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立勞動合同應注意哪些問題(訂立勞動合同應注意哪些問題)
工作簽合同要注意哪些
法律主觀:
工作簽合同要注意以下問題: 1、應當自勞動關系建立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勞動合同,否則用人單位需要進行賠償; 2、勞動合同應當載明雙方基本身份信息、工資、社會保險、工資地點、工作時間等相關內容; 3、勞動合同簽訂后,應當到當地勞動行政機關申請鑒證,并向其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部門備案。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簽勞動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簽勞動合同要注意什么
1、簽勞動合同要注意內容如下:
(1)必須清楚地知道和自己簽約的單位究竟是哪個單位。簽協議的時候要看清合同雙方。通常勞動合同只會出現兩方;
(2)不要輕信口頭承諾;
(3)明確違約責任;
(4)簽訂的勞動合同必須手持一份。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塌友謹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內容】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二、簽訂勞動合同的流程是什么
簽訂勞動合同的流程如下:
1、勞動者身份的審查;
2、勞動者學歷、資格及工作經歷的審查;
3、審查勞動者與其他用人單位是否還存有勞動關系;
4、查驗勞動者身體健告者康證明:用人單位一團基定要勞動者提供與原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主要審閱《勞動手冊》的有關記載,還包括要求勞動者提供失業等證明。
簽訂合同過程中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法律分析:
1、謹防招工陷阱,不要急于參加工作。就業機會少,求職心切的大學生難免會遇到各種招工陷阱。通常會遇到高薪誘惑、抵押上崗等,學生應提高警惕,在應聘的過程中要多問幾個為什么。還要注意,用人單位不能以任何形式收取押金或風險抵押金等不合理費用人單位不能扣壓身份證、學生證等各種有效證件。在找尋打工機會時,慎防求職陷阱,要謹守“不繳款、不押證、不為薪資待遇不合理的公司工作”的“三不”原則。
2、 單位確實存在不簽合同的現象。如果求職者進入到單位是通過熟人牽線的,礙于情面關系,求職者或者用人單位只是簡單地達成了口頭用工協議合同,但這種口頭合同對求職者是相當不利的,因為一旦日后求職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利益糾紛后,用人單位可以隨意對待求職者,而求職者本人因無字據為證,只能承受可能發生的一切損失。為了保障個人的利益,求職者在正式進入到用人單位工作時,盡量要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的用工合同,以便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但是目前社會上,也確實存在工作了不簽合同的現象,碰到不簽合同的單位,更要睜開大眼,多聽,多判斷。或到搜索引擎上查詢一下單位的情況,如果發現有負面的記錄與評價,最好不要主動往火坑里跳。
3、謹防霸王合同。為穩妥起見,張麗麗建議求職者在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時,最好要求用人單位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勞動事務咨詢事務所進行勞動合同文本鑒定為好。在求職者要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許多個人單位常常事先起草了一份勞動合同文本,在文本中約定的責、權、利明顯對單位,正式簽訂合同時用人單位只需要求職者簡單地簽個字或者蓋個章就可以了。但求職者仔細推敲合同后,發現條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而切合同內容只約定求職者有哪些義務、要何遵守單位的各項制度,若有違反要承擔怎樣的責任等等,而關于求職者的權利,除了報酬外幾乎一無所有。
4、注意合同本身是合法的。求職者一定要先確認自己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約束力,包括:用人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私營企業必須符合法定條件。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權利與義務)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勞動政策,不得從事非法工作外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須合法。
5、合同要嚴密,自己要保存一份。一份正式的合同應該條款齊全,日后雙方一旦發生利益沖突,可以便于查證核實。在簽訂前一定要拿出合同原文,仔細審看合同條款是否齊全,如名稱、地點、時間、勞動規則、具體工作內容和標準、勞動報酬、合同期限、違約責任、解決爭議方式、簽名蓋章等。如無異議,再當面同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以防某些單位負責人利用簽字時間不同而在合同上動手腳。還應該了解一下其他的細節問題,例如當合同涉及數字時,一定要用大寫漢字,以使單位無隙可乘外要注意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和附加條件(如簽證、登記)同至少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妥善保管方在簽訂時如有糾紛,應通過合法方式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簽訂勞動合同要注意哪些誤區
法律分析:簽訂勞動合同要注意下列誤區:
1、臨時工是要簽勞動合同的。其實,臨時工是我國統一實行勞動合同制度以前,與固定工相對應的概念。
2、試用期內也要簽正式勞動合同。試用期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關系的一種表現形式,所以也應當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注意什么問題?
法律分析: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當注意的問題有:1.簽訂勞動合同是法定義務,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2.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社保這是必須的義務,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3.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并且,應當注意試用期的期限是否符合法定期限。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應屆畢業生簽勞動合同時要注意什么?
第一,簽協議前,畢業生一定要全方位地了解用人單位的相關情況。例如企業的發展趨勢、企業招聘的崗位性質、企業的員工培養制度、待遇狀況、福利項目等系列內容,不但要掌握資料,更要實地考察。并且還需要重點了解單位的人事狀況,了解企業是否具有應屆畢業生的接收權。
第二,畢業生在簽約時要按照正常程序進行。畢業生持用人單位的接收函到院系領取就業協議書,先由畢業生、院系在協議書上簽署意見后交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后再交給學校,學校簽字后納入就業計劃,協議書生效。有的畢業生為省事,要求學校先簽署意見,但這樣做使學校無法起到監督、公正的作用,最可能受害的將是畢業生本人。
第三,簽署協議書時,一定要認真、真實地填寫協議書內容。如果報考了研究生或準備出國,應事先向用人單位說明,并在協議書中注明。以往有畢業生向用人單位隱瞞這些情況,而后遭到違約處理。
第四,畢業生在簽約時也要考慮對自身權益的保護。協議具有雙向約定的作用,如果有雙方需要相互承諾的部分,一定要在協議書或補充協議上加以說明。就業協議中可以規定違約金的數額,根據現行勞動法規中規定的上限是12個月的工資總和。
第五,畢業生在簽約中,一定要注意條款的合理性。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畢業生收取報名費、培訓費、押金、保證金等,并以此作為是否錄用的決定條件。
第六,畢業生、用人單位雙方都不得單方面拖延簽約周期。畢業生遇到問題而猶豫不決時,最好能夠及時咨詢高校就業部門負責老師,征求相關的意見和指導。
第七,簽訂就業協議書后,一定要簽署勞動合同。正式的勞動合同可能是學生畢業前簽訂、畢業后生效的,也可能是畢業后簽訂、立即生效的。一般就業協議書也會在勞動合同生效時,而終止其效力。
勞動合同簽訂注意的事項
法律分析: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注意的有:1、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了解清楚單位的基本情況。2、勞動者要了解清楚自己的具體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4、關于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5、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6、勞動者工作時間與工作條件要明確。7、社會保險約定。8、不要簽空白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次求職)簽合同應該注意什么?合同的哪些內容是應該看重點看的?
簽合同需要注意:
合同的主體
甲方在簽合同時一般應有甲方公司的全稱(公章和營業執照上面的名稱相一致)及法定代表人的簽名;
合同主體的考察
1、簽約對方的主體資信
2、要核實對方資信情況
二、法律依據:
《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和承諾的方式,而要約是指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個有效的要約包括(1)內容具體明確;(2)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既受該意思表示的約束力;(3)要約應具備合同的主要條款;做為銷售人員,如果有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愿望,則應當會向他人發出合格的要約,這樣一旦對方對要約做出承諾,則雙方間的合同就宣告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