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開除處分什么意思(政務處分開除是什么意思)
行政處分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行政處分時國家行政機關依照行政隸屬關系給予有違法失職行為的國家機關公務人員的一種懲罰措施,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是行政制裁的一種形式。
法律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第六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的種類為:
(一)警告;
(二)記過;
(三)記大過;
(四)降級;
(五)撤職;
(六)開除。
政務處分的種類為警告、記過、記大過和_______
政務處分的種類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其中,警告的影響期是六個月,記過的影響期是十二個月,記大過的影響期是十八個月,降級和撤職的影響期是二十四個月。
政務處分決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務處分期自政務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計算。被開除的人,自政務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應當解除其與所在機關、單位的人事或者勞動關系。
二、詳情
1.在充分借鑒已有制度、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監察法》規定政務處分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六類。本條規定的政務處分種類與《監察法》的規定保持了一致。通常認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屬于政務輕處分,撤職、開除屬于政務重處分。
2.警告,是對違法公職人員提出的告誡,以促使其認識和改正錯誤。警告是最輕的一種政務處分,屬于警戒性的處分方式,適用于違法情節較輕但必須給予政務處分的公職人員。
3.記過、記大過,是對違法行為的過錯予以記載,也是警戒性的處分方式,實際上是嚴重警告的意思。記過、記大過在性質上屬于重于警告的較輕的政務處分。
4.降級,是一種降低公職人員級別的處分方式。降級處分不僅適用于公務員,也適用于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國有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因此,這里的級別并不僅指公務員級別,而是上述人員工資、薪酬待遇等級的概稱,不同種類的公職人員設置不同。實踐中,給予公職人員降級處分的,要根據公職人員工資、薪酬待遇的相關管理制度,相應降低級別工資或者薪酬待遇檔次。因此,不能以某類公職人員沒有公務員級別為由不執行降級處分。就公務員來說,級別由低至高依次為二十七級至一級。根據目前有關規定,給予公務員降級處分,降低一個級別;如果本人級別為本職務對應最低級別的,不再降低級別,根據有關規定降低級別工資檔次;應給予降級處分的,如果本人級別工資為二十七級一檔,可給予記大過處分。
5.撤職,是一種撤銷公職人員所擔任職務的處分方式。被撤職者如果沒有同時受到辭退、調離等組織人事處理的,仍然是原單位工作人員。撤職適用于違法情節嚴重、不適宜繼續擔任現任職務的公職人員。根據目前有關規定,給予公務員撤職處分,撤銷其現任所有職務,并在撤銷職務的同時降低級別和工資。撤職時按降低一個以上(含一個)職務層次另行確定職務,一般不得確定為領導職務。撤職后根據新任職務確定相應的級別,按照“每降低一個職務層次,相應降低兩個級別”確定新的級別,最低降為二十七級。應給予撤職處分的,如果本人職務為辦事員,可給予降級處分。
6.開除,是解除被處分人與原單位人事關系的一種處分,是最嚴厲的懲罰方式。公職人員被開除后,即不再具有公職人員身份,與原單位的人事關系也隨之解除。開除適用于違法情節嚴重、不適宜繼續留在有關機關、單位、組織工作的公職人員。
7.需要注意的是,降級、撤職、開除主要適用于《監察法》第十五條前四項所規定的監察對象。根據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的規定,降級、撤職、開除不適用于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等,這些人員有違法行為的,監察機關可以予以警告、記過、記大過。本法如此規定,主要是考慮到此類人員無級可降、無職可撤,對其給予降級、撤職、開除沒有實際意義。如果此類人員的違法行為達到了需要給予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程度,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可由縣級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根據具體情況減發或者扣發補貼、獎金;對其他人員,可由所在單位直接給予或者監察機關建議有關機關、單位給予降低薪酬待遇、調離崗位、解除人事關系或者勞動關系等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九條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通報批評;
(二)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三)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
(四)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是什么處分
法律主觀:
開除黨籍不一定要開除公職,因為開除黨籍屬于黨內紀律處分,而開除公職屬于政務處分,不過現實生活中一般會同時開除,即“雙開”。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也不得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于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七條 政務處分的種類為: (一)警告; (二)記過; (三)記大過; (四)降級; (五)撤職; (六)開除。
政務處分是什么意思
政紀處分是行政處分和紀律紀律處分的總稱。
行政處分,是監察部門對公務員的處罰;
紀律處分,是紀律檢查委員會對黨員的處罰;
政紀處分的種類: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六種
黨紀處分是對違反紀律的黨員采取的必要的教育手段和處罰手段。黨章規定的黨紀處分有五種,也可以說是五個不同的層次: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
比如:
一個公務員,其又是黨員,犯了錯誤可能要受到兩個部門的處罰;如果其不是黨
員,只會受到監察部門的處罰,而不會受到紀檢部門的處罰;
一、行政處分與政務處分有什么區別
行政處分,國家行政機關依照行政隸屬關系給予有違法失職行為的國家機關公務人員的一種懲罰措施,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政務處分是國家監察機關針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包括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事業單位以及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管理人員,企業的管理人員和其他的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所給予的紀律處分和懲戒。
政務處分不等于政紀處分
網友所稱的監察體制改革前監察機關所做的政紀處分,主要指行政處分。政務處分和政紀處分兩者最大的區別在于,政務處分的對象范圍大于政紀處分。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之前,政紀處分主要針對行政機關公務員。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要加強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督,而主要針對行政機關公務員的政紀處分則適用范圍過窄,不符合監察全覆蓋的要求。比如,非黨員村民委員會成員違紀違法,但情節又沒有達到犯罪的嚴重程度,在這種情況下,因為其為非黨員,所以不能給予黨紀處分;因為其沒有達到犯罪的嚴重程度,所以不能追究刑事責任;因為其不屬于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所以也不適用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或者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這就出現了監管的空白地帶。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將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都納入對象范圍,將監察法的原則規定具體化,對于強化公職人員的管理和監督具有重要意義。
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
第十一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的訴訟:
(一)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
(三)認為行政機關侵犯法律規定的經營自主權的;
(四)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和執照,行政機關拒絕頒發或者不予答復的;
(五)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給撫恤金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的。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十二條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事項提起的訴訟:
(一)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
(二)行政法規、規章或者行政機關制定、發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
(三)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等決定;
(四)法律規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
政務開除處分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行政開除是指受處分抄人不適合繼續在國家機關工作,國家機關取消其公務員資格令其離開的處分形式。開除是最嚴厲的一種處分,適用于公務員犯有違法行為,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極其嚴重的損失,喪失了國家公務員的資格的情況。政務開除行政處分。行政處分是國家監察機關針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包括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事業單位以及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管理人員,國有企業的管理人員和其他的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所給予的紀律處分和懲戒。因此,只有開除公職人員才屬于政務開除。對監察對象所在單位廉政建設和履行職責存在的問題等提出監察建議。 監察機關經調查,對沒有證據證明被調查人存在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當撤銷案件,并通知被調查人所在單位。
法律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第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五)違反規定應當回避而不回避,影響公正執行公務,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二十三條 有貪污、索賄、受賄、行賄、介紹賄賂、挪用公款、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違反廉政紀律行為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二十六條 泄露國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職責掌握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造成不良后果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政務開除是什么處分
行政處分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六種。開除是指受處分人不適合繼續在國家機關工作,國家機關取消其公務員資格令其離開的處分形式。根據《監察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監察機關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政務處分決定
大學政務處分是什么意思
大學政務處分是針對違反學校辦學規定的學生所采取的處罰措施。這種處分旨在保護學校的公序良俗和良好校風,同時教育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處分的種類包括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停學、開除等。
大學政務處分通常會根據學校的規章制度而制定操作流程。一般而言,學生如被發現違反規定,學校會對學生進行證實核實、調查取證的過程。調查完成后,會有相應的機構或委員會對違規學生的情況進行審核、判定。根據學生違規的情節和認定的性質,學校會給予相應的處分。同時學生也可以對處分的結果提出申訴。
大學政務處分的意義在于教育學生樹立正確的行為觀念和嚴守學校規定的自覺性,維護校內秩序、建立和諧氛圍、規范自律。處分有助于促進學生個人的全面發展和綜合素質的提高。同時,對于一些嚴重違規的學生,處分還能起到震懾和警示的效果,提高學生對自己行為后果的認識,促進自我約束,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校園文化和風氣。
政務開除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行政開除是指受處分抄人不適合繼續在國家機關工作,國家機關取消其公務員資格令其離開的處分形式。開除是最嚴厲的一種處分,適用于公務員犯有違法行為,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極其嚴重的損失,喪失了國家公務員的資格的情況。 法律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六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的種類為:
(一)警告
(二)記過;
(三)記大過;
(四)降級;
(五)撤職;
(六)開除。
第九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受開除處分的,自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與單位的人事關系,不得再擔任公務員職務。
行政機關公務員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有悔改表現,并且沒有再發生違法違紀行為的,處分期滿后,應當解除處分。解除處分后,晉升工資檔次、級別和職務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但是,解除降級、撤職處分的,不視為恢復原級別、原職務。
處分的意思是什么
問題一:行政處分是什么意思? 行政處分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對所屬的國家工作人員違法失職行為尚不構成犯罪,依據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權限而給予的一種懲戒。行政處分種類有:警告、記過、記大過、搐級、撤職、開除(六種)。
問題二:黨紀政紀處分是什么意思 就是不受法律制裁,一不坐牢槍斃,二不罰沒財產不過,黨內警告或開除黨籍,行政記過或降低行政級別
問題三:處分限制房是什么意思 就是處理有分配條件的房子怎么分
問題四:雙開處分是什么意思 黨內 政治 生活中,“雙開”是指根據《中 國 共 產 .黨 紀 律 處 分 條 例》開除黨籍、根據《行 政機 關 公 務 員 處 分 條 例》開除公職。
“雙開“,主要針對涉嫌 違紀 違法 的黨員 領導 干部來說的,嚴重 違反 黨 的紀律,就 接受 黨紀處分 ―開除 黨籍;涉嫌 違反 法律,那就 不再 是一個合格 的公務員了,就 開除 公職(公務員職位),然后 再 接受 法律的懲處。
如果只是 涉嫌 違紀,并沒有 違法,那就 可以 只 開除 黨籍,但是 還 可以 保留 公務員 身份,當然了,原有的公務員職位、級別肯定是保不住了。如原 云南 省委 常委、昆明 市委 書記 張 田 欣,涉嫌 嚴重 違紀,但是沒有違法,所以 給予 開除 黨籍 處分,取消其 副省級 待遇,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這就是 保留 了他的公務員身份,沒有開除公職。
問題五:什么是處分權? 所有權四大權能:占有、使用、收益、處分。
處分即指財產所有人對其財產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最終處理的權利,即決定財產在事實上或法律上命運的權利。包括資產的轉讓、消費、出售、封存處理等方面的權利。處分權是所有權四項權能的核心,是財產所有人最基本的權利。處分權在多數情況下由所有人享有,但在某些情況下,也可以使所有權與處分權分離,形成非所有權依法享有的處分權。
簡單舉例說:買賣、拋棄等均屬處分。
問題六:行政處分的含義是什么?有哪些具體類別? 行政處罰是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序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
根據《行政處罰法》和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中國的行政處罰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學理上:
人身罰
人身罰也稱自由罰,是指特定行政主體限制和剝奪違法行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這是最嚴厲的行政處罰。人身罰主要是指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也稱治安拘留,是特定的行政主體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公民,在短期內剝奪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
行為罰
行為罰又稱能力罰,是指行政主體限制或剝奪違法行為人特定的行為能力的制裁形式。它是僅次于人身罰的一種較為嚴厲的行政處罰措施。
1.責令停產、停業。這是行政主體對從事生產經營者所實施的違法行為而給予的行政處罰措施。它直接剝奪生產經營者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權利。只適用于違法行為嚴重的行政相對方。
2.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營業執照。這是指行政主體依法收回或暫時扣留違法者已經獲得的從事某種活動的權利或資格的證書。目的在于取消或暫時中止被處罰人的一定資格、剝奪或限制某種特許的權利。
財產罰
財產罰是指行政主體依法對違法行為人給予的剝奪財產權的處罰形式。它是運用最廣泛的一種行政處罰。
1.罰款。指行政主體強制違法者承擔一定金錢給付義務,要求違法者在一定期限內交納一定數量貨幣的處罰。
2.沒收財物(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等)。是指行政主體依法將違法行為人的部分或全部違法所得、非法財物包括違禁品或實施違法行為的工具收歸國有的處罰方式。
申誡罰
申誡罰又稱精神罰、聲譽罰,是指行政主體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譴責和警戒。它是對違法者的名譽、榮譽、信譽或精神上的利益造成一定損害的處罰方式。
1.警告。指行政主體對違法者提出告誡或譴責。
2.通報批評。是對違法者在榮譽上或信譽上的懲戒措施。通報批評必須以書面形式作出,并在一定范圍內公開。
法條中:6類以列舉方式全部列出
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和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執照,拘留。
問題七:請問什么是警告處分? 行政處分的種類有六種,從輕到重依次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行政警告有提醒注意、不致再犯的意思,屬于申誡處分。它可以是口頭的,也可以是書面的,由處分機關選擇適用。警告一般適用于輕微的行政違法行為,是行政處分中最輕的一種。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規定,國家公務員受警告處分期間,可以晉升工資檔次,但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
黨內警告的黨組織對黨員的一種處分。黨內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黨員受到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于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問題八:申誡處分什么意思 申誡罰是行政機關對違法相出方的名譽、榮譽、信譽或精神上的利益造成―定損害以示警誡的行政處罰。又稱為聲譽罰或精神罰。其主要形式有警告、通報批評等。我國《行政處罰法》將警告作為處罰的形式之一。 (1)警告。它是行政機關對違法者實施的一種書面形式的譴責和告誡。警告是行政處罰中最輕的一種。適用于情節輕微或未構成實際危害結果的違法行為。它既具有教育性質義具有制裁性性質。目的是向違法者發生警戒,避免其再犯。 (2)通報批評。是行政機關以公開、公布的方式,使被處罰人的名譽權受到損害,既制裁、教育違法者,又可廣泛教育他人的一種行政處罰形式。通報批評比警告的適用范圍廣、影響大,對被處罰人的榮譽或信浮造成損害。
問題九:領頭便是分頭處分頭處的意思是什么 全句是:嶺頭便是分頭處,惜別潺一夜聲。出自 溫庭筠 的過分水嶺。意思是:登上嶺頭,就要和溪水分頭而行,聽到流水一夜潺作響如同深情的惜別之聲。