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法連帶責任的適用(侵權連帶責任的適用情形)
連帶賠償責任的適用情形?
連帶賠償責任是指,當多個人共同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或者多個人各自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造成了同一損害的情況下,受害人可以向任何一個侵權人主張全部損害賠償,而每個侵權人都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即各侵權人之間承擔連帶責任。在民法典侵權責任編中,連帶責任的適用情形包括:(1)實施共同侵權行為;(2)教唆、幫助他人實施侵權行為;(3)實施共同危險行為;(4)疊加的數人侵權行為,即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每個人的侵權行為都足以造成全部損害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累積因果關系)(5)法律直接規定數個責任主體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情形 。
網絡用戶利用網絡實施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
網絡侵權責任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條 【網絡侵權責任】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條規定了兩部分內容,第一部分是網絡用戶或者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實施侵權行為的責任,第二部分是網絡用戶利用網絡實施侵權行為網站承擔連帶責任的兩種情況。
(一)網絡用戶或者網絡服務提供者的侵權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條:“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這是規定網絡侵權責任的一般規則:網絡用戶或者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都構成侵權責任,都應當由自己承擔賠償責任。
網絡用戶利用網絡,在網絡上實施侵權行為,構成侵權責任,應當對被侵權人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這是一般侵權責任,適用過錯責任原則。
網絡服務提供者自己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例如自己發布信息,抄襲、剽竊他人著作,未經著作權人同意而在網站上發表他人作品等,構成侵權責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兩種侵權責任都是過錯責任,也都是自己責任。
(二)網絡服務提供者的連帶責任
提示規則,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條:“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權利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通知應當包括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及權利人的真實身份信息。
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應當及時將該通知轉送相關網絡用戶,并根據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和服務類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睂Υ?也有的將其叫做“通知與取下”規則。
提示規則的要點是:網絡服務提供者不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實施侵權行為,被侵權人知道自己在該網站上被侵權,有權向網絡服務提供者提示,通知其網站上的內容構成侵權,應當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在接到該提示之后,應當按照其提示,及時采取上述必要措施。如果網絡服務提供者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構成對網絡用戶實施的侵權行為的放任,具有間接故意,視為與侵權人構成共同侵權行為,因此,就損害的擴大部分,與侵權的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如果網絡服務提供者未經提示、或者經過提示之后即采取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就不承擔責任,即為“避風港”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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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連帶責任的適用情形
法律主觀:
連帶責任,是指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當事人對其共同債務全部承擔或部分承擔,并能因此引起其內部債務關系的一種民事責任。它屬于共同責任中的一種。法律明確規定的連帶責任有以下幾種:(一)因保證而承擔的連帶責任;(二)合伙的連帶責任;(三)因代理而承擔連帶責任;(四)因共同侵權而承擔的連帶責任;(五)因共同債務而承擔的連帶責任;(六)因產品不合格造成損害,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承擔的連帶責任;(七)因出借業務介紹信、合同專用章或蓋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書而承擔連帶責任;(八)企業法人分立后對原有債務的承擔以及開辦企業有過錯而產生的連帶責任。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條,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
罰款連帶責任規定
法律主觀:
一、連帶責任條款的法律規定
現就法條明確規定連帶責任的類型作如下分類探析:
(一)共同侵權行為之連帶責任此種連帶責任是基于共同侵權的原因而應承擔的連帶責任。
(二)共同危險行為之連帶責任共同危險行為又稱準共同侵權行為,指二人或二人以上實施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其中一人或者數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且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的行為人,鑒于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各共同危險行為人內部承擔均等賠償責任,對于被侵權人則承擔連帶責任。
(三)無意思聯絡分別侵權之連帶責任無意思聯絡的分別侵權行為是指每個行為人在實施侵權行為之前以及實施侵權行為過程中,沒有與其他行為人有意思聯絡,也沒有認識到還有其他人也在實施類似的侵權行為,其每個個體所實施的侵權行為都足以造成被侵權的全部損害后果的侵權行為。
(四)網絡服務提供者對網絡用戶侵權隨之連帶責任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五)買賣拼裝、報廢機動車之連帶責任?!睹穹ǖ洹罚ㄗ?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條規定: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拼裝或者已經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轉讓人和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
(六)高度危險物致害之連帶責任?!睹穹ǖ洹返谝磺Ф偎氖粭l、第一千二百四十二條規定了高度危險物致害的連帶責任,所有人對管理人承擔連帶責任的基礎是具有過錯和所有人、管理人對非法占有人承擔連帶責任的原因是未盡到高度注意義務。
(七)妨礙公共道路通行致害之連帶責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條規定了妨礙公共道路通行引起的侵權糾紛,承擔責任的主體即包括對公共道路負有管理責任的單位或者個人,也應包括具體實施堆放、傾倒、遺撒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
(八)雇員致害之雇主賠償責任中的連帶責任取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九條規定了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 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
對連帶責任進行分類在理論上和實踐上都有重要意義。本文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從不同角度、用不同標準將連帶責任進行分類。旨在幫助我們加深對連帶責任的認識深度,從不同側面把握連帶責任的特征、性質及其構成要件,正確地界定民事責任。法定連帶責任和約定連帶責任依連帶責任產生之原因不同,可以將連帶責任劃分為法定連帶責任和約定連帶責任。
二、區分連帶責任的法律意義
(一)構成違約連帶責任只須具備當事人有共同違約行為和主觀上有共同過錯,不論是否致他人損害。而構成侵權連帶責任必須具備共同侵權行為,當事人在主觀上有共同過錯,客觀上存在損害事實,以及侵權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系四個要件。至于無過錯責任,則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適用。
(二)違約連帶責任的承擔除繼續履行合同與支付違約金等方式外,在造成損失并超過違約金的情況下,還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而侵權連帶責任的承擔,僅限于賠償損失的承擔方式。
三、連帶責任保證條款如何約定
簽訂保證合同時,如果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的,要在保證合同中載明保證人保證的方式是連帶責任保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第六百八十四條 【保證合同內容】保證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被保證的主債權的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保證的方式、范圍和期間等條款。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方式】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