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引誘先交錢后簽合同是否合法
先交錢后簽合同違法嗎
先交錢后簽合同的行為一般來說是不違法的。合同一般自當事人均在合同書上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成立,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付款等合同的主要義務,而另一方予以接受的,合同也已經成立。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xù)的,依照其規(guī)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xù)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xù)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商家引誘先交錢后簽合同是否合法
商家引誘先交錢后簽合同不合法。商家存在欺騙等意思表示,誘使當事人簽訂合同、侵害當事人利益的,當事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對該民事行為予以撤銷。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商家引誘先交錢后簽合同
商家引誘先交錢的情況,如果是屬于欺詐行為,那么是不合法的,如果不存在欺詐行為則是合法的。合同成立,是當事人達成協(xié)議而建立了合同關系。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商家引誘先交錢后簽合同
這需要根據(jù)具體情況來看帶,如果合同的簽訂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違背公序良俗;雙方都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則合同的簽訂合法有效,先交錢再簽合同不違反相關法律規(guī)定。但如果雙方簽訂的合同與一開始所說的不一樣,商家故意引誘其先交錢,迫使對方簽訂合同,則該合同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商家引誘先交錢后簽合同合法嗎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商家存在欺詐行為,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才交錢的,那么是不合法的,被害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先交錢再簽合同合法嗎
先交錢后簽合同視具體如下:
1、商家引誘先交錢后簽合同,如果是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的,那么就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存在引誘或者欺詐的行為,那么該合同就是無效的;
2、先交錢后簽合同是只是有風險,最好還是應當先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以及義務。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要件:
1、當事人意思表示須一致,即合意,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雖經協(xié)議但未達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
2、合意則須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僅有一方當事人是不可能產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
3、當事人的意思表示須以訂立合同的為目的。不以訂立合同為目的意思表示,即使達成合意,也不能成立合同。還有一些合同,如要式合同和實踐合同,其成立除須上述三要件外,尚須特殊要件,即或依一定方式,或完成標的物的交付。否則,不能成立合同。
綜上所述:雙方自愿情況下簽訂的協(xié)議是合法有效的,先交錢再簽合同存在法律風險。付款的行為實際上就是履行合同的行為。雖未簽字但已實際履行且被對方接受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先交錢后簽合同違法嗎
法律分析:先付款后簽合同沒有違反什么法律;只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但是這種屬于倒簽合同,雙方不存在書面合同而僅有口頭合同,存在法律風險。合同生效,則指具備有效要件的合同按其意思表示的內容產生了法律效力。在大多數(shù)的情況下,合同成立時具備了生效的要件,因而其成立和生時間是一致的。一般認為,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是:
1、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必須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行為能力。這實質上是法律對合同主體資格作出的一種規(guī)定。主體不合格,所訂立的合同不能發(fā)生法律效力。合同主體,無非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兩類。非自然人作為合同主體,主要的行為能力。自然人作為合同主體,其合同行為能力的有無,應根據(jù)其民事行為能力的狀況來確定。
2、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這是合同有效的另一個要件。所謂意思表示真實,是指當事人在締約過程所作的要約和承諾都是自己獨立且真實意志的表現(xiàn)。在正常情況下,行為人的意志,就是與其外在的表現(xiàn)相符的。但是,由于某些主觀上或客觀上,也可能發(fā)生兩者不相符的情形。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guī)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五百零五條 當事人超越經營范圍訂立的合同的效力,應當依照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jié)和本編的有關規(guī)定確定,不得僅以超越經營范圍確認合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