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可否對外簽訂合同,分公司與子公司又有什么區別
子公司與分公司的11個區別
1.子公司是獨立法人,對外獨立承擔責任。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對外不獨立承擔責任。
2.子公司被視為居民納稅人,承擔全面納稅義務。分公司被視為非居民納稅人,只承擔有限納稅義務。
3.公司經營狀況較為波動,下屬企業可能發生虧損時,建議設立分公司,分公司與總公司合并報表沖減總公司的利潤,分公司可減少應稅所得,少繳納所得稅。而下屬企業的發展前景較好,短期盈利可能性大時,則選擇設立子公司較為適宜,能享受到對未分配利潤遞延納稅的好處。
4.分公司的公司名稱無一例外皆顯示為某某公司分公司,而子公司的公司名稱并不顯示為某某公司子公司。
5.分公司的財產、責任等與總公司混同,子公司的財產、責任較之母公司具有獨立性。
6.分公司沒有獨立的注冊資本,而子公司依照母公司投入資本的差異,可分為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7.分公司有負責人而沒有法定代表人,子公司有法定代表人。
8.雖然分公司對外簽訂合同沒有法律障礙,但作為交易相對方仍應審核其是否具有總公司的書面授權。而子公司對外簽署協議一般無需審查其是否具有母公司的書面授權或同意。
9.分公司負債時,債權人可直接要求總公司清償。子公司負債時,債權人一般無權要求母公司清償。
10.有的分公司由總公司的員工內部承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分公司一旦對外負債而被債權人起訴要求總公司清償債務,分公司與總公司之間矛盾爆發。而子公司對外負債要向債權人獨立清償,除非母公司存在自愿提供連帶保證責任擔保或未按時足額履行出資義務而出資期限已屆滿而應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向債權人承擔補充清償責任等情形。
11.分公司財產、人事、業務類型受總公司直接控制和影響,而子公司不被母公司直接控制,母公司通過控股產生受其控制的子公司董事,并由后者通過股東會/董事會決議貫徹、執行母公司的意圖。
分公司與子公司的區別及各自優勢
一、子公司與分公司的區別
分公司是總公司下屬的直接從事業務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雖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樣,但它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獨立的公司,分公司不是獨立的法人,沒有獨立的法律地位。因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他的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
子公司,子公司是與母公司相對應的法律概念。子公司是一個新的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這是子公司與分公司的重要區別。母公司一般擁有子公司較多的股份,對子公司事務的擁有決定權。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實際控制。有的母公司不占有子公司絕對控股的地位,股份比例較少,但是母公司通過訂立某些特殊協議而使子公司處于母公司的實際支配之下。
二、分公司與子公司的各自優勢
(一)設立子公司的好處
1、子公司屬于獨立的法人,只承擔有限的債務責任;無論子公司欠債多少,母公司只以其出資額承擔責任。子公司的破產,不會影響的母公司的安全。但是分公司的負債全部都要總公司兜底的。
2、子公司向母公司報告一般只限于公司對股東的義務,子公司的其他股東與母公司是合作關系,是股東之間的關系。而不是與母公司的員工關系。但是分公司的員工一般都是總公司的員工,受總公司支配。
3、子公司是獨立法人,其所得稅計征獨立進行。子公司可享受東道省份,直轄市,地級市給本地公司提供的各種稅收優惠待遇,
分公司由于是作為總公司企業的組成部分之一派住其他省份,由于存在稅收轉移的問題,大多省份不愿為其提供更多的稅收優惠政策及其他扶持政策。
4、對于執行內部創業的公司,可以考慮用子公司的形式,讓公司的各個骨干去子公司開發新的市場。比如母公司出資67%,二個骨干員工分別出資,13%,10%。剩余10%的股份,用作子公司的股權激勵。
(二)對設立分公司的好處
1、分公司一般便于經營,設立比較簡單,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也比較簡單;做賬可能不需要專門聘請一個會計,用總公司的會計就行了,分公司承擔成本費用可能要比子公司節省;
2、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就增值稅需要在所在地繳納,所得稅由總公司合并納稅。節省很多稅收。
在分公司經營初期,分公司往往會出現虧損,但其虧損可以沖抵總公司的利潤,減輕集團企業的整體稅收負擔;
3、分公司與總公司之間的資產轉移比較靈活,因不涉及所有權變動,不需要簽訂各種合同,也不需要交各種稅費。人員的流動也比較靈活,不需要重新簽訂一個勞動合同。但是子公司的與母公司的是不同的勞動合同的主體,人員的調動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4、分公司不需要章程設計,不需要三會一層的設計,不需要設計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只需要一個負責人做分公司總經理就可以了。
三、子公司的法律地位
子公司是相對于母公司而言。母公司是指擁有其他公司一定數額的股份或根據協議,能夠控制、支配其他公司的人事、財務、業務等事項的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數額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協議被另一公司實際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擁有自己所有的財產,自己的公司名稱、章程和董事會,對外獨立開展業務和承擔責任。我國公司法第13條第2款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分公司與子公司兩種公司之間沒有誰好誰不好之間的問題,而是當事人需要的是哪一種公司的類型問題。
分公司和子公司有哪些區別?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區別有:
1、分公司和總公司相對應,在法律地位上份公司只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子公司和母公司相對應,子公司在法律地位上獨立于母公司,并擁有獨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組織體系;
2、分公司在法律上、經濟上沒有獨立性;
3、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4、子公司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過協議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在法律地位上卻是完全獨立的,它有著獨立且完整的公司管理組織體系,在經營方面具有較大的獨立性和一定的靈活性;
5、分公司的經營范圍必須和總公司保持一致,子公司可以做于母公司不同的產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分公司與子公司的區別有哪些
法律分析: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區別在于:1、分公司雖然可以獨立對外簽訂合同,但是不能獨立對外承擔責任,沒有獨立的財產,而子公司可以獨立對外承擔責任,有獨立的財產;2、分公司是總公司的分部,而母公司與子公司的關系是,母公司為子公司的股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什么區別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區別:
1、主體資格不同。
子公司具有獨立的主體資格,享有獨立的法人地位 分公司不具備獨立的民商事主體資格,也不具備法人資格
2、稱謂不同。
分公司沒有獨立名稱,而子公司有自己的獨立名稱
3、獨立性不同。
子公司作為獨立法人,其意志在法律上是獨立的,母公司不能指導子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 分公司作為公司的一個分支機構,其業務的執行和資金的轉移完全由公司控制。
4、財產關系不同。
在財產關系結構方面,子公司雖然母公司參與,但仍有自己的財產 分公司的財產屬于公司,是公司財產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擴展資料:
控股子公司是指其出資額或50%以上的股份由另一家公司控制但不足100%的公司 根據國家有關上市公司規范經營和上市公司資產控制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以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身份對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項進行監督管理,并有權依法對投資企業的投資收益和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同時,有義務對控股子公司進行指導、監督和提供相關服務。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控股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