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重大情形是什么呢
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重大情形是什么
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重大情形是:主體不適格的合同無效;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合同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簽訂的合同無效;違背公序良俗的合同無效;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情形大約有哪些
房屋買賣合同 無效的重大情形有: 1、房屋買賣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2、房屋買賣合同違背公序良俗所簽訂的; 3、房屋買賣合同存在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4、房屋買賣合同本身無效的或被撤銷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情形,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處理方法
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情形
1、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
2、當事人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3、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4、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5、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6、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7、出賣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另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將房屋交付使用,導致買受人無法取得房屋。
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處理方法
處理方式1:應當認定合同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處理方式2: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約定以其為生效要件的,從其約定,但一方已履行主要義務、對方并接受的除外)。
處理方式3: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處理方式4: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處理方式5: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買賣合同無效的12種情形
買賣合同無效的12種情形有: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合同無效;
2、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簽訂的合同無效;
3、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的合同,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4、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
5、違背公序良俗的合同無效;
6、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合同無效;
7、合同中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無效;
8、合同中租賃期限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9、非法壟斷技術或者侵害他人技術成果的技術合同無效;
10、當事人超越經營范圍訂立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規定的合同無效;
11、企業以借貸名義從事非法活動的無效;
12、出賣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另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將房屋交付使用,導致買受人無法取得房屋的合同無效。
合同糾紛流程:
1、梳理案情收集證據?,F有證據包括合同及合同履行的相關材料,要求是原件。如果這些材料不是原件,應讓律師審查是否會影響訴訟結果;
2、確定管轄法院。對于合同糾紛來講,管轄可分為約定管轄和法定管轄。如果合同中有有效的管轄法院約定條款,就以合同中約定的法院為管轄法院。如沒有約定管轄,則實行法定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起訴;
3、聘請律師。對于復雜案件以及在異地訴訟的案件,建議聘請律師,避免因小失大。同時,我們建議盡量聘請專門從事合同糾紛代理的律師,以便能夠更好的維護你的權利;
4、準備開庭。若是聘請了律師,律師會為你到法院立案。確定了開庭時間,法院會以傳票的方式通知開庭。開庭前,應與代理律師溝通,確定你是否需要在法庭上發言以及發言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綜上所述,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的合同,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條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條
買賣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