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工要簽合同嗎,小時工是否簽勞動合同
小時工要簽勞動協議嗎
小時工可以不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九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一、兼職協議有風險嗎?
兼職協議的法律效力、做兼職,通常以小時計酬,實際上屬于非全日制用工,可要求簽署勞動合同,也能訂立口頭協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不得約定試用期,勞動報酬結算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另外,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2、由此可見,兼職合同也屬于勞動合同。既然是勞動合同,就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做兼職的勞動者,簽署了兼職勞動合同,合同中就會約定勞動崗位和勞動時間,薪酬福利和違約金等重要內容。所以兼職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是有效的。二、兼職需要簽合同1、盡管我國勞動法并未要求兼職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但還是有必要簽訂兼職合同。簽訂的兼職合同中要注意寫明:雙方姓名或名稱、聯系方式、工作內容、報酬及給予方式等一些信息。如果是單次工作的,最好要寫上完成工作的日期。這樣一來雙方的權利義務事先確定,兼職過程中也比較放心。2、合同作為法定的書面證據之一,對于維護兼職工作人員的利益起著較為重要的作用,如不簽訂合同,當發生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等侵犯兼職人員利益的事情時,兼職人員將難以舉證其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鑒于現實生活中用人單位處于強勢地位,法律也為要求兼職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因此,如兼職人員與用人單位未簽訂合同且發生糾紛的,可向專業的律師咨詢。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認定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的特點是:
1。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
2。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3。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三、計算小時工資標準的公式有哪些
小時工資是按照當地工資標準總額除以天數然后除以8小時來計算,小時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小時工要簽勞動合同嗎
小時工不需要簽合同,人們通常所說的鐘點工、小時工,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叫做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根據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的用工形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小時工要簽合同嗎
法律主觀:
小時工屬于非全日制的用工形式,因此小時工可以不簽勞動合同。小時工可以與用工的單位或者個人簽訂口頭協議。同時如果簽訂勞動合同的,小時工可以與多個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但是需要先履行先簽訂的勞動合同的勞動義務。
法律客觀: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