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廠沒簽合同如何做
小廠不簽合同怎么辦
法律主觀:
小廠沒簽合同,可以向仲裁部門 申請勞動仲裁 。 在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的情況下,只要持有能夠證明雙方勞動關系的材料,在勞動關系存在爭議的情況下,可以向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以解決糾紛。
法律客觀: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
小廠不發工資沒有合同怎么辦
小廠不發工資沒有合同怎么辦
如果您在小廠工作,但廠方不發工資且沒有簽訂合同,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來解決問題:
1.收集證據:首先,您需要收集與工作有關的證據,如工資條、出勤記錄、工作照片或視頻等。這些證據可以證明您與該廠存在勞動關系。
2.協商解決:您可以嘗試與廠方進行協商,要求其支付工資。在協商過程中,您可以提出合理的工資要求,并說明您的困境和權益。如果雙方能夠達成一致,最好簽訂一份書面協議,以確保雙方的權益得到保障。
3.投訴舉報:如果協商無果,您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該廠的不法行為。勞動監察部門會對該廠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來維護您的權益。
4.尋求法律援助:如果您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尋求法律援助。您可以咨詢當地的律師或法律援助機構,了解自己的權利和可行的法律途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在該廠工作期間沒有簽訂合同,您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該廠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雙倍的工資。
綜上所述,如果您在小廠工作但廠方不發工資且沒有簽訂合同,您可以采取以上措施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同時,您也需要注意收集證據、保留相關證據,以便在需要時提供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以上法律依據表明,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按時支付工資。如果用人單位違反相關規定,勞動者可以采取相應的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工廠工作沒有簽合同怎么辦
工廠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選擇協商的方式解決問題,如果協商不成,還是不簽訂勞動合同,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一、工廠沒有給員工簽勞動合同怎么辦?
如果工廠沒有給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先與工廠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通過有關的部門反映情況,最后沒有得到解決,可以進行仲裁、訴訟。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如果所屬企業勞動合同不給員工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法》第七十七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
以協商解決。調解原則適用于仲裁和訴訟程序。
二、勞動合同到期后不續簽算辭職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的,是屬于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并不是默認辭退,用人單位不續簽合同的,要對勞動者給予補償。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五項,第47條,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該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補償金額是按每滿一年工齡補償一個月工資。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之規定,如果不通知是否續簽,而繼續工作的話,那可以繼續工作,并且可以要求支付未續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3)及時與用人單位溝通合同續簽的問題,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和訴訟。
工廠沒有給員工簽勞動合同,員工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合同到期后,員工沒續簽勞動合同不算辭職,屬于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員工的勞動合同期滿,需要及時和用人單位溝通,若用人單位不通知員工是否續簽,而要求員工繼續工作,員工可在工作之后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的工資。
小工廠老板拖欠工資但沒簽合同怎么辦
法律主觀:
廠里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有3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勞動監察投訴 ;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勞動爭議仲裁 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 未簽訂勞動合同 ,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 解除勞動關系 ,還可以要求 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 主張經濟補償 、雙倍工資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3、有欠條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條里的工資數額。《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 確認勞動關系 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一)克扣或者無故 拖欠勞動者工資 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三)低于當地 最低工資標準 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法律客觀:
《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小公司做了半個月還沒簽合同,我怎么辦,很害怕,,不發我工資?
不發工資,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不要錢),最好保留自己上班證據(考勤信息,打卡記錄,工作記錄)
不簽勞動合同用工,最多可賠償不超過11個月的雙倍工資補償。
不要慌,如果剛畢業,剛出社會可以多翻翻勞動法,有利無害,自己工作更有底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