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單獨買房需要夫妻雙方到場嗎(已婚單獨買房需要夫妻雙方到場嗎海口)
夫妻一方買房子需要雙方都去辦手續嗎
夫妻一方買房子是否需要雙方都去辦手續視情況而定:
1、全款購買:
若產權只登記一人,則只需要一人到場帶夫妻雙方的資料即可,若產權登記夫妻雙方的名字,則需要夫妻雙方到場,若有一方不能到場也可委托。另外,全款購買還可以暫時只登記到夫妻一人名下,半年以后再憑結婚證添加共有人。
2、貸款購買:
夫妻雙方共同到場辦理且產權登記兩個人的名字,若有一人不能到場可接受委托;
3、根據買受人確定:
(1)如果購房合同的買受人是夫妻倆人,那么必須倆人同時簽字,這叫共同共有房產;
(2)如果購房合同的買受人是夫妻其中一人,那么買受人簽字就行了,不用配偶簽字了;
(3)貸款買房的話,不管買受人是夫妻一方還是夫妻雙方,都要在貸款合同上簽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條
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變更性質或者用途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后購房必須雙方到場嗎
法律主觀:
買房作夫妻共同財產的需要夫妻雙方到場,作個人財產的不需要夫妻雙方到場。雙方共同簽署購房合同,可以在房產證登記上兩個人的名字;一方授權另一方代簽的、或一方雖不知情但事后仍對該合同進行追認的,同樣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買房行為。
法律客觀: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五條 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申請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買房必須夫妻雙方到場嗎
法律分析:分為多種情況,視具體情況而定:一、如果購房合同的買受人是夫妻倆人,那么必須倆人同時簽字,將來房產證也會出兩本,這叫共同共有房產。二、如果購房合同的買受人是夫妻其中一人,那么買受人簽字就行了,不用配偶簽字了。三、貸款買房的話,不管買受人是夫妻一方還是夫妻雙方,都要在貸款合同上簽字。房產的份額與該合同無關,只要是婚后財產,那夫妻任何一方所購買的財產都是夫妻共有財產。就算辦理房產證后,只有夫妻任何一方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財產。除夫妻雙方書面另立財產歸屬協議外。所以該合同不能作為區分夫妻間財產的舉證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六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規定辦理權屬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購房必須夫妻雙方都到場嗎
法律主觀:
買房是否需要夫妻雙方到場需要看在購房合同上購買方是哪一方,如果寫的購買方是夫妻雙方,那么就必須夫妻雙方到場簽字,但如果購買是夫妻其中一人,那么只需買受人一方簽字就可以,無需夫妻雙方到場。但如果是通過貸款買房的,夫妻共同還貸的,不管買受人是夫妻一方還是夫妻雙方,都需要到場,在合同上簽字。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購房需要夫妻雙方都到場嗎
1、如果購房合同的買受人是夫妻倆人,那么必須倆人同時簽字,即夫妻雙方都到場。將來房產證也會出兩本,這叫共同共有房產。
2、如果購房合同的買受人是夫妻其中一人,那么買受人簽字就行了,不用配偶簽字,也不需要夫妻雙方到場。
3、貸款買房的話,不管買受人是夫妻一方還是夫妻雙方,都要在貸款合同上簽字,也就是夫妻雙方都到場。
夫妻買房一方征信有問題怎么辦?
1、近期發生的征信問題。
如果夫妻一方是在辦理貸款的近期才出現的征信問題,那么這邊是建議大家盡快去把欠款給償還了,同時與違約的銀行或者其它金融機構協商,詢問銀行是否可以在還清違約金額后,撤掉信用違約記錄。
2、以前的征信問題。
如果個人的征信問題是很久之前就產生的,那么大家可以去查詢一下看之前的違約時間是在什么時候,如果大家的違約次數不多,并且違約的時間已經是很多年前了,那么一般來說,一個人的誠信記錄只保留五年,五年以后會自動消除,當然前提是已經償還違約金額,如果沒有償還可能會被起訴并進入老賴名單,那樣的話你的信用狀況會更糟糕。所以購房者可以查詢一下,如果違約時間快到五年了,可以再等到五年自動消除后再貸款。
3、找親戚朋友借款。
如果夫妻買房的時候,一方的征信問題已經影響到貸款了,那么購房者這個時候就可以找雙方的親戚朋友幫忙借一些去買房,但是如果所差金額太大的話,那么就需要多找幾個親戚朋友借錢了。
夫妻雙方貸款買房要注意什么?
1、簽約時雙方必須親自到場。
當夫妻雙方在買房的時候決定用貸款的方法去購買,并且貸款的時候也打算使用夫妻雙方共同的名義去申請的,那么銀行方面是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并且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2、主貸、次貸有講究。
夫妻雙方之間在一起辦理房貸的時候一定要注意誰是主貸人,誰是次貸人,因為在貸款買房的時候就算是夫妻共同貸款也并不意味著夫妻雙方都是主貸人。在面簽時,銀行信貸員會詢問,將夫妻中哪一方設為“貸款人”,哪一方設為“共同貸款人”參與還款。在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可以從收入、征信、年齡這幾方面分析。
首先,夫妻雙方在確定誰是主貸人的時候,應該根據夫妻雙方的收入情況來看,一般都應該選擇收入更高更穩定的一方為主貸人。因為銀行會通過收入證明或銀行流水來評估申貸者的還款能力,所以在面簽時,把收入高且穩定的一方作為主貸人,銀行更容易批貸放款。
其次,當銀行在發放貸款之前,都會對夫妻雙方的個人征信進行了解,所以在選擇誰做主貸人的時候,就要將征信良好的一方作為主貸人,因為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時,只要有一方征信存在問題就會影響房貸審批。一般來說,如果主貸人征信記錄有問題,銀行一般不會受理貸款申請。如果主貸人征信良好,“共同貸款人”存在一些征信問題,但后來已經解決,一般不會影響銀行批貸放款。
3、證件準備是關鍵。
一般來說,夫妻雙方選擇共同購房的時候,需要去準備的相關證件都是非常多的,并且買房需要的證件是一件都不能少的,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身份證件(正反兩面)、結婚證、收入證明(要蓋章)、首付款證明材料等。
4、所占份額提前定好。
在夫妻共同買房的時候,約定好各種所占的房屋份額是必須要做的事情,因為如果不約好各各自所占的房屋份額,那么之后是很容易產生糾紛的,在共同貸款購房的過程中,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出現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響其對房屋享有所有權。但目前有少數夫妻的財產實行AA制,在共同貸款買房時就需要考慮財產份額問題。
婚后買房必須夫妻雙方到場嗎
婚后買房,**不一定**需要夫妻雙方到場。這取決于具體的購房情況。
1. 全款購買:若產權只登記一人,則只需要一人到場帶夫妻雙方的資料即可;若產權登記夫妻雙方的名字,則需要夫妻雙方到場,若有一方不能到場也可委托。另外,全款購買還可以暫時只登記到夫妻一人名下,半年以后再憑結婚證添加共有人。
2. 貸款購買:夫妻雙方共同到場辦理且產權登記兩個人的名字,若有一人不能到場可接受委托。
總之,在婚后買房的過程中,如果只有一方能夠到場,另一方無法到場,可以辦理委托手續。但是,在簽訂買賣合同時,必須雙方都到場簽字確認。
婚后買房辦房產證必須雙方都到場嗎
不需要。
一方在場就可以了,因為無論房產證是否是夫妻雙方名字,房屋產權都是夫妻共同財產的。房屋產權: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補的費用最多不會超過5位數。
只要是結婚后買的房子,就算房產證上只寫著夫妻一方的名字,這也算是婚后的夫妻共有財產的。過戶時候只需要房產證上的產權人在場就好了。
建議雙方同時到場。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尤其是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擴展資料:
房產證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
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
按照我國現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制度,房屋登記是城鎮房屋權利歸屬的法定公示方法。
辦理流程一般程序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后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后,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后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后,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
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墻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后,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具體實施
需要的資料
購房人已婚所需材料
1、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戶口本原件,如果雙方戶口不在一起需要各自帶戶口本。
3、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場辦理,由夫妻在場一方拿不在場一方的所需資料就可以。
具體實施
需要的資料
1、 房屋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銷售統一發票原件。
3、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若房屋測繪報告為舊格式的,則還需出具竣工驗收單及填寫房地產登記申請書,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即可。)
4、完稅憑證(契稅繳款書)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房產證)
已婚如何全款單獨買房
根據目前的婚姻法來說,已婚人士買房無論是全款還是貸款都是以家庭為單位,所以不算單獨買房。如果已婚人士想要用全款單獨買房的話,那么只能通過父母的名義或是在買房時做個公證,不然都會算是夫妻共同買房。
已婚買房要注意什么
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
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另外,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托手續,并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2.證件準備是關鍵:
夫妻共同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比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具體還是參照當地政策為準)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通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
3.主貸、次貸有講究:
由于信貸政策有變化,因此在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時,需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而不能簡單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還款時,在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一般情況下,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為“貸款人”(常說的主貸款人)而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了雙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為“共同貸款人”。在確定主貸款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期限。
此外,還需注意信貸政策的變化。對于非本地居民來說,如果無法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則會被區別對待,如房貸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這無疑會增加購房成本。因此在確定主貸款人時,要考慮到這個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