,作相應比例的扣減,加上列入共同海損的運費損失金額計算。最后,確定共同海損分攤金額。共同海損分攤金額,又稱“攤水費”,指由于共同海損措施而受益的船舶、貨物和運費等應分攤共同海損的數額。分攤金額的計算公式為:船舶或貨物或運費的分攤金額=共同海損損失總額——————————×船舶或貨物或運費的分共同
一道關于共同海損的案例分析
一、屬于共同海損的:
1、2500箱貨物因灌水滅火受到損失。
2、拖船費。
3、額外增加的燃料費。
二、屬于單獨海損的:
1、5000箱貨物被火燒毀。
2、主機和部分甲板被燒壞。
三、原因:
共同海損: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當船舶、貨物和其它財產遭遇共同危險時,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犧牲、支付的特殊費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攤的法律制度。
共同海損的表現形式為共同海損犧牲和共同海損費用,共同海損犧牲包括拋棄貨物、為撲滅船上火災而造成的貨損船損、割棄殘損物造成的損失、有意擱淺所致的損害、機器和鍋爐的損害、作為燃料而使用的貨物、船用材料和物料、在卸貨的過程中造成的損害等。
單獨海損:指保險標的物在海上遭受承保范圍內的風險所造成的部分滅失或損害,即指除共同海損以外的部分損失。這種損失只能由標的物所有人單獨負擔。
依據上述定義以及特點,問題中的2500箱貨物因灌水滅火受到損失、拖船費、額外增加的燃料費屬于因灌水滅火而造成的共同海損,而問題中的5000箱貨物被火燒毀、主機和部分甲板被燒壞屬于涉及船舶或貨物所有人單方面的利益的損失故屬于單獨海損。
四、損失的處理方式:共同海損由所有的貨主按比例共同承擔,單獨海損只能由該貨主獨自承擔。
擴展資料:
共同海損的規定:
共同海損的犧牲由船舶、貨物與未收運費三方按比例分攤。
船舶共同海損的金額的確定:
1、 按照實際支付的修理費減去合理的以新換舊的扣減額計算;
2、 船舶尚未修理,按犧牲造成的合理貶值計算,但不得超過估計的修理費;
3、 船舶發生實際全損或者修理費用超過修復后的船舶價值的,共同海損犧牲金額按照該船在完好狀態下的估計價值,減去不屬于共同海損的估計的修理費和該船舶受損后的價值的余額計算。
貨物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的確定:
1、 貨物滅失的,按照貨物在裝船時的價值加保險費、加運費、減去由于犧牲無需支付的運費計算;
2、 貨物損壞的,在損壞程度尚未達成協議前出售的,按照貨物裝船時的價值加保險費、運費,與出售貨物凈得的差額計算。
運費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的確定:
按照貨物遭受犧牲造成的運費的損失金額,減去為取得這筆運費應支付但由于犧牲無需支付的營運費用計算。
共同海損應當由受益人按照各方的比例合理分攤。
1、船舶因共同海損的分攤,按照船舶在航程終止時的完好值,減去不屬于共同海損的損失金額計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終止時實際價值加上共同海損的損失金額計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終止時實際價值加上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計算;
2、貨物共同海損的分攤,按照貨物在裝船時的價值加保險費,減去不屬于共同海損的損失金額和承運人承擔風險的運費計算;貨物在抵達目的港已出售的,按照出售凈得額加上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計算(旅客的行李、私人物品不計算分攤共同海損);
3、運費共同海損的分攤,按照承運人承擔風險并于航程終止時有權收回的運費,減去為取得該項運費而在共同海損事故發生后,為完成本次航程所支付的營運費用加上共同海損犧牲的金額計算。
單獨海損與共同海損相比較,單獨海損的特點是:
( 1 )它不是人為有意造成的部分損失。
( 2 )它是保險標的物本身的損失。
( 3 )單獨海損由受損失的被保險人單獨承擔,但其可根據損失情況從保險人那里獲得賠償。根據英國海商法,貨物發生單獨海損時,保險人應賠金額的計算,等于受損價值與完好價值之比乘以保險金。
單獨海損是指僅涉及船舶或貨物所有人單方面的利益的損失,它與共同海損的主要區別是:
1.造成海損的原因不同.單獨海損是承保風險所直接導致的船、貨損失;共同海損,則不是承保風險所直接導致的損失,而是為了解除或減輕共同危險人為地造成的一種損失。
2.承擔損失的責任不同。單獨海損的損失一般由受損方自行承擔;而共同海損的損失,則應由受益的各方按照受益大小的比例共同分攤。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共同海損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單獨海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