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退員工無需支付補償金的法定情形(辭退員工補償金的標準)
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
在我們的生活的當中,我們都知道很多的人都是需要外出工作的,往往他們是會簽署合同的,那么用人單位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的12種情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在我們的生活的當中,我們都知道很多的人都是需要外出工作的,往往他們是會簽署合同的,那么用人單位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的12種情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用人單位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一)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中,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而解除的,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和錄用條件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勞動者有重大過錯行為,導致用人單位行使單方即時解除權解除勞動合同的
1、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3、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因勞動者的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約定工作任務完成而終止的,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五)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終止,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
(六)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均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七)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二、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非過失性辭退;經濟性裁員;由用人單位提出的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之一,勞動者單方面解除;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其他。
三、用人單位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
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計算依據工作年限和離職前十二月的工資來計算。
從上面的文章我們可以了解到,如果無緣無故辭退員工的話那么是需要補償員工的,以上就是我為您詳細介紹關于用人單位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的12種情形的相關知識,
公司開除員工不用補償的情形有哪?
公司開除員工不用補償的情況有: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2. 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
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
比如: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行為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
比如:提供虛假資料,如假文憑、假證件、假經歷等。
6. 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二十八條規定:勞動者涉嫌違法犯罪被有關機關收容審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單位在勞動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間,可與其暫時停止勞動合同的履行。暫時停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用人單位不承擔勞動合同規定的相應義務。
7. 員工拒絕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8.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員工單方面不同意續訂。依據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不續訂勞動合同是需支付經濟補償的,但如果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則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