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出資時間的法律規定(凈資產出資的法律規定)
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外的繳付出資的期限,正確的有( )。
【答案】:AB
合營合同規定分期繳付出資的,合營各方第一期出資,不得低于各自認繳出資額的15%,并且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個月內繳清,所以D選項錯誤。分期出資的最后一期出資期限由注冊資本決定,所以C選項錯誤。
我國法律對外資企業投資者的出資作了哪些規定?
(1)出資方式。外國投資者可以用人民幣或可自由兌換的外幣出資,也可以用機器設備、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等作價出資。用人民幣進行投資時,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①須經審批機構批準;②人民幣的來源必須是該外國投資者從其在中國境內舉辦的其他外商投資企業中獲得的利潤。對于以實物和產權技術進行投資的要求,與對其他外商投資企業出資的要求大體上是一致的。
(2)出資的繳納。外國投資者繳付出資的期限應當在設立外資企業申請書和外資企業的章程中載明。一次性繳付出資的,應在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90天內繳清。分期繳付出資的,第一期的出資不得少于外國投資者認繳的投資額的15%,并應當于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90天內繳清;而最后一期出資應當于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年內繳清。
外資企業未能按申請書和企業章程規定的期限繳付出資的,企業的批準證書自動失效,企業應當向工商部門辦理注銷登記,繳銷營業執照;否則工商機關應吊銷其營業執照并公告。第一期出資后,其他各期如無正當理由逾期30天不出資的,依照未能繳付第一期出資進行處理。有正當理由要求延期的應經批準并報工商機關備案。
請回答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出資方式與出資期限的相關法律規定。
【答案】:合營企業的出資方式。合營各方可以用下列方式出資:一是用貨幣出資,即用現金出資;二是用實物出資,即用建筑物、廠房、機器設備或其他物料作價出資;三是用工業產權、專用技術、場地使用權等作價出資。合營企業的出資期限。合營合同中規定一次繳清出資的,合營各方應當從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6個月內繳清;合營合同中規定分期繳付出資的,合營各方第一期出資,不得低于各自認繳出資額的15%,并且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個月內繳清。合營各方未能在合營合同規定的上述期限內繳付出資的,視同合營企業自動解散,合營企業批準證書自動失效。
公司法出資時間是怎么規定的
法律主觀:
公司法出資時間的規定是:出資時間由公司章程自行約定,公司登記機關可以進行合理性審查,如對超出公司經營期限的出資期限,可要求企業予以糾正或者相應延長公司經營期限。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外商投資企業實繳出資額期限
法律分析:1.一般出資期限的規定
(1)外商投資企業合同中規定一次繳付出資的,投資各方應當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6個月內繳付;合同規定分期繳付出資的,投資各方第一次出資不得低于各自認繳出資額的15%,并且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個月內繳付。
(2)外商投資企業合同經審批后,如確因特殊情況需要超過合同規定的出資期限延期繳清的,應報原審批機關批準和登記機關備案,并辦理相關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
第四條 合營企業的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在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中,外國合營者的投資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合營各方按注冊資本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合營者的注冊資本如果轉讓必須經合營各方同意。
第五條 合營企業各方可以現金、實物、工業產權等進行投資。
外國合營者作為投資的技術和設備,必須確實是適合我國需要的先進技術和設備。如果有意以落后的技術和設備進行欺騙,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中國合營者的投資可包括為合營企業經營期間提供的場地使用權。如果場地使用權未作為中國合營者投資的一部分,合營企業應向中國政府繳納使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