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表示商品名稱的名詞能否作為商標注冊
直接表示商品功能的文字或圖形可以作為商標注冊,是否正確?
【錯誤】
【答案】N。解析:我國《商標法》第11條規定:“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一)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二)僅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三)缺乏顯著特征的。”由此可知,直接表示商品功能的文字或圖形不可以作為商標注冊。故本題判斷錯誤。
通用名稱可用作商標注冊嗎
法律主觀:
商品不是只有通用名稱的可以注冊商標。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以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組合而形成的標志,都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法律客觀:
我國《商標法》第十一條規定:“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這樣規定目的就是禁止將通用名稱獨占使用。什么是通用名稱,法律并沒有明確的概念,一般是指在某一范圍內約定俗成被普遍使用的某一種類商標的名稱??萍嫉倪M步,社會的迅速發展,不斷有新的產品出現,伴隨每個新的產品出現,都會出現一個新的產品名詞。但沒有任何一個產品名稱天生就是通用名稱,比如《亞草攪亂草編行業秩序》報道中提到的亞草,本來名字叫紙草,因為其特性介于亞麻和蘭草之間,于是有人叫它為亞草,隨后這個名稱就成為紙草的通用名稱。正如每個人出生后都有個名字,但是有人可能因為各種原因還會有綽號,甚至綽號比正式的名字還常用,于是這綽號成了對某人的通用名稱,也有的綽號成為通用名稱而最初的名稱反而不是通用名稱。通用名稱的判斷并沒有明晰的法律標準,但是否是通用名稱在行業內的人士是非常清楚的。將行業通用名稱注冊為商標其目的很明確,就是想打破行業的慣常規則獨自占用該名詞,借以排斥其他競爭者,這種想法是法律所禁止的??傆腥藨延袃e幸的心里,用通用名稱去注冊為商標,而且也很可能獲得注冊,但并不意味著他可以正當使用這個商標。商標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由商標局撤銷該注冊商標;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根據該規定,即使獲得了注冊,任何人在任何時候都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那么這個商標就始終處于不穩定的狀態,不具有任何的價值。根據以上案例我們可以看出,一個十幾年前注冊的商標,因為是通用名稱沒有獲得法律的保護,實際上是被法律否定了是注冊商標,即使已經被企業使用了十幾年仍然被認定無效,這對企業是重大的損失。從各種報道中我們也可以看到,將行業通用名稱注冊為商標必然引起眾怒,大家紛紛要求撤銷該注冊商標,這個商標就不能保了,所以用通用名稱作為商標注冊,顯然不是好的主意。
為什么商品的通用名稱不能作為商標注冊?
商標是區分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志,而標志具有顯著性即可識別性,是實現指示商品或服務來源功能的前提。然而,通用名稱的“通用性”恰恰決定了其不具備商標應有的“個性”,無法實現商標的基本功能。同時,通用名稱作為商品或服務的名稱,屬于公共資源范疇,若允許通用名稱被某一主體所獨占,則會對其他同業經營者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造成極大困擾。值得注意的是,商標法禁止通用名稱注冊為商標,僅限定于“本商品”,如果將某一類商品的通用名稱注冊在其他類別的商品上,則有可能具有商標的顯著性。
只有商品的通用名稱,能注冊為商標嗎?
商標是用來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記,作用在于告訴消費者某件商品是誰提供的,指示商品的不同生產者。商品的通用名稱則是在某一范圍內被普遍使用的某一種類商品的名稱,包括規范的商品名稱、約定俗成的商品名稱以及商品的簡稱。作用在于告訴消費者某件商品是什么。根據我國《商標法》第11條的規定,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缺乏顯著特征的不得作為商標注冊。另外,僅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也不得作為商標注冊。
商品一類的名稱可以注冊成商標嗎?
商標法
第十一條
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
(一)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二)僅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三)缺乏顯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標志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并便于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注冊。
所以你所說的個=格子是無法拿來注冊的~
商品名稱是否可以申請商標注冊?
商品名稱是指用以區別其他商品使用的商品的稱呼。商品名稱又可分為通用名稱和特定名稱。商品的通用名稱,指為公眾所熟知的商品的一般名稱,如:電視機、計算機、桌子、衣服…等等。通用名稱只是指同一類商品的名稱,不能用來區別同一種類的不同商品。因此商品通用名稱不能申請商標注冊。商品的特定名稱,是指對特定商品的稱呼,如:加飯酒、茅臺酒、21金維他等等。商品的特定名稱在不違反法律的規定的情況下,可以注冊成為商標。不過能否注冊商標還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一個商品能注冊幾個商標據說“娃哈哈”注冊了“哈娃娃”等許多與“娃哈哈”比較相近的商標。同一公司在同個商品上使用若干近似商標,這個叫“聯合商標”,目的是圍繞一個主要的商標申請若干相近的商標,防止他人申請,避免使主商標被弱化。在同一個商品上同時使用幾個商標,以一個商標為主導,會使其他的商標可以搭乘主商標的便車迅速提升知名度及其價值?;ㄒ粋€品牌推廣費用同時得到了幾個馳名商標,當然是非常經濟的事情,一個公司同時擁有幾個馳名商標,無形資產當然也要翻番,也有利于公司進行品牌運做。
商品名稱可以申請商標嗎
商品名稱可以申請商標。如果是商品特定名稱在不違反法律的規定的情況下,可以注冊成為商標。
如果是商品通用名稱,則如果僅含有通用名稱不能注冊為商標;如果除了通用名稱還含有其他具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的標志的,則可以申請注冊為商標。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十一條,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
(一)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二)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三)其他缺乏顯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標志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并便于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