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說仲裁后很難拿工資(仲裁是調解好還是判決好)
如果申請仲裁會拿不到工資嗎
如果有確切的證據證明公司真的沒有發工資并且和公司之間是屬于事實勞動關系的話,各地的仲裁庭一定會支持并且維護職工的基本利益的,在相關的事實證據面前,不僅能夠要求公司支付工資,甚至還能申請賠償的。
職工如果自己并沒有做出什么有侵犯到公司重大利益的這些事情,其他狀況下不管是因為什么樣的原因公司都根本沒有資格就不發工資的,哪怕就算是公司要破產了,都要先把清償職工的工資放在第一位的。公司長時間的不發工資的話,有些職工當然想要申請仲裁,不過比較擔心在我國申請仲裁能拿到工資嗎?
一、在我國申請仲裁能拿到工資嗎?
首 先,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的事實。其次,確認勞動關系后,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第三,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 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第四,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第五,單位違法 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建議及時搜集相關的證據,依法向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的義務。
二、單位不發工資怎么維權?
在解決工資問題上,如果可以協商解決最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行,就到勞動部門申請仲裁,如果申請勞動仲裁就要注意很多點: 首先在勞動爭議1年內提起勞動仲裁申請,主要提交的材料。如果對仲裁裁決書不滿,在15日內要提起訴訟。
1、 協商解決。
2、 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單位所在區的勞動監察大隊)。
公司不按時支付員工工資的,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員工拖欠的工資以及按照拖欠工資的支付25%的經濟補償金。
3、 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首 先,你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的事實。其次,確認勞動關系后,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第三,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 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第四,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第五,單位違法 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建議及時搜集相關的證據,依法向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的義務。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三、“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不包括:
(1)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能所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2)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在征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后,可暫時過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其他情況下拖欠工資均為無故拖欠。
勞動仲裁后多久能拿到工資?
“勞動仲裁后多久能拿到工資”,這個很難說,如果用人單位不服仲裁裁決,會在15天內(一裁終局的裁決除外)向法院起訴,這時就需要走一審甚至二審程序,走下來少則半年多則一年的時間。
有些用人單位是故意跟您耗耗時間,故意拖著您跟您把程序耗到底,明智的走完程序后會主動把錢支付了,不明智的還需要您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來拿錢,法院凍結其銀行賬戶了才知道利害關系結清錢。
為什么說仲裁后很難拿工資
因為具體什么時候拿到工資需要根據單位履行的情況確定,如果單位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也要看用人單位是不是積極配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為什么說仲裁后很難拿工資
為什么說仲裁后很難拿工資情況如下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公司最怕員工起訴什么如下
1、勞動仲裁
與公司發生勞動糾紛,第一步就是去申請勞動仲裁,而勞動仲裁是免費的,勞動仲裁在一定的額程度上是站在員工利益的角度來解決問題的;
2、工資
公司拖欠員工工資超3個月或5000元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10名以上勞動者工資的,數額累計在3萬元至20元以上,構成犯罪,最高判7年;
3、加班
公休日加班要么安排補休要么支付雙倍工資,法定假日加班必須支付三倍工資;
4、無理辭退
單位以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不能勝任為由辭退員工,是不合法的,員工可以去仲裁。
綜上所述,如果公司是依法辭退職工的,即使申請勞動仲裁也拿不到賠償金。
根據相關法律,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為什么說仲裁后很難拿工資
勞動仲裁裁決后,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的,需要提交申請執行書、生效法律文書副本若干份、申請執行人的身份證明等材料。 勞動仲裁后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應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證件: (1)申請執行書。 申請執行書中應當寫明申請執行的理由、事項、執行標的,以及申請執行人所了解的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申請執行人書寫申請執行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待人員對口頭申請應當制作筆錄,由申請執行人簽字或蓋章。外國一方當事人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交中文申請執行書。當事人所在國與我國締結或共同參加的司法協助條約有特別規定的,按照條約規定辦理; (2)生效法律文書副本若干份。 (3)申請執行人的身份證明。 公民個人申請的,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法人申請的,應當提交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申請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和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 (4)繼承人或權利承受人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交繼承或承受權利的證明文件。 (5)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證明或者仲裁委出具的生效證明。 (6)如有委托代理人的,應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和授權委托書;是律師的,應當提交律師事務所的所函和律師證件的復印件。 (7)被執行人是企業的,應當提交企業注冊基本資料、組織代碼證相關證明復印件;是個人的,應當提供個人身份材料。 (8)其他應當提交的文件或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